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全國政協的一封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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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2月27日】
呼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政協
真正為人民負責,為國家負責,實事求是地調查法輪功問題;
呼籲政府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和李洪志先生對話,和平解決法輪功問題;
糾正黨和政府中少數人一意孤行的錯誤決策,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尊敬的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常務委員:
尊敬的全國政協主席、副主席、政協委員:

您好。我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值此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全國政協九屆三次會議即將召開之際,特向您反映法輪大法及其修煉者遭受不公正對待的情況,請予明鑑。將近一年對法輪大法的批評和壓制使法輪大法創始人及廣大修煉者蒙受了不白之冤,使國家利益遭受了巨大損失。對於所受的冤屈,我們無怨無恨。為了對國家負責,對社會負責,在此謹向您再次表明我們的真實想法和與政府溝通的善良誠意,期望您能耐心傾聽,並請慎重考慮,妥善處理法輪功問題。

一、法輪功問題的起因

早在1997年初,公安部一局就曾以法輪功「非法宗教活動」為名,布置全國公安部門進行調查。由於法輪功根本不存在「非法宗教活動」,調查不了了之。1998年,公安部一局又發出《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尚未調查就認定:李洪志先生「傳播的謠言邪說及一些骨幹利用法輪功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煽動對李洪志的個人崇拜」、「以煉功名義騙取群眾錢財」、損害他人身心健康、「上訪鬧事」等罪名,以此誘導各地公安部門「獲取違法犯罪活動證據」,隻字不提調查法輪功利國利民的真實情況。並以《通知》為由拘禁法輪功學員,非法闖入學員家中查抄法輪功書籍。(見附件一)

此後,全國各地的新聞媒體違反國務院和中宣部規定的對氣功、人體科學「不宣傳、不爭論、不批判」的原則,不斷對法輪大法進行反面報導,製造虛假新聞,其中尤以北京電視台「北京特快」欄目和天津《青少年科技博覽》報導為甚。同時,全國各地一些部門變相或直接干擾法輪大法修煉者正常煉功活動的事件時有發生,並且在局部地區出現了打人、抓人的惡性事件。正是這些政府部門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和不公正的報導,以及對下級的政策誤導,引發了眾多法輪功修煉者到有關部門反映真實情況的事件,即所謂的「北京電視台事件」和「4.25圍攻中南海事件」。

這幾年來,法輪功學員自發地向黨和國家領導人、有關部門反映事實真相的信件成千上萬,都石沉大海。4.25之後,「二辦」代表談話稱國家從未禁止過正常的煉功活動,並承諾有關法輪功情況可通過信訪部門反映。然而,1999年7月下旬,公安部門在全國範圍內突然大面積抓捕原法輪大法研究會負責人和各地輔導站負責人、輔導員,終於導致上萬煉功群眾到中央信訪辦上訪。自此,正是某些部門中的某些人為了謀取政治資本,利用手中權力挑起法輪功事件,致使黨和國家領導人做出錯誤決策,使來之不易的安定團結局面遭到嚴重破壞。

自1999年7月22日以來,民政部、公安部簽發了《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和《公安部通告》;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社等媒體不斷播出和刊登污衊、誹謗、陷害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的節目、文章,在10月25日國家主席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稱「法輪功是邪教」的基礎上,最終於1999年10月27日、28日發表了題為《法輪功就是邪教》的《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文章。從此將廣大法輪大法修煉者推向了政府的對立面。

那麼,事實是甚麼樣的呢?

二、法輪大法不是非法組織

法輪大法於一九九二年公開在社會上傳出,一九九三年被中國氣功科研會正式批准為其直屬功派,並成立法輪功研究分會(有時簡稱法輪功研究會),授予李洪志老師為直屬氣功師,一九九六年三月正式退出中國氣功科研會。自此,法輪功研究會不復存在。其後為解決管理眾多群眾煉功活動的問題,曾有一些老學員多次向有關部門申請成立全國性群眾修煉社團,但均未果。因而作為法輪功修煉者的群體一直沒能註冊,也沒有建立組織(見附件二)。

因此,民政部置客觀事實於不顧,取締已不存在的法輪大法研究會,將法輪大法定為「非法組織」的決定沒有法律依據,且於情於理不通,而公安部根據民政部的決定制定的通告也是不能成立的。

三、法輪大法不是邪教

在《法輪功就是邪教》一文中,列舉了邪教的幾大特點,並將之扣在法輪大法身上,既所謂「1、教主崇拜;2、精神控制;3、編造邪說;4、斂取錢財;5、秘密結社;6、危害社會」。事實是不是如此呢?

1998年法輪大法修煉者向北京市體委遞交的彙報材料《法輪功在北京》一文有力、清晰地回答了這個問題(見附件三)。

法輪功的功理功法: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強調心性修煉、完整的一套性命雙修功法以及八個特點等,決定了法輪大法修煉的社會效果必然體現在三個方面:1、道德昇華、處處做好人;2、心性提高、祛病健身;3、對社會負責,做有益社會的人。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全民健身運動、促進社會安定做出了貢獻。其具體事例舉不勝舉,幾乎每個真正修煉的人都有不同的例子。而法輪大法以「真、善、忍」為本,直指人心的功法決定了他只重實修、不重形式的鬆散管理形式。沒有辦公室,沒有花名冊,沒有任何清規戒律。想學就看《轉法輪》,想走就走。因為任何外在的形式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唯有人心的改變才是真正的修煉。

對於輔導站和學員,本著對社會負責,對學員負責,李洪志老師有嚴格的要求,如:輔導站「不存錢、物,不搞治病活動」、「遵守國家法紀」、「絕對不得干涉國家政治」、「義務教功,嚴禁收費、收禮」等。李洪志老師從自身做起,言傳身教,學員們也是嚴格、自覺地遵守,從而保證了法輪大法健康地發展。

法輪大法深得民心。

四、打壓法輪大法及其修煉者所產生的嚴重後果

然而,正是這些好人卻被當作壞人打。某些人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耗費國家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動用國家機器打壓法輪大法及其修煉者。從去年7月份至今,對各地堅持煉功、堅持通過各種渠道向有關部門、國家領導人反映法輪大法真實情況的修煉者非法拘禁、關押,甚至濫施酷刑(已出現多起法輪大法修煉者被虐待致傷、致殘、致死的惡性事件),任意判處勞教或判刑、抄家、罰款、沒收私人財產、對其住所停水停電,對他們認為的「骨幹分子」採用竊聽、跟蹤等特務手段進行嚴密監控,許多修煉者被開除公職、黨籍、學籍……信仰自由和人格尊嚴被肆意踐踏,公民的基本權利甚至於最基本的生存權利都被剝奪殆盡,殘酷的事實讓人觸目驚心(見附件四)。這一切不僅違背了我國《憲法》關於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有關規定,而且也違背了政府簽署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

政府中的少數人和某些職能部門之所以這樣對待法輪大法,就是因為煉法輪功的人太多,使有些人擔心會形成一股勢力,使執政者感到壓力。其實,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是由於不了解法輪大法所致。人數的多少,不能說明事情的好壞。有這麼多人來學是因為他確實能福益身心、喚回人的善念,深得人民群眾的喜愛。真正的法輪大法修煉者是淡泊個人名利、默默服務於他人、服務於社會的善良的好人,他們不會對權力感興趣,更不會利用修煉參與政治。這樣的好人越多,社風民風就越純樸、淨化,社會就越安定,他們兢兢業業造福於社會,同時也有助於執政者建樹自己的業績,而不會對政權有任何威脅。這樣的好人越多不是越好嗎?打壓這樣的好人,貶抑「真、善、忍」的標準,人們不禁要問,這樣的政府和社會提倡甚麼樣的價值標準呢?這會使好壞顛倒、抑善揚惡,正風正氣又怎能樹立起來呢?這不是在破壞國家的道德、精神文明建設嗎?動用公安、司法等國家機器剿殺、審判大批無辜善良的群眾,使法律尊嚴受到無情的踐踏和侵犯,那麼國家的法制建設又置於何處?浪費大量物力、人力、財力,類似歷史上政治運動的做法根本解決不了人內心的信仰問題,只能使人心浮動,破壞社會穩定,轉移了當前工作的中心,削弱了物質文明建設的實力。

從另一方面看,對法輪大法的錯誤做法,於國家領導人自身不利,因為通過接觸法輪大法學員的言行,人們心裏明白煉法輪大法的都是好人,法輪大法一點都不邪。那麼他們會怎樣看待國家對法輪大法的一系列結論、決定和輿論報導的真實性、正確性?對法輪大法群眾的迫害,不只傷害了千百萬學員的感情,而且使無數他們的親朋好友以及國內外善良的人們對政府寒心失望。這嚴重損害了國家領導人在廣大群眾中的威信,敗壞了我國在國際社會上的聲譽和地位,使來之不易的安定團結局面遭到嚴重破壞,極大地影響了社會主義發展進程。

五、我們的呼籲

國富民強、百姓安居樂業乃民心所向、眾望所歸,也是領導人所希望和致力的目標。作為社會的每一成員,我們應該好好珍惜,不能因為個別人、小團體的私利而置國家、民族利益於不顧,置國家、民族的將來於不顧。國家是人民的國家,不是某個人、某個集團的。真正為人民服務的政府,為人民著想的政府才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愛戴的政府。而目前所發生的一切,恰恰與此背道而馳,這不能不使法輪大法修煉者痛心,令廣大群眾困惑不解。

至今,全國各地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大法修煉者仍絡繹不斷,他們沒有因為受到如此迫害而對黨和國家領導人有任何怨言,對黨和國家領導人失去信心,相反他們以大善大忍的胸懷默默地承受著。他們放棄一切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來告訴政府事情的真相,是為了維護法輪大法的尊嚴,也是為了國家和民族切實和長遠的利益,充份地為政府著想。其實法輪大法修煉者只想有一個合法、寬鬆的修煉環境,能夠每天堅持晨煉、學法,在平凡的日常工作、生活中靜靜地實修,而沒有任何其他企圖和要求。
如何解決當前法輪功問題,是所有人關注的大事,是關係到眾多煉功群眾重新投入到正常的生活、工作當中去,重新投入到社會主義建設當中去的大問題。能否在今年的「兩會」期間重新審議、公正解決法輪功問題,是能否挽回國內外民心人心,使國家建設、人民生活重新納入正常軌道的「天賜良機」。歷史的時機不可多得,瞬間即逝,我們衷心希望政府能以江山社稷為重,從民族利益出發,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妥善解決法輪功問題,使更多的民眾從中受益,此乃國家之大幸,民族之大幸,天下之大幸。

為此我們呼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政協真正為人民負責,為國家負責,實事求是地調查法輪功問題;呼籲政府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和李洪志先生對話,和平解決法輪功問題;糾正黨和政府中少數人一意孤行的錯誤決策,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此致

敬禮

部份法輪大法修煉者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關於公安部一局《通知》侵害公民權益的情況反映
附件二、有關法輪功是否有組織的真相
附件三、法輪功在北京
附件四、法輪大法及學員受迫害情況(請參閱《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一封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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