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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國家電台:瑞典外交部長就中國抓捕瑞典公民發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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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1月21日】2001年11月20日,瑞典國家電台播放了瑞典外交部長安娜﹒琳德就7名瑞典公民在中國被警方拘留並打傷一瑞典公民事件發表了聲明。實況播出如下:

外長:我認為今天發生的事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我們很遺憾地看到中國在簽署了聯合國的人權條約並表示要尊重人權後,又按慣例地加強了對法輪功等群體的鎮壓,僅就這次瑞典人和其他國家的人被抓,更增加了問題的嚴重性。當然了,我們會盡一切可能給予這些瑞典公民支持。

問:瑞典政府將怎樣給他們支持?

外長:我們一方面下達任務給瑞典駐中國大使立即去看望他們並給他們支持,一方面在瑞典和北京同時向中國政府提出我們的譴責。

問:你們將怎樣譴責呢?

外長:我們認為中國必須要達到民主和人權方面的要求,他們必須要接受像法輪功這樣的運動。

(200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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