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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亞灣核電站黨委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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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8月2日】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是國務院計劃單列的51家大型集團企業之一,下屬有一核(廣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管理和營運大亞灣核電站,屬中港合資企業)、二核(嶺澳核電有限公司,管理和建設嶺澳核電站,尚未發電)和核服總(廣東核電服務總公司)等單位。在核電集團工作的大法弟子是以不同的形式招聘進入核電的,有正式調入和大學分配(合同是八年),有社會招聘(每年一簽合同),有臨時招聘的。

在99年7.20以後,廣東核電集團官員緊跟「人權惡棍」江澤民,做流氓宣傳,並讓黨員幹部人人表態。對在核服總等下屬單位的臨聘弟子,單位一旦知道是煉法輪功的,當即開除。對在一核和二核工作的社會招聘員工,就以工作為恐嚇,如堅持正信,就在合同到期時不再續簽合同,而且把學員的情況上報深圳市610辦公室,進入黑名單,這份黑名單被分發到各個派出所。以後學員就幾乎無法再找工作,因為每個單位每月都要向當地派出所報用人信息,如果見到有黑名單上的人,派出所即向用人單位施加壓力,學員就會馬上被解雇,暫時未被解雇的學員更可能隨時被警察抓走(原二核工程部工作的伍麟即是如此在新單位被抓走勞教)。江澤民犯罪團夥以此實現它們的「經濟上搞垮」的目的。

有兩名大法弟子(分別隸屬二核生產部和一核技術部)於99年底,在天安門正法被非法抓捕,由大亞灣公安分局(相當於核電集團的保衛處)接回單位,在分局、黨委、親友等各方面的重重壓力之下,這兩名弟子始終不肯放棄修煉。由於他們堅持對大法的正信,二核生產部的那位弟子於2001年2月份春節之後,被勒令辭職,戶口打回原籍(他是99年上海交通大學畢業分配到公司的本科生,因為合法上訪,單位一直不給轉正定崗)。另一名一核技術部的弟子,95年本科畢業於華北電力大學,是業務骨幹,99年的公司考績本為B,結果報到一核技術部裏被改成了D,公司更於2000年7月不授予其應得的工程師職稱。在2000年國慶節放假期間,大亞灣公安分局把其抓進洗腦班,一個月之後,沒有達到目的,大亞灣公安分局竟然非法將其轉為勞教三年。他們也知道這邪惡的行為不能見光,連該弟子是堅修大法而被勞教都不敢讓廣大職工知道,只含糊其詞地說是違反所謂的公安六條。

單位還在職工每天必讀的內部網頁上設置宣傳專欄,詆毀大法。經常組織團員、黨員學習這些下流惡毒的東西。矇蔽了廣大職工,在他們頭腦中裝入了大量惡毒的謠言。

今年5月8日,大搞腐敗的江澤民要帶其子去香港參加財富論壇,在5月6號夜間將近11點的時候,深圳市各個公安局所統一行動,非法開具搜查證,強行闖入下屬區片的學員家中。大亞灣公安分局出動由黨委和分局警察組成的多路人馬,同時闖入公司幾個學員的家裏抄家,以抄到東西即送勞教為恐嚇,並極其無理地規定,沒有拿到東西,也要被留置48小時(相當於拘留),一些學員被非法留置。

時至2001年6月初,大亞灣的大法學員因為被解雇、被開除或被勞教,只剩下了五、六名弟子在職。黨委看到這些大法弟子們的堅定不移,遂作出決定─將他們全部解送到深圳市組織的洗腦班(該班不通過,直接勞教)。有三名大法弟子堅決抵制洗腦班,被迫流離失所,有兩名大法弟子被分局強行送進為期5個月的洗腦班。最近核電公司做出了對三名抵制洗腦班的大法弟子除名的決定,並矇蔽廣大職工說是因曠工多日除名。

在此正告那些追隨「人權惡棍」江澤民的不法官員:你們是在明知江澤民所說的一切都是謊言的情況下幹著迫害大法的事。你們目前還沒有認識到的是:對大法的迫害,決不等同於在歷次政治運動中昧著良心整善良群眾。你們不過是被邪惡的舊勢力利用,當沒有利用價值時就會被拋棄;而所有對大法犯下的罪業又是你們必須承受的。為了你們自己的未來,請你們懸崖勒馬。

迫害大法的犯罪惡人錄:

王青:大亞灣核電黨委副書記(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
辦公電話:0755-4473056;BP機:95950-178220;
家庭地址:郵編518028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百花一路國城花園2棟0611
姚鏡泉:大亞灣核電站黨委書記,郵編518124
劉德強:大亞灣核電站副廠長兼黨委副書記,郵編518124
何建文:大亞灣公安公局治安科科長(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郵編518124
張俊學:廣核集團技術中心總體室,郵編518124
潘再民:嶺澳核電有限公司黨群辦公室,郵編518124
蔡康元:大亞灣核電站質保部,郵編518124

(大陸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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