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修大法,從人中走來

——記幾次進京護法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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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9月5日】2000年10月依法進京上訪,被當地拘留所非法關押,在那裏,我們不配合邪惡的迫害,絕食、絕水、以身護法。李老師教我們做一個好人,道德高尚的人,時刻按「真善忍」的標準去要求看書,無論對國家對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我們沒有犯法,為甚麼要吃獄食。第三天,他們叫犯人強行將我抬出去灌食,我堅決不配合。他們只好把我送回號裏,之後他們又找來家人勸食,最終都未能達到目的,第五天家人來接我,說我母病重,讓我回去,釋放了我。當時我也沒有想到,因為看當時的情況一定要送教養的,說我嚴重。第一次我真正體會到,只要我們堅定大法,正如師父所說的:「人從來都沒有自己說了算過」(《法輪佛法》(在瑞士法會上講法) )。出來不長時間後,我知道是親人為我擔保出來的,但我不知道他們怎麼寫的。

同年11月份我與功友小麗又一次踏上南去的列車進京護法,車到途中,幾個乘警查票一看是去北京,就叫我們罵師父,我們不說,他們就把我倆帶到乘警室,那裏還有十多名來自不同地區的大法弟子。我沒想到連小孩都知道罵人不好,江澤民的幹部卻讓人罵人。結果他們在小麗身上找到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問我們從哪來的,問出來好去領賞,我們拒絕回答(實際上車票上已經寫著)。車到山海關站,他們把我們十幾個交給山海關站前派出所,那裏的警察特邪惡,一個70歲的老大娘要上廁所,他們不讓去還說:「煉法輪功不是忍嗎?挺著吧!」一個警察把我單獨帶進一屋,手提狼牙棒問:「你從哪裏來的?」我說:「我是去北京證實大法的,讓你們知道法輪大法好,大法是清白的,告訴世人,破壞大法會遭惡報的。」他制止我說:「不許說這些,你看見沒有,你不說,這根棒子適用於打男人,也同樣適用於打女的。」他問說是不說,我搖了搖頭,他就開始掄起棒子照我腰部,臀部使勁打,我被打得遍體鱗傷。過後看到腰部,臀部全是黑紫色。惡警打累了出去叫來另外一個人,開始打耳光,見牙打出血,又用棒子繼續打,後見打累了還是沒問出來,氣急敗壞地說:「滾出去。」接著又進行下一輪逼問,打罵大法弟子,把一個大法弟子強行往外面警車裏拖,但她嘴不停地喊:「法輪大法好!」這時我們同時悟到不能消極承受,共同發正念,鏟除邪惡,我們齊聲在屋裏喊:「鏟除邪惡!」惡警再也沒有那麼囂張了,態度也不像先前那麼兇了。讓我們上廁所,勸我們吃飯,但我們很快分辨出他們這種偽善的面孔,還是要達到他們的目的,只不過換了一種方式,我們仍然不配合。

當天晚上他們把我們送到瀋陽站前派出所,在那裏我們每個人都悟到整體的力量,共同發正念,鏟除邪惡,拒不配合他們,最後他們把我們送上火車就走了。我再一次感到大法的威力,只要我們不帶有任何個人的觀念,從法中真正悟到,邪惡是動不了我們的,我想起師父說的:「甚麼是佛?如來是踏著真理如意而來的這麼一個世人的稱呼,而真正的佛他是宇宙的保衛者,他將為宇宙中的一切正的因素負責。」(《在美國西部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上的演講》)。我是一個修煉人,不但要為自己負責,而且還要為別人負責,當時為我擔保出來的親人,他們也是被邪惡的舊勢力利用了,我們怎麼能向邪惡低頭,即使不是真心的,也是變相妥協,我們應該糾正一切不夠正的,主動清除變異的觀念。於是寫了「嚴正聲明」,聲明親人替寫的、說的擔保一律作廢,配合邪惡照相,按手印一律作廢。

2001年6月30日,我與功友再次進京護法,全面講清真相,揭露邪惡,在火車上,我們向身邊的人弘法,在天安門廣場上,我們分別打出橫幅,引來許多中外遊人,當我高舉橫幅走出20多米遠時,過來一個武警搶橫幅,我繼續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清白的,法輪大法是正法。」聲音迴盪在天安門上空,後又衝過來十多名武警及警察,強行將橫幅搶走,硬拉我往警車裏拖,襯衫的袖子被他們扯碎,強行抬至車上,我向他們弘法,他們不聽,將我按倒在地,手扭過後背,腳踩著後背,將頭插到座位底下,我在內心發正念,「法正乾坤,邪惡全滅」,用意念清除控制他們思想的邪惡因素,我想我不應該趴在地上應坐起來,就對他們說:「我沒犯法,讓我起來,我要坐在座位上。」結果他們放開我,我坐在座位上。

他們將我們倆送到天安門派出所,一直到晚上,已抓了十二名大法弟子,在那裏我們十二名大法弟子共同發正念,念師父的正法口訣,有效地清除了另外空間的邪惡,整個派出所裏一片寂靜,他們再也不作聲,也不再來干擾我們,只有這八個字響徹雲霄。又過了大約半個小時,他們又將我們帶往平谷縣,然後就分散開了,我被送至平谷縣派出所,先是照相,我低頭不照,再接著,編號按手印,我握緊手不伸開,他們幾個人把我手扭後邊用手銬扣上,強行掰手指,打耳光,扭胳膊,我發正念,心想按不上,結果他們說不行,沒按好,又接著敲打肩縫,掰手指頭,晚上,他們將我帶進一屋,問我從哪來的,叫甚麼名字,我只是告訴他們大法好,善惡有報,迫害大法的人會遭惡報,但問起地址就是不說,他們沒達到目的,馬上臉就變了,不聽我說了。開始說髒話,抓住我的頭髮,打耳光,不多時左臉就打腫了,矮個子警察邊打邊讓我脫下鞋,我站著不動,沒有配合,後來他們讓我站在走廊裏,我在走廊裏喊:「法輪大法是正法,警察打好人,執法犯法。」過來一個小警察說:「誰看見我們打人了,我們沒打。」我說:「我出去後,會揭露你們的。」他們說:「把你扔到沒人地方活埋了。」我說:「迫害大法會遭惡報的。」他們把我關進鐵籠子裏。我向裏面的犯人弘法,一連幾天都有人不斷地問我地址,我都不配合他們。到了第五天,我突然間想到,我是來證實大法的,全面講清真相,揭露邪惡,已經做完了這件事,不能再留在這,這不是我呆的地方,該回去上班了,於是我說出了地址,他們就讓當地派出所來京接我,去車站途中他們給我戴上手銬,我向世人弘法,告訴世人戴手銬的原因,煉大法的都是好人,卻要戴手銬,結果小警察將一隻手銬打開,讓我戴著的那只藏在手提兜裏。可見他們的心虛。

帶回當地後,他們把我非法刑拘送往看守所,我拒不簽字,在那裏他們不讓家送被,不許家人接見,我又一次絕食,絕水,身體很快消瘦,他們要給打針,我拒絕,第四天上午,他們找來家人見我,我對家人說:「我沒進來時,身體很好,沒有病,如有甚麼問題,是他們迫害的,別想賴在法輪功頭上。」家人點頭出去了,一小時後家裏來人把我從號裏抬出去。第二天單位領導告訴我說政法委讓單位報材料要送教養,說這次非常嚴重,公安廳都掛號等,主管局說停發工資,只要寫個保證可上班。我對領導說:「我甚麼都不保證,也不讓任何人替我保證甚麼,有一點條件我就不上班,我沒錯,沒犯法為甚麼要妥協。」領導嘆了口氣說:「我只是遺憾這份工作失去了,太可惜了。」經過半個多月,我忽然悟到,我為甚麼要認可邪惡讓我寫保證,我們是正的,一正壓百邪,犯罪的是他們,他們應該清醒,保證不再迫害大法,我應對他們真正的生命負責,不允許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迫害,我可以不上班,但這是縱容他們對法的迫害,用正念清除邪惡勢力的安排。「作為大法弟子是全盤否定一切邪惡的舊勢力安排的」(《大法堅不可摧》)。當我完全用正念對待這一切時,情況馬上變了,領導打來電話說讓我上班。

這就是我幾次進京護法的經歷,我深深體會到只要我們堅定大法,堅定師父,慈悲偉大的師尊就在我們身邊,我們不但要從人中走出來,更重要的是從人的觀念中走出來,在法上認識法,突破人的殼,偉大的佛法才能在人間再現,以上僅是一點個人體會,如有不當,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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