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法弟子宋彩紅在馬三家集中營遭受三年牢獄苦難之後又被劫持到瀋陽看守所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11月3日】宋彩紅,女,今年31歲,是遼寧省興城市果樹局諮詢服務站的職工。99年10月13日被非法拘留後送馬三家子非法教養三年。今年10月12日「期滿」,應該釋放回家。至今未見蹤影。今年8月份家中接到電話通知,她又被非法送到瀋陽看守所。

親人們都非常惦念她,盼望她早日歸來。可這樣的結果令他們非常失望。出於無奈,家人找到了馬三家教養院院方打聽情況,問宋彩紅觸犯了哪一條法律,又給送看守所還要判刑。院方回答說:觸犯了國家法律了,又學法又煉功。家人不解,法輪功就是學法煉功,沒有別的事。院方又重複說:觸犯了國家法律,並推責任說:這不是我們批捕的,是上邊調查批捕的,與我們沒有關係。你要找找上邊,誰批捕找誰。院方始終不給正面答覆。

親人們無法理解這樣的現實。是不是她已經被迫害得不成樣子了,不敢叫家人們目睹執法機關的殘暴行為,從而又找藉口把人背地裏送去判刑哪?大約有一年的時間禁止親人探視了。親人們都知道:馬三家子教養院警察十分凶殘。如此殘害好人的地方怎能令親人們放心呢?

據知情者介紹說:年輕的姑娘宋彩紅及兩名功友受到了殘酷的折磨,遭到了非人的虐待。院方達不到迫使她們放棄信仰的目的,又變本加厲進一步升級迫害,無任何理由送看守所再一次非法關押。她們沒有觸犯國家的任何法律法規,只因修煉法輪功做好人,而受到一次又一次的非法關押,令親人及知情者們非常痛心。當權者為甚麼要如此對待她們,迫害她們,痛恨她們?她們幾個弱女子,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對政府有甚麼威脅呢?政府中的少數當權者為甚麼用如此殘忍的方法來對待她們呢?

親人們面對顛倒黑白的法院和職能部門無處伸冤,只能呼籲善良的人們給與幫助,伸出援救之手,把她們解救出來,早日和家人團聚。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