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際組織共同揭露邪惡、講清真相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10月23日】今年6月23日,師父在《大法堅不可摧》的經文中明確提出要「全面講清真相」。我理解,只有遵照師尊的話去做,想盡辦法,利用一切可能的條件與機會在全世界範圍內講清真相,讓邪惡的罪行徹底曝光,才能有效地窒息邪惡,法正乾坤。

前不久,全世界大法弟子在瑞士日內瓦聯合國人權大會期間揭露邪惡,講清真相和最近以來進行的SOS活動,包括在中國駐外使、領館門前煉功、洪法、舉辦圖片展、新聞發布會以及徒步萬里行等等活動,有力地窒息了邪惡勢力。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等地,用相關的法律武器,起訴迫害大法弟子的中國不法官員,起到了很好的鎮邪滅亂的作用。我認為,大法弟子以及對法輪功友善、同情人士同樣可以在聯合國系統內的組織機構和國際組織中講清真相和揭露邪惡。如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農糧組織、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國際勞工組織、國際教育發展署和教科文組織等等。不僅最重要的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專門審議人權問題外,很多國際機構都重視各國的人權狀況,甚至立案進行審議。

在當今世界,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的第三世界,尊重人權都作為一條普遍的準則。江澤民邪惡政治集團利用國家專政工具,實行國家恐怖主義、殘酷迫害法輪大法學員。專門成立610辦公室,專司鎮壓法輪功,在全國各地舉辦形形色色的洗腦班,對大法學員非法拘留、勞教、判刑,強行押送精神病院,有的甚至迫害致死,種種暴行罄竹難書。

師父在今年3月19日致《歐洲法會負責人及全體與會者》中指出:「講清真相是對邪惡揭露的同時抑制邪惡、減少迫害;揭露邪惡的同時是清除民眾頭腦中被邪惡的造謠與假象的毒害,是在挽救人。這是最大的慈悲。」在國際組織中揭露江澤民邪惡集團侵犯人權的種種暴行,利用有關會議審議規則,正面揭露邪惡,並通過這些行動,達到擴大影響,讓世人了解法輪大法的真相,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方面。如能根據有關操作程序,讓相關國際組織受理此類案件,既可揭露邪惡、讓國際大家庭了解真相,又可起到洪法的作用。

在國際組織中,每年均召開會議,有的在會議中甚至專門審議人權案例。接受的案例可以是有關信函,作者可以是個人,有關家屬、某個組織、協會等等。如美國的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Group, Washington, D.C.; Comit des droits de l'homme de la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Washington, D.C.; 法國的 France-Tibet, Paris; L'Ecole de la Paix, Grenoble等,在有關的人權問題上,都對有關國家關押在獄的犯人遭受的虐待書寫函件,提請有關國家關注,並對犯人實行寬大處理,如犯人有病進行保外就醫、提前釋放等等。

總之,在國際機構中,充份利用其國際組織的特殊影響,做好揭露邪惡的工作是可行的,也是應該重視的。我想,如果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學員的家屬、或知情者、或法輪大法協會、法輪功之友協會等能夠行動起來,把大法學員在獄中遭受的非人虐待寫成函件向各國際機構寄發,呼籲各國際機構關注法輪功案例,要求中國政府尊重世界人權宣言,善待法輪功,對在國際機構中揭露邪惡,窒息邪惡會有一個好的效果。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