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盤否定一切舊勢力的安排與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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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我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九日同另倆位同修(單位同事)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打出四米長的「法輪大法」橫幅,被非法抓至天安門派出所,又由居住地駐京辦事處接管後,單位派三位同事坐飛機去北京將我們接回,直接送各自轄區公安局或派出所。惡警對我們經過一番逼問、做筆錄後,沒有甚麼突破,就以「莫須有」的名義將我們送到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

我所在的監室面積約二十平方米,室內有一個能勉強睡十人的板炕,一個約兩平方米的衛生間,洗漱、方便都在裏面。由於那段時間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的特別多,所以每個監室都嚴重超員。我們監室人員一直在二十人左右。其中一半是大法弟子。大法弟子流動量很大,容納不下時部份被轉移到周邊縣城。每天吃的食物是稀稀的苞米麵粥加鹽(因為人多,連酸臭的鹹菜都供應不上),或苞米麵乾糧加湯(基本上是刷鍋水加鹽)。室內有兩個監控器,室內每個角落的一舉一動包括衛生間(玻璃門、壁)都在監控下。由於天熱室內通風不暢,人多室內空氣不好,需經常洗浴,都在小衛生間內,而且全部用涼水。夜晚炕上睡不下,大法弟子就睡在潮濕的水泥地上。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經常有大法弟子堅持煉功。每次煉功就被惡管教提到監室外進行體罰──「開飛機」、罰跑、罰站、膠棒打、手扇腳踹、到菜園拔草、刨地等。這些處罰有時同時發生在一次煉功時。一次我們被罰跑一小時不間斷,連六十多歲的老太太也不例外。

剛開始我不敢煉功,第一不願「蹶」著(「開飛機」),我認為這是對大法弟子的羞辱;第二怕挨打。我進京上訪被關押不是目地,我是個修煉的人,就應保持修煉狀態。既然已經知道自己有怕心,我也開始煉功。在一次煉功時,叫我「蹶」著,一男管教不管身體的哪個部位連踢帶搡按住我,我堅決抵抗,因為我心中有一念,打死我也不蹶著,所以也不感覺疼。他制服不了我,就放棄了。一女管教更邪惡,拿著膠棒打我。她見我不怕打,就威脅說:「還治不了你了,再不蹶,就放出男犯收拾你!」多麼惡毒!(事後見到關於馬三家虐待女大法弟子的報導,我深信不疑。)她仍然拿膠棒打我們,結果打我時她將自己的腰扭傷,真是現世現報。有次我們煉功,惡警不僅打修煉人,還讓所有的刑事犯在號內陪我們蹶著,同樣遭膠棒抽打的懲罰。持續一個小時後,一名二十歲的刑事犯在體罰中突犯心臟病(後搶救過來了),才結束懲罰。

那時正值「七•二零」前夕,外面反饋的信息說要有更嚴重的迫害,而且「七•二零」之前不放人。由於當時孩子才五歲多而且上學,平時都由我照料,單位領導、同事、朋友、丈夫(不修煉)都著急了,想用「情」打動我,說「孩子天天哭,想媽媽」之類的話。我心裏很明白,「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我明白的告訴他們:「如果孩子想我,可以把孩子帶來見我,我會勸導她。」因為我知道,孩子雖然沒有正式學法煉功,但她心中有大法(背《洪吟》很流利),結果他們也沒帶孩子見我。我雙方親屬很多(沒有修煉的),都居住在千里之外,尤其我老母已七十五歲,身體狀況不好,丈夫問是否將我進京被非法關押的事告訴家人,我明白的告訴他:「這個事你自己把握。」我想如果親人來了,這是我要過的關,我會把握好的,結果丈夫也沒告知雙方家裏人,直到釋放後我以探親的形式走訪兩家,洪法、講真相

隨著一些執著心的放下,我漸漸感到看守所不是我們修煉的環境,所以我產生了不會在這裏呆太久的想法。我相信只要我是個修煉人,我的路是師父掌握的,其他任何人、任何邪惡勢力說的都不算,結果十九天(一次也沒提審過)後將我釋放。

釋放後回單位上班,得知去北京接我們的差旅費及「罰金」一萬多元,由我們個人支付。另外市「六一零」辦公室通過層層下達「罰」進京上訪人每人兩千元,無任何書面文件及收據、收條,拒交則從工資中扣罰。另外單位給我開除黨籍、開除廠籍留用查看兩年的處分,並將基層工會主席撤掉(其實這是個沒有級別的官,當初領導讓我幹時,我百般推辭,領導又找煉功人勸我,我才勉強接下來,而且在我負責工會管理期間給職工留下很好的印象)。通過這件事也可以看出邪惡對我們的經濟迫害。

雖然正常上班了,卻拿下崗工資,每月三百五十元(正常工資加獎金是每月一千三百至一千五百元)。而且單位每涉及人員調整,就拿法輪功學員開刀。單位搞技效考評,由領導和群眾測評,尾者拿五百元離崗工資去離崗班培訓。而我們煉功人在工作中各個出類拔萃,可是卻不經考核直接送離崗班,工資仍然三百五十元。二零零零年底,單位裁員,強制法輪功學員買斷工作,否則解除勞動合同。我鄭重聲明,哪怕失去工作也決不買斷,因為這是對我們的迫害,結果給我簽了一年的合同。

雖然仍拿下崗工資,在工作中我按照煉功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總認為自己有很多執著心沒從根本上去掉,所以一直忍受著。師父說:「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為甚麼在承受迫害時怕邪惡之徒呢?關鍵是有執著心,否則就不要消極承受,時刻用正念正視惡人。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看過後對我產生很大的震動。我決定去找單位領導。我當時信心不足,丈夫擔心與領導發生爭執,沒讓我去,他去的。領導答覆是可以解除處份,但需要有他們希望的書面材料。但那在我這裏是辦不到的。

當看到師父的〈大法堅不可摧〉和〈正法與修煉〉經文後,更堅定了我的信心,也純淨了我心態。我不能再消極承受了。我針對控制單位領導的邪惡發了很長時間的正念,然後帶著一份要求解除處分的申請去找領導,與他們進行了一番和顏悅色的唇槍舌戰,雖然沒有達成共識,但我感到,在另外空間我已戰勝它了。今年底又面臨續簽勞動合同,按文件規定仍然不給我簽。領導說:「寫一個假認識就可以續簽。」我很清楚,這是邪惡想在我的修煉路上留下污點,雖然舊勢力要安排這一切考驗,我是不承認的,我只相信師父的安排。於是我義正辭嚴的告訴他們:「這是不可能的,我寧願放棄工作,也不會放棄我的信仰。」結果他們還是給我簽了合同。

以上是我自二零零零年六月進京上訪後在被迫害中的感受。當有人提出把在修煉中受迫害的情況寫一下時,我第一個反映是我覺的這些關、難在一個真正修煉者面前算不了甚麼,同大法給予我的相比、與同修遭受的迫害相比,我承受的很少,微不足道。冷靜的想一想,我又決定寫出來,因為我們是正法修煉的弟子,對一切邪惡舊勢力的安排與迫害都應從根本上全盤否定,這也是證實法。雖然在修煉路上我們還有人心要去,有關要過,要不斷提高,但對舊勢力的安排與破壞就是應該徹底否定與鏟除。

由於個人修煉層次所限,很多關停留在個人提高上,有待日後不斷突破。為了表達清楚,文章寫的冗長,可能耽誤了大家的寶貴時間,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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