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更好地證實大法的兩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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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8月28日】 一直以來,我都在思考如何用更有效、更有影響的方式來證實大法,維護大法。特別是師尊的《心自明》、《走向圓滿》兩篇新經文出來後,我個人體會到可以通過人類社會中各種正的形式來證實大法、宣揚大法修煉的真實情況。

當前學員面臨的邪惡考驗中最為普遍的一種迫害形式就是那些人中敗類盜用所謂「法律」名義,來迫害我們學員;其實它們的一切行徑都是違法勾當。因此我個人認識到可以以法律訴訟、以及通過律師等司法形式抗議對學員的非法拘禁等法律途徑來堂堂正正的捍衛修煉大法的權利,並且還可以以此揭露那些敗類的罪惡勾當,將它們的邪惡暴露於世人面前。因為我個人悟到,我們學員請律師為被判刑的學員辯護、或者控訴對學員的非法拘禁,本身也就是以人間法律這種正當形式來糾正邪惡之徒迫害學員的不正形式,整個過程也是弘法、說明真相的過程。

看到師尊的《理性》、《去掉最後的執著》兩篇新經文以及明慧網的那篇文章之後,我更堅定了自己的這種想法(之前因顧慮是否符合大法標準,而在護法形式上有所執著)。同時,我又通過和一些學員交流,感覺到有些學員因為種種原因而對此並不贊同。之後,我經過認真衡量,同時考慮了其他學員的看法(不贊同的學員主要是認為此方式難以奏效),自己體會到一些個人認識,寫出來和同修交流:

我個人覺得,無論此種方式對幫助被拘學員是否有效,更多的應該是從維護、證實大法的角度出發。因為我個人悟到,邪惡在常人社會中暫時猖狂的主要原因固然有常人對大法真象不了解以及我們自身的一些因素,同時很可能還有著相當強的變異觀念在起作用。事實上,「政治」、「法律」這兩個詞對一般常人而言,就是一種強大的觀念,障礙了許多人來認識、了解大法。實踐中,我也體會到很多人僅僅因為邪惡之徒是通過所謂「政治」、「法律」來迫害大法與我們學員,結果就不願再傾聽、了解我們修煉的真象;然而一旦能幫助他們認識到是那些搞政治的壞人在違法,認識到人中敗類掩蓋在「政治」「法律」下的虛偽、謊言、殘暴和邪惡,那麼善心尚存的人們就容易認識大法。其實我體會到了,邪惡之徒在人世間逆天叛道的濫用「法律」來迫害學員,根本就是滅失了世間法律的真義;如果自己能夠通過堂堂正正的法律形式來證實大法,那麼不但可以幫助善良的人破除那些變異的觀念障礙,使其認識到關押、傷害我們學員的那些壞人的邪惡,從而更廣泛的、更有影響的向世人講清真象,同時也是在以世間最正的形式來破除糾正那些不正的東西,恢復世間法律的真義,圓融大法在人間一層的體現。

同時從幫助獄中同修的角度考慮,不管是否能夠直接起到作用,但是至少在人世間對同修們的親人、朋友會有一定的幫助支持作用,同時也是向他們洪法與講清真象的一次大好機會。至少我個人以為,很多被拘、長期處在磨難中的學員,可能不僅僅是因為其自身業力等因素,很可能也因為很多學員需要徹底破除認識、行為上的障礙(不是指對這種護法形式,或者某一種形式行為的認識,而是指對自身的執著和對自己一些認識的執著)。這些在磨難中堅修大法的同修是令人無比敬佩與感動的,但是我們作為在外面的、能夠為證實大法而活動的學員又怎能任由獄中同修長期承受著那麼大的苦難呢?

以上兩點是我的一些個人認識,我寫出來,一方面是希望與功友交流,同時也希望功友們能夠突破各種內在和外在的障礙,多為大法的全局考慮,以完全符合大法要求的各種常人形式更好地、更有影響力地向世人證實大法。

大陸學員
200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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