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12日
尊敬的比爾,
最近有幾位法輪功學員以及幾位加拿大公民為香港第23條法案,即「反顛覆」法一事和我聯繫。
據國際特赦及其他一些組織報導,如果該法律提案得到批准實施,香港人民曾經擁有的人權和民主自由將會受到嚴重損害。香港政府在23條提案一事上的表現,正在偏離國際人權法,使行使思想自由、良心自由、宗教自由、和平集會自由等最基本權利的組織受到監禁的威脅。
正如您所知,香港在1997年回歸中國主權時,香港被確保在「一國兩制」的規劃下保留相當大的政治自治權。不幸的是,第23條法律提案將會嚴重損害這一規劃,使中國中央政府取締的所有組織在香港也遭到被取締的命運。對香港民權的這一威脅是香港本地及世界各地政治和宗教組織應當共同關注的問題。
我敦促您立即調查此事,並向香港政府表達加拿大人民對保護香港所有民眾的民主自由的深切關注。
我盼望您能儘早對這一重要事件做出回覆。
誠摯的,
斯萬德-羅賓遜
國會議員,伯納百-道格拉斯選區
2002年12月13日──「全球反對23條立法聯盟籌委會」已於12月4日,在美國華盛頓成立,宗旨是維護香港的人權法制。聯盟在加拿大受到關心23條立法的各界人士的支持──他們在加拿大華人最多的多倫多市發起「藍蝴蝶」反23條徵集簽名活動。
聯盟在多倫多的義工會在本週末及未來一星期內在士嘉堡、約克區、及其他地區的各大商場外大量徵集簽名。義工會佩戴淺藍色蝴蝶結臂章,由於藍色象徵自由,蝴蝶象徵和平,所以這項活動的意義在於呼籲各界共同來反對23條惡法,以維持自由與和平的香港。他們歡迎關心香港的各族裔市民前往簽名。
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諮詢期將於12月24日結束。聯盟的加拿大代表將於下週把徵集到的簽名送交多倫多的香港經貿辦事處,由經貿處轉交香港保安處。同時,簽名也將同時送交加拿大政府。
另悉,全球反對23條立法聯盟於12月14日星期六下午在多倫多Steeles大道舉行了大遊行。
2002年12月14日──「全球反對23條立法聯盟」和關心23條立法的各界人士於本週末在加拿大華人最集中的多倫多,溫哥華,蒙特利爾三個城市舉行遊行和集會,聲援聯盟於美國華府週六舉行的集會,以及週日在香港,由民間人權陣線發起的反對23條大遊行。
在多倫多,在週六下午2時舉行了「反對23條」大遊行,有約四百人參加,其中包括香港加拿大聯盟(簡稱港加聯),多倫多支援中國民運會(簡稱民運會)的代表,蘇庚哲博士,以及法輪功學員。
在溫哥華,「全球反對23條立法聯盟」將於週日上午11時在溫哥華藝術館前舉行「反對23條」集會。在蒙特利爾,於週日1時在中國城舉行「反對23條」集會,並於2時舉行遊行。
在多倫多市聯盟同時發起「藍蝴蝶」反23條徵集簽名活動,也將於本週末展開。聯盟的義工會佩戴淺藍色蝴蝶結臂章,由於藍色象徵自由,蝴蝶象徵和平,所以這項活動的意義在於呼籲各界共同來反對23條惡法,以維持自由與和平的香港。
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諮詢期將於12月24日結束。聯盟的加拿大代表將於下週把徵集到的簽名送交多倫多的香港經貿辦事處,由經貿處轉交香港保安處。同時,簽名也將同時送交加拿大政府。
當中國政府信誓旦旦承諾香港「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甫滿五年,您突然發現香港變成一個警察國家:進入香港就像回到白色恐怖時期的台灣,您沒有言論、思想、信仰、結社及隱私的自由,也沒有商業通訊自由;隨時面臨警察無需搜索令的搜索!您認為同樣被中國政府召喚一國兩制的的台灣人民是不是也有可能面臨同樣的人權困境?〈基本法〉第23條立法讓港人生活在恐懼中,粉碎了近世紀的自由、法治,嚴重地損害香港的國際商業利益。香港各界,從大律師到計程車司機、從教會牧師到大學教師、從跨國銀行到中小企業,此刻正緊鑼密鼓地展開「無恐懼自由」的最後保衛戰。台灣與香港關係密切,包括日常生活與商業往來,我們籲請社會各界一起嚴正地反對這個使民主倒退、可能使香港崩盤的第23條立法。香港不需要,台灣也反對!
背景說明:
香港特首自九月宣布將依〈基本法〉第23條立法,草案及建議書出爐後,三個月來引爆香港各界激烈的討論。由香港30多個民間團體所組成之「民間人權陣線」將在12月15日舉行立法大遊行,準備向港府嚴正表達第23條侵人權、削自由、反民主的立法主張,絕不見容於香港社會。
〈基本法〉第23條是這樣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曾幾何時,享有近世紀自由法治盛譽的香港人民,竟也為了捍衛自己的人權、自由和法律而走上街頭。〈基本法〉23條除了攸關港人的自由人權外,英、美等國政府對於第23條立法將使香港變天,同感憂心。這個立法到底對台灣的企業和人民有甚麼影響?為甚麼台灣企業和人民不該坐視不管?
首先,請您看以下BBC英國廣播公司(12月6日)和美國之音(12月9日)的報導摘要:
在香港有業務的國際金融機構對新立法表示關注。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說,如果香港政府通過新的反顛覆法,國際金融機構會考慮縮減他們在香港的規模,「他們擔憂香港將不是以往的香港了」。金融是香港成功的關鍵部份。政府幾星期前提議這條立法,從那時起,反對該立法的聲音滾滾而來。
十幾家外國銀行主管告訴香港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說,他們擔心新立法會阻礙香港信息的自由流通。在香港代表五百家公司的英國商會也警告說,新立法會大大減少香港對國際商業界的吸引力。
英國商會還要求香港政府,盡可能詳細地定義顛覆、叛國和竊取國家機密等罪行,防止經濟消息、經濟數字和其它不屬於安全範圍的信息被無緣無故地劃定為國家機密。預計,影響力更大的美國商會將在幾星期內公布自己的立場。
許多人擔心香港推動這項法案,是為滿足北京獲得對當地更大控制的慾望。
銀行家們也擔心他們將來與台灣顧客的商業自由,或處理來自中國國營銀行經濟信息的自由,中國法律會視這樣的信息為國家機密。他們希望看到該法案全文,但香港政府拒絕發表該立法的草稿(只提供諮詢文件),只有在它被遞交到立法會時才公布於眾,而像橡皮圖章作用的立法會,在明年七月完成立法工作時,不可能做甚麼改變。
台灣有甚麼關係?
依據這個相當於香港憲法的〈基本法〉,以及港府提供的第23條諮詢文件立法,香港將成為一個警察國家(本法將大肆擴大警察權,警方可以在調查第23條的罪行時無需向法院申請搜查令而逕入搜查)。香港人在香港或在國外,外國人(包括台灣人)到香港或過境香港,只要談及分裂國家(如稱台灣為一主權獨立國家)的「言論」,就可能入罪!在香港的企業(包括台灣企業)在商業文件中可能「泄漏國家機密」。(不要小看這個罪名,大陸法輪功學員將他們被迫害告訴外國記者,就成為「泄漏國家機密」罪,最高被判刑十八年!)
我們可以做甚麼?
港府的這項立法,可能是中共要求、針對法輪功而來。但是,人權無國界。世界經貿利益連動的地球村中,台、港的旅遊交往和經濟互動尤為緊密。我們呼籲社會各界在港府立法諮詢期間12月24日屆滿前,立刻採取下列方式,向香港立法會,保安局,律政司等表達您對第23條立法的反對立場。
方式一 / 上網表達您的反對意見https://www.article23.org.hk/chinese/main.htm
點選左方「網上聯署」參與聯署(本網站有第23條的詳細背景介紹)
如果不想看23條的有關消息,可以直接到下列網站連署:
中文: https://www.article23.org.hk/chinese/signature.htm
英文: https://www.article23.org.hk/english/signature.htm
方式二 / 告訴我們您的反對立場(姓名或公司名稱、縣市別),我們為您表達:
傳真:(02) 2341-9807
方式三 / 上網https://www.rthk.org.hk/special/law23/ 表達您的反對意見
方式四 / 直接向保安局表達意見,郵寄、傳真、電傳(Email)皆可:
香港中環下亞釐畢道中區政府合署東座6樓保安局助理秘書長F2
傳真:852-2521-2848 電傳: BL23@sb.gov.hk
今天您是人權自由的捍衛者,將來您的人權自由才能得到捍衛和保障!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 敬上
2002年12月12日
香港政府自2002年9月24日拋出的《基本法》第23條(即反顛覆法)立法提案諮詢,引起了海內外的強烈反響,我們亦對此次修改法律事件深感憂慮和極度關注。
第23條立法是香港政府受中國極權領導人的脅迫,推出的違反基本權利自由的產物。香港許多著名專家早已指出,現行法律「足以禁止《基本法》第23條表列的行為和活動」,無需另外立法。足見此次第23條立法有著它的特殊動機。
該條款所謂的與「國家安全」掛鉤的「國家機密」、「顛覆」、「叛國」、「叛亂」等概念,和在極權統治的大陸屢屢發生的逮捕和平異見人士,禁止、取締某些團體結社時所使用的罪名「破壞國家安全與穩定」、「洩露國家機密」、「擾亂社會治安」等如出一轍,對政府和政府領導人的和平上訪行為,都可以被視為反政府的「反革命」罪,而隨時被打入牢獄。香港永久居民,法輪功學員朱柯明於2002年8月通過法律程序起訴江澤民等人,隨即於同年9月被公安逮捕,判刑5年,在獄中受盡酷刑折磨。第23條立法,亦可對因不受大陸當權者所認同的在港有關團體、媒體或人士進行「合法化」的治罪。
按「真、善、忍」宇宙真理要求自己做好人,甚至比好人更好的好人的千百萬中國法輪功學員,他們僅僅、因為不願放棄「真、善、忍」的信仰,便被冠以「危害國家安全與穩定」、「對社會有威脅」、「擾亂社會治安」 、「洩露國家機密」等罪名,被強迫洗腦,關進精神病院,被非法監禁,判刑,強行送勞教,甚至迫害致死。三年多的殘酷迫害,見證了極權領導人的「國家安全與穩定」的實質。法輪功也被江XX個人誣陷而遭非法取締。
按照《基本法》第23條中「禁止與外國的......團體建立聯繫」的條款,香港法輪功也可能遭到非法取締,冠冕堂皇的理由便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反顛覆」。事實上,今年3月發生在香港的16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無理被控的「阻街案」,以及今年6月江澤民訪港期間,香港海關的「法輪功黑名單」事件,已經嚴重損害了香港的自由開放形像,使第23條立法的實質昭然若揭。極權統治者江XX迫不及待地試圖通過法律手段,將迫害法輪功滲透到香港,進而通過香港輸出到西方民主國家,以達到其迫害全人類的邪惡目的。不單和平的法輪功會受到打擊,其他和平團體、異見人士、在港生活及從商的外國人的人權自由均會遭到同樣的威脅和衝擊。
第23條立法實質上成了香港特區政府跟著中央政府亦步亦趨的事實「拐杖」;第23條立法,不僅關係到香港7百萬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且也關係到世界各國人民的共同利益;第23條立法,意味著中國大陸的專制、極權、邪惡、黑暗、暴政、悲劇將在香港重演;第23條立法,意味著中國政府對香港回歸「五十年不變,一國兩制」方針承諾的徹底背棄。香港自由、民主與繁榮、「東方明珠」的美譽和形像將化為烏有,使香港回歸五年來,本來已經在走下坡的經濟,及已經受到國際社會高度質疑的自由、民主、長治久安更是雪上加霜,甚至受到摧毀性的衝擊。
我們懇切期待香港特區政府,從香港7百萬人民的根本利益、香港的民主、自由與繁榮出發,理性地、堅決地拒絕《基本法》第23條立法,體察民意,順應天意,方是眾望所盼的明智之舉啊!
澳洲法輪大法學會
2002年12月14日
香港政府提出了倍受爭議的第23條立法,也稱為「反顛覆法」。因為由中國政府任命的香港官員急於對北京言聽計從,23條提案完全是在中國的直接壓力下寫出來的,而且它遠比香港基本法要求得嚴厲。顯然如果該法案得以頒布的話,香港將不得不禁止所有被中國定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這完全與香港的自治和「一國兩制」原則相悖。
法蘭西斯.達蘇莎女士是言論自由專家,約翰內斯堡原則以及一系列供各國制定保護人權法律時參考的國際指南的作者之一。最近,她專程來到香港坦率批評第23條立法。她警告說,港府所謂的23條立法「諮詢文件」的條款違反了許多保護人權和言論自由的國際標準。她說,「毫無疑問,23條危害個人自由,言論和信息流通自由。」例如,該提案定義的所謂的「隱匿叛國」罪名,會令市民無端犯法而不自知。
研究人員擔心由於立法他們可能無法在某些特定領域從事研究工作,因為在定義如此之廣的法律下他們擔心可能會被捕。例如,商人可能會因向台灣提供銀行服務而被控叛國,因為中國與台灣不和。
在該法律下,受到最大威脅的可能是法輪功學員。到目前為止,法輪功學員一直在香港能夠自由煉功,但來自香港政府的公然干涉在不斷升級。法輪功是一種基於真、善、忍原則的、絕對平和與舒緩的身心修煉。該功法廣為人知並在世界各地受到尊重。由於中國〔江氏政府〕的殘酷迫害,在中國政府勢力所及的地方,法輪功均遭到誹謗和暴力迫害。法輪功學員不願看到更多的人遭受這種對基本人權的壓迫和攻擊。
我們呼籲我們的加拿大同胞簽名支持香港30多個非政府組織的網上請願書,網址是ttp://www.article23.org.hk/english/main.htm。讓我們全世界團結起來一同反對對民主自由的鎮壓。
來自商界、貿易聯盟、律師、學者、科學家、宗教領袖、媒體、非政府組織、各國政府和其它團體及個人反對23條的強烈呼聲表明23條立法對所有人的自由的威脅是真實的,而且23條違背了香港市民的意志。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19/29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