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來稿:做真修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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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5月27日】 自去年「7月風暴」以後,我和愛人將我們一家賴以生存的瓷器店轉讓後,便帶著12歲的兒子去了北京,同許許多多大法學員一起投入了「護法」,「正法」的行列。這期間我丈夫因護法被判勞教,我因護法五次被送進看守所。下面我想談一談自己在正法過程中的一點粗淺體會。

去年7月22日,中央電視台播出了中央關於「取締法輪功非法組織」的決定後,我和愛人對政府的做法大為不解,雖然我們學法時間不長,僅一年多,可是我們都是大法的受益者。過去我身體不好,多種疾病纏身,苦不堪言;我愛人雖然身體健壯但卻品行不端,打架鬥毆橫行一方,10年間曾先後三次因此進看守所。1998年4月2日,我們夫婦一同得法,從此我多年的心臟病,膀胱瘤不治自癒,我愛人也像換了個人一樣,改掉了過去的陋習,脫胎換骨,重新做人。是這威力無邊的宇宙大法拯救了我,拯救了我的一家;是慈悲無限的師尊「操盡人間事,勞心天上苦」將這部宇宙大法傳於世人。

當法難當頭,師父遭到通緝的時候,作為大法弟子,我們有甚麼理由不放棄眼前的個人利益,而去苟且偷生?有甚麼理由不為大法、為師父、也是為自己說一句公道話呢?就這樣,我們轉讓了經營「紅火」的瓷器店,帶著兒子去了北京。不久得知XX市公安局通緝我們一家三口,於是我們買了帳篷住到北京附近的山上,每天下山到廣場與大法學員交流,切磋,也接待了許多剛到北京暫時沒處落腳和經濟困難住不起旅店的外地大法學員。就這樣風餐露宿,直到去年10月27日晚從收音機裏聽到新聞聯播中播出的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文章《法輪功就是邪教》後,第二天一大早我們就動身來到廣場,在國旗護欄外我們打坐煉功,用我們的身體告訴政府和世人:我們是大法修煉者,法輪大法不是邪教。等待我們的是警車,我們淡然而對。後來我們被送回XX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我愛人因帶領同修們背誦「論語」,「洪吟」而被「綁大板」,即手腳伸直平躺被銬在水泥台上。後來他被判三年勞教送到了一個勞教所。

第一次進看守所我被關押了50天,其間公安人員多次提審並叫我寫「保證書」,但我都拒絕了。在釋放我時,來接我的是街道居委會,他們以迎接香港回歸保證安全為由又扣押了我5天,並扣留了我在看守所裏存的1300元錢。

第二次進看守所是今年1月15日,公安人員在我家門口碰到我,說是叫我到公安局去一下,他們了解點情況。可是到了那才知道,他們因為怕我去北京,所以就又將我拘留了15天。今年正月初二,我去公安局門衛打聽一位功友的情況,結果又被他們已擾亂社會治安為由拘留了15天,接著沒有任何理由將治安拘留轉為刑事拘留又關押了我22天。

這次釋放後不久,我因在公園門口煉功又被第四次送進了看守所。一次次地被抓,一天天的牢獄生活,暴露了我許多的執著心,也更加堅定了我修大法的這顆心,同時對法的理解也在不斷加深。我漸漸明白了「道法」這篇經文的內涵。師父說:「……每當魔難來時,沒有用本性的一面來認識,完全用了人的一面理解,那麼邪魔就利用了這一點沒完沒了地干擾與破壞,使學員長期處於魔難之中。其實這是人的一面對法認識的不足所致,人為地抑制了你們神的一面,也就是抑制了你們已經修成的那部份,阻礙了他們正法。……」前幾次進看守所正是由於自己對法認識的不足,面對磨難沒有用本性的一面出來正法,所以在看守所裏經常是一天要幹10 幾個小時的活,想關多長時間就關多長時間。有很多學員都是從家中無辜地被抓進來,而且釋放時家人必須交1000~4000元的「保證金」,更有甚者,就連XX市鄉政府和管道局這樣的單位也將我們的學員從看守所接出去後強行關押最多長達三個月之久,而他們卻冠以「學習班」的美名。這難道還不是嚴重侵犯人權的違法行為嗎?這難道還不需要我們用本性的一面來正法嗎?

我們大法學員無論是進京上訪也好,在廣場煉功也好,我們都沒有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我們不應該像罪犯一樣被關在看守所裏,不應該遵從犯人應該遵守的監規。所以,第四次在看守所裏,我組織大家集體絕食、罷工。當看守所領導來勸我們吃飯時,我們對他們說:「政府錯誤地把法輪佛法說成是邪教,我們是修煉的人,修的就是『真、善、忍』,在當今物慾橫流的金錢社會裏,有誰還敢為真理說一句真話?從歷次政治運動中走過來的人們有誰還敢輕信甚麼?然而,我們法輪功學員卻可以為佛法真理犧牲一切乃至自己的生命。現在上訪無門,煉功被抓,我們只能用生命來證實大法的正確。」一番話感動了所有在場的幹警,就是這樣大法學員用自己的生命換來了在看守所公開學法,煉功的環境。在我絕食的第五天被釋放了,其他學員也陸續被釋放。

在我回家後的第二天,我去看一位功友並約了幾個同修想一起談一談近來的修煉體會,可是剛剛到這位功友家不到15分鐘警察也到了,進門就亂翻一氣,然後把我們都帶到了市公安局。有一位老學員正色說道:「我是今天早晨才被釋放的,我們違反了那條國法?」審訊者出去問過領導後回來告訴她:你可以走了。他們把我送進了看守所。我繼續絕食,並拒絕履行一切犯人進看守所時應該履行的一切手續。這樣,第五次進看守所我被關了兩天就出來了。由此我體會到了:修煉者的正念很重要,無論遇到甚麼磨難都不能用人的觀念去權衡一切,否則就真的蛻不了人的殼。

我多麼希望還沒有從常人心中走出來的學員趕緊提高認識,珍惜這難得的修煉環境,和大家一樣投身於正法的行列中來,在正法中真正地修煉自己。只有這樣我們才無愧於這部宇宙大法,無愧於恩師的慈悲,做大法的真修弟子。

XX市大法學員
20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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