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踐踏國家法律,敗壞國家形象
中華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有上訪的權利。然而,大港區的不法之徒卻剝奪了人民的自由,不許信仰,不許上訪。據不完全統計,自99年7月,因煉法輪功和上訪被大港區公安局非法拘捕者已近300人,被非法勞教者近百人,在關押期間被毒打者幾十人,被逼得妻離子散、流離失所者30餘人,被抄家者百餘戶,被開除工職者6人,被迫辭職者6人。警察、街道和單位有關人員不顧大法弟子家屬的反感,經常去大法弟子家中騷擾,逼迫大法弟子看他們炮製的「自焚」錄像,有的單位的不法人員毫不知恥的非要賴在大法弟子家中陪著、逼著看,這種嚴重侵犯人權的惡行造成了大法弟子夫妻之間的矛盾、家庭的不和。兩年來,被大港區政府、公安局攪得家庭不和者達幾百戶。更有甚者,2001年4月30日,一群警察去一大法弟子家抄家,敲了敲門之後,竟然不聲不響的將防盜門和房門撬開,又堂而皇皇地入室抄家,披著人民警察的外衣,幹著入室打劫的勾當,在這種連強盜、土匪都不如的「人民警察」的「保護」下,人民還談的上甚麼安全感。
2.濫用專政工具,對大法弟子狂抓濫捕
大港區不法官員不惜把自己的升官發財建立在大法弟子及其家屬的痛苦之上,對大法弟子任意從工作單位、家中強行拘捕送進拘留所,以此種方式拘捕的大法弟子近20人。身為執法人員,卻破壞著國家的法律,這種執法犯法的行為,終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3.公安局把勒索大法弟子的錢財作為一項收入
大法弟子是宇宙特性真、善、忍的信奉者,是大法的維護者,思想純潔善良,行為堂堂正正。可是大港區公安局強行拘捕大法弟子,又勒索其錢財。以取保候審的名義,以3000元作為保釋金後,又無事生非地將大法弟子找個理由再次送進拘留所,使大法弟子無法討回3000元錢。這種來錢之道,它們還不過癮,又以罰款5000元、吃請等方式進一步勒索。據不完全統計,兩年來,大港區公安局以此種方式,勒索大法弟子錢財達數十萬元。
4.強行灌食,進行非人的肉體折磨
大法弟子被非法拘捕後,因要求無罪釋放而絕食。暴徒強行灌食,每天一次,嚴重違反了醫學護理規定。並說,這都是大港醫院新分來的護士,正好拿你們練練手。大法弟子被皮管子插得鼻子流血、胃出血。如大法弟子拒絕灌食,暴徒便把大法弟子五花大綁在椅子上硬往裏灌,使大法弟子的身體受到了嚴重摧殘。
5.「7.22以前可以說受益了,7.22以後就必須說受害了。」
自修煉大法後,學員們身心受益,有被醫院判了死刑的癌症病人絕處逢生;有臥床幾年的癱瘓病人下地走路;有花數萬元、跑遍各大醫院未能治癒的怪病不翼而飛,有無數因各種疾病常年吃藥的病人獲得了健康;有因金錢、名利、仇恨等幾乎身陷囹圄的浪子回頭;有的家庭和睦了,有的夫妻和好了等等。充份體現了大法的威力,使學員感受到了佛光普照,禮義圓明。
然而,7.22以後,學員們以自己的親身經歷、體會,向政府及有關人員證實大法、講清真相時,它們卻說,不能說受益了,只能說受害了。還逼著學員上電視錄像違心的說是醫院治好的。還有的單位領導自欺欺人地說:「7.22以前可以說受益了,7.22以後就必須說受害了。」多麼荒唐可笑的邏輯!
學員因堅修大法受到了大港區政府、公安局部份不法之徒的殘酷迫害,被拘留、勞教、判刑、開除工職、毒打、抄家等,家中也經常被騷擾,犯罪分子卻掩蓋罪行,顛倒黑白地逼迫學員寫是因為煉法輪功給家庭和親人帶來了麻煩和傷害,尤其在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播出假造的所謂「自焚事件」後,這些可憐的被矇蔽者竟無知地看不出許多破綻,硬逼著學員寫認識,因堅持真理而被送入勞教所強行洗腦者至少6人,還有2人被逼離家出走。
以上是大港區不法之徒的部份犯罪事實。其罪行將進一步被曝光。其犯罪行為將陸續與犯罪分子對號入座。
大港區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惡人錄:
只昇華 大港區委書記大港區 迫害大法弟子總指揮
張佳英 大港公安分局局長 大港公安分局迫害大法弟子的總指揮
姚加旺 大港公安分局政保科惡警 多次帶人去大法弟子家抄家
王學順 大港公安分局政保科惡警 迫害、毒打大法弟子
李殿剛 大港區看守所所長 迫害、毒打大法弟子
朱茂民 大港區看守所教導員
王大水 大港分局惡警
趙萬民 大港港北派出所惡警
劉超 女 大港勝利派出所惡警
劉淑玲 女 大港區政府轉化辦 靠迫害大法弟子往上爬
李全欣 大港區政府轉化辦 靠迫害大法弟子往上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