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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濰坊法輪功學員王秀娟被毒打致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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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3日】法輪功學員王秀娟,山東省昌樂縣馬宋鎮馬宋村人,年僅37歲。於2001年2月13日在當地敬老院被毒打致死。

據證實王秀娟與7名法輪功學員在2000年9月26日由鎮委以辦班為名被非法拘禁至2001年2月13日長達近5個多月。春節都不准與家人團聚,把他們拘禁在敬老院內,每人一室,日夜房門上鎖。經查實在此期間,由於家屬對這非人的虐待看不下去,把她帶回家裏,不料被專管組的人員發現,鎮委便派了人去大打出手,用車把人又拉回去進行拷打,以轉化為名進行非人性的折磨。王秀娟因為3、4天沒能進食,又加上這麼長時間的折磨,身體虛弱難支,以至被迫害致死。

鎮政府將年僅37歲的王秀娟折磨致死後,聲稱王「上吊自殺」。這是江澤民犯罪集團的「打死算自殺」的一個實例。我們保留起訴謀殺王秀娟的凶犯的權利,我們堅信殺人兇手終將被繩之以法。

除了虐殺王秀娟之外,鎮政府中的不法分子還犯下了許多其它的重罪。

2000年2月11日夜,鎮政府一些人員把聯名簽字堅持煉法輪功的學員全部拉到鎮計生辦駐地,對他們狂暴地打罵、折磨。一個一個叫到屋裏輪番暴打,五六個人圍著一個人打。皮鞋踢、腳搓腿、用拳打、打耳光,有的學員被打的鼻青臉腫,身上青紅難分。然後這些不法分子剝去學員棉衣往身上潑水,逼迫學員坐在潑上水的水泥地上,不讓學員睡覺,在雪地裏凍、寒風裏吹,以至有的大法弟子被折磨的不能支撐而昏倒。

不法分子對大法弟子用盡了各種迫害手段。每當逢年過節說抓便抓,非法拘禁,打了又罰,罰了又打。每次拘禁都要罰款,名曰:每天50元的「培訓」費。曾有三名學員進京上訪,被押回昌樂拘留後,被馬宋鎮幹部要回來整整折磨了五天,打得死去活來。後被送往昌樂勞教所。

自99年7﹒22以來,是凡在計生辦被非法拘禁十天以上的學員都被高額罰款,先後共已達 數十萬元,縣裏還發給不法分子幾萬元獎金,鼓勵他們的犯罪行為。

犯罪分子錄:

主犯:馬宋鎮黨委書記 孫蘭信
政法書記 趙世軍
武裝部長 劉高昌

幫兇: 高永瑞
從犯: 高興波 . 郭文波 .唐龍雲

(大陸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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