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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太一般」的受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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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6日】由於修煉法輪功,自99年7.20以來,國內所有的大法弟子都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我是其中之一。每到「敏感日」,不是居委會、街道辦事處辦「洗腦班」,就是公安、派出所半夜三更的電話騷擾,並且告知:上任何地方去都要向他們請假,剝奪了我們法輪功學員作為一個公民最基本的權利。

2000年4月8~19日我們四位大法弟子步行去北京上訪。由於種種原因,我們四人於20日返回。21日上午9點多鐘到家。我們心想不會有甚麼事。結果11點半鐘,派出所所長和一片警開著警車將我從我母親家中強行帶走。我說十幾天沒有洗澡,洗個澡、吃餐中飯再走,他們都不允許。帶到警車旁,派出所所長對我說:「XXX在裏面,不准跟她說話。」到了派出所,另兩二位大法弟子也在那裏了。我們四人被分開審問。惡警們使用了欺詐、威脅等手段,並於當晚12點將我們送往市拘留所,分別非法拘留15天,理由是:進京上訪。在被逼迫繳齊了550元生活費後,才允許家人探望。而550元生活費每天早餐是頭天的剩飯熬的粥與變了味的臭鹹菜;中晚餐吃的是頭天沒洗乾淨的老包菜葉子(最外面幾層黑綠色的)或小白菜煮的菜湯連一粒油花都沒有。我們僅僅是想上訪還未達目的,而且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就這樣對待我們,真是目無國法,天理難容!

2000年720前,派出所、街道辦又通知我們大法弟子辦洗腦班,一共去了20人左右,每人強行交150元費用,由街道辦主任每人開了一張收據。實際上每人只發了一隻圓珠筆,一個練習本,最多也不足2元。有的學員家庭非常困難,像這樣剝奪別人的養命錢是極不人道的。

今年2月底街道辦又要給大法弟子辦強制洗腦班,由居委會來通知,騙我們是開會。我去了一天就沒去了。這樣的事太多了。由於家人都是善良本分的百姓,承受不了這種不公正的待遇,給他們精神造成了極大的壓力。

今年5月19日,由於受牽連,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的6名惡警非法抄了我的家,奪走了我隨身的一本《轉法輪》及一盤煉功帶。我在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天一夜,被勒索3000元才放人。錢是我兒子交的,連一張收條都沒有。

今年7月19日晚12點多鐘,又是派出所的查詢及電話騷擾。七八個惡警到各大法弟子家查詢,怕我們進京上訪。擾得大法弟子的家人都不得安寧。

兩年來,這樣的事一直不斷。我的父母親由於身體不好都在修煉法輪功。雖然都年近八十,他們同樣也不放過。像我們這樣被迫害的那是太一般了。幾乎每個大法弟子都不能倖免,給我們每個大法弟子在精神上經濟上都造成了極大傷害。希望世人都給以關注,迫害善良的一定是邪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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