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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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6日】我因煉法輪功於2000年12月31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抓,2001年3月1日被非法關押在廣州槎頭勞教所,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到勞教所每天面臨的就是洗腦。由於我不屈服,5月15日至18日我成了所裏所謂的攻堅對像。這期間是嚴管被隔離的,除了每天完成的所謂「作業」(感想,思想彙報,公民教育,背三字經等),可以沖涼外,不能出房門一步,不能與同房間以外的任何人接觸、交談。把私人擁有的食物交出來由所裏管理,不讓吃。每天大小便不允許到廁所,只能在房內馬桶解決,沒有公民的隱私權。

民管會非法規定:大法學員的私人物品,包括信件,寫的文字,隨時被叛徒查看。晚上到了所裏規定睡眠的時間就開始了十幾、二十個叛徒來攻堅戰。我在這期間迷惑了,主意識開始不清晰了。加上每天睡眠的時間到了也不讓睡。半夜12點、2點、4點才能睡(有的學員被迫害2天2夜不給睡覺)。腦子根本不能正常思考──這正是民管會要達到的效果,把原來修煉的東西打亂,塞一套理智不清的邪悟進去。每天不間斷地被輪番折磨,無論白天、晚上,因為他們也知道,一旦有間斷,正念一出分清正邪,他們那一套就不管用了。就在這樣外在的強制與自己的怕心中,我寫下了可恥的「三書」。

每個曾修煉的人都在修煉中受益,內心的真實體會、親身的經歷是抹不掉的。那些走到大法對立面的,背叛大法的人,口是心非,連做人的標準都不符合,聽信他們的胡言亂語而給大法聲譽造成的暫時損失,卻真正影響甚至毀了無辜的人與有緣人。

我為我背叛大法的犯罪行為悔恨。擔心由於自己的罪惡使周圍的人對大法誤解,失去得法的機緣,遭受本不應有的報應,這包括我的家人,我單位的同事、朋友及聽聞此事造成不好效果的人,造成的影響之惡劣真是害人害己。在此我希望能說明我被洗腦的這段真實情況,聲明在這期間所說所寫的都不是我內心的真實表達,那一切作廢。

我真實體會到:放下修煉並不像叛徒們說的高境界,而是成了常人中一個不好的常人,我也為我個人的罪惡去付出代價。現在我已重新回到正法修煉中,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我要用講清真相的行動洗清罪業,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挽回順從「轉化」給世人帶來的惡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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