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有可能即將通過的香港反叛、反分裂、反煽動及反顛覆法律的受害者,今年夏季我們經歷了長達二十六天的法庭訴訟。對此案進行審理和判決的法官在江澤民訪問香港期間居然把頭髮染成紅色,以此來表示他的傾向。對該案的判決在全世界是眾所周知的。
像法官這種示威的方式今後在香港也許不會受到懲罰,因為他的無聲抗議不是針對執政者,而恰恰是表示對他們的支持。然而一旦通過第二十三條立法,法輪功學員面臨的結局就不同了,他們只是表示反對在中國對他們實行的屠殺和折磨。他們甚至因此將受到無期徒刑的威脅,至於監獄裏是甚麼情景,還是別問為好。
當我們三月十四日和平地閉目坐在中聯辦前時,對第二十三條立法還一無所知。我們只是知道我們的行為是合法的,而且我們嚴格地遵守當地的法規。七月一日(瑞士)聯邦委員會成員Ruth Metzler女士在與(香港)司法部梁愛詩女士與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女士會談時,表示了她對該訴訟案十分憂慮。她得到回答是一個無禮的謊言:即,控告的原因是構成事實的「阻礙」(阻礙交通以及大樓入口),而不是因為我們屬於法輪功。現在可以看到,梁愛詩女士非常清楚,香港已經對我們進行了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試驗了,這就叫:「無視全部證據而宣判所有指控成立」!當我們拒絕交付罰款時,罰款很快由「神秘的匿名者」支付了。也許是香港政府高層的人物感到來自國際上的壓力太大了。
這樣的判決在西方會被接受嗎?一些西方政府已經就此對香港作出了強烈批評,另一些則沒敢發表意見,也許是經濟方面的原因佔主導地位。江XX因害怕其政權受到威脅,出於嫉妒而迫害法輪功。為了完全徹底地消滅這些通過修煉氣功而達到內心平靜、健康、和平的人們,江XX給世界上百分之二十的人每天灌輸造謠中傷的宣傳、每天採用折磨的手段,甚至造成死亡。我們西方國家應該向他們在香港及中國的同僚明確表示,不允許這場發生在中國的大屠殺擴大到香港,應該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