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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佳木斯、伊春等地大法弟子遭受迫害事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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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2月20日】高紅雲、女、39歲、佳木斯市向陽區。2000年11月進京上訪被抓,在昌平派出所被惡警非法搜身,體罰,面壁而立,不讓睡覺、吃飯,帶手銬。後被送佳木斯市駐京辦。在駐京辦事處,被李(女)幹警非法搜身,包括內褲、乳罩等都翻遍,翻去人民幣1400餘元。回佳市後,被非法關押一宿,後家屬被邪惡之徒勒索兩條煙(合計800元人民幣)後被釋放。回單位後,因堅修大法,被調動工作兩次。全公司下發「紅頭文件」,被非法除名,免去原職務(中層幹部)。主要責任人:公司黨委書記李亞侖、組織部長李玉良。當向他們洪法時,他們眼裏冒著兇光說:「這是你死我活的鬥爭。」他們多次在公司誹謗大法,讓叛徒到公司講演。她一次也沒有配合他們,全盤否定邪惡,最後他們以失敗告終。

馮躍敏、女、51歲、佳木斯市向陽區居民。2000年11月進京護法,在天安門被抓,送駐京辦,被惡警非法搜身,每天被惡警強收伙食費30元,住宿費60元(此房間只有兩個床位大小,有時被關20-30人)。被帶回後,被前進分局送拘留所非法關押13天。在拘留所每天被勒索伙食費20元,(每天兩個窩頭,兩碗用凍白菜做的鹹水湯,每碗幾個菜葉)。前進分局強迫家屬交2000元押金、寫不進京、不上訪的「保證」後才放人。

王玉明、男、34歲、黑龍江省伊春市。2001年1月10日到北京上訪,被惡警抓捕,送天安門派出所,同日送往北京順義看守所,第二天被帶到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3天後,又被帶至伊春市駐京辦事處,1月20日被伊春市惡警帶回,非法拘留15天後被非法判勞教一年。被抓後,在佳木斯辦的幼兒園被迫關門,妻兒只好回到家鄉伊春辦了一個小型幼兒園。2001年9月解教釋放後仍然受到當地惡警的監控,並經常到家騷擾,,嚴重影響了正常生活,妻子辦的幼兒園又被警察攪黃了。公安局扣下身份證,不允許隨便到外地,如果去,得經過他們同意。由於他們的迫害,使生活陷入了困境,他和妻子至今無收入,無工作。主要責任人:公安局長鄭玉林。他曾經給上報兩年勞教,只被批一年。據知:鄭玉林任烏馬河公安局副局長期間主要負責打壓法輪功,經他手送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勞動教養。

劉箐平、女、32歲、原住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後被迫遷往家鄉伊春市。2000年12月9日到北京證實大法被抓,送北京朝陽區看守所,在此期間因不說姓名在2000年12月25日又被非法送河北省邯鄲涉縣看守所,在此期間絕食絕水抗議,後被家人接回。釋放時惡警向家屬勒索500元人民幣,無任何手續。

王蓮霞、女、家住向陽區。2000年12月17日因在對門功友家串門就被抓,非法拘留10天,非法「罰款」1000元。主要責任人:向陽分局政保科崔榮利。

王英霞、女、34歲、佳木斯市永紅區居民。2000年6月進京上訪被帶回,非法關押在看守所,30多人擠在20多平方米的小屋裏,條件非常惡劣。後永紅分局勒索家屬3000元人民幣放人。2000年12月再次上訪,中途在瀋陽站被截,因拒絕配合邪惡,不報姓名,被惡警拳打腳踢,帶回本市後送看守所非法關押24天之久,被永紅分局和建設辦事處惡警勒索5000元人民幣。

張瓊珍、女、56歲、永紅區居民。2000年6月在哈爾濱博物館因書寫「法輪大法是正法」被博物館非法扣押,後送佳木斯看守所,被單位非法罰款800多元,非法關押10天,後被永紅分局勒索200元。2000年10月6日,去北京上訪,被抓,押回佳木斯看守所,非法關押2個半月,被向陽分局勒索1000元放回。被廠保衛科勒索3155元。

趙從華、男、33歲、佳市熱力公司。2000年6月進京正法被惡警抓捕,在河北平谷縣被惡警從3點非法審訊到11點,期間被帶手銬,掛在門上,腳尖著地,由一個惡警往兩邊踢他的腳,來回開關門,「開飛機」,用手打臉,用腳踢。因絕食抗議被惡警灌食,從鼻孔插管到胃裏,帶上腳鐐子,由犯人在後面用腳踹讓快走,叫「遛鐐子」。在駐京辦事處十幾人住在一間小屋內,每人每天卻被勒索50元錢,共收300元。單位接人的費用全部算在他頭上,共3000元。(負責人:熱力公司王發祥)。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因要被惡警收去的大法書而絕食抗議,被插管兩次,強行灌食。後家屬請新立派出所人吃飯花了300元放人。2000年8月由熱力公司王發祥策劃請公安吃飯把他非法送進看守所。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身上長疥,腿上爛了很大的2個洞,看守所找到分局,分局找單位,但他們拒絕放人,在這種情況下被非法關押了50多天。2001年1月11日,因進京,被佳鐵公安處防暴大隊非法抓捕,勒索人民幣700元,非法關押1個月,向陽分局收保證金500元,沒有收據。

於秀英、女、29歲、七台河市紅旗鎮太和村。2000年7月被紅旗派出所強行送進看守所,因抗議非法關押絕食,被野蠻灌食多次,在第二看守所被所長多次打罵、體罰、帶銬子,在861拘留所被幹警張守義用三角帶抽打,把臉、頭部打變形。被紅旗鎮政府勒索300元。主要責任人:鎮長、書記。

龐士興、男、32歲、七台河市紅旗鎮太和村。2000年10月被紅旗派出所非法抓捕,在派出所被惡警逼坐「老虎凳」,第二看守所惡警指使刑事犯用皮鞋打,後背貼滾熱的暖氣片,被嚴重燙傷,被所長用皮帶打,木棒打,身體多處傷痕累累。被太和大隊隋書記、劉福海勒索1000元人民幣。

邸士洪、男、31歲、七台河市紅旗鎮太和村。2000年11月被紅旗派出所非法抓捕,被所長用皮帶電棍打得身體青紫,頭、臉部腫大,變形。後被勒索人民幣1000元。主要責任人:姜所長、葛方敏。

玄花、女、44歲、佳木斯市勞動服務總公司。2001年6月30日晚10點多鐘,在友誼縣做真相時與11歲的兒子被惡警非法抓捕,於凌晨(7月1日)1點多鐘被送進看守所。兒子與她在監號裏渡過了長達12小時,她深知自己被抓是非法的,決定與兒子同時走出去,就向駐守在看守所裏的檢察院姜科長提出無條件釋放,他聽她說的句句是理,從理上講對他們不利,就在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奪走了孩子,並對她實施暴力行為,親自指使惡警大打出手,孩子搶走了,她被打成重傷,生命垂危,高燒8天8夜,大流血17天之久。在這期間於萬泉曾兩次把縣醫院院長、大夫、護士帶到號裏,裝模做樣地「檢查」。18天後惡警把她送到勞教所,(送之前既沒簽字,也沒回答任何問題),結果勞教所法醫檢查,發現生命垂危,被退回。可於萬泉為達到迫害她的目的,曾向司法庭告勞教所三次,說他們不收。結果24日那天,邪惡之徒於萬泉在家喝酒時自己向後摔倒,造成全身癱瘓,只有頭部還清醒。這真是現世現報。在絕食抗議32天時,也就是邪惡之徒於萬泉去北京治病的路上,縣政府決定釋放她。33天縣看守所獄醫帶她到縣最大的醫院中醫院檢查,結果,腰椎骨折,雙腎高位積水,嚴重心率不齊,膽大,因血管沒有回血,未能檢查肝部。34天內一大早,通知家屬來接,但檢查結果並沒有告訴家屬,就這樣還逼著家屬拿了3000元保金,看守所收做檢查的醫療費340元,她妹妹一開始就是不交3000元保金,縣治安科長和她妹妹爭持不下,看守所以調解的態度,裝模做樣的說,看守所費用他們全免了,就這樣她妹妹交了3000元保金。等妹妹接時才知道她被折磨成這樣,氣憤地說,早知道這樣,一分錢都不拿。

章德軍、男、32歲、七台河市新興區新街。2001年6月22日上訪,28日在天安門被抓,7月4日被單位押回後送到新立派出所,由新立派出所押到新興區看守所非法刑拘3個月。在看守所期間,被逼迫為看守所種秋菜,收割,看地,蓋豬舍,每天幹14個小時以上。市煤礦保衛科到北京押解本人的費用3600元全部算在他頭上,由於單位不開資,沒錢扣,現扣除本人工資1344元。

付裕、男、33歲、佳木斯市自來水公司職工。99年10月8日因進京上訪,被駐京辦非法關押,由單位派人帶回佳市,因本人堅定修煉,被非法關押2個月之久,後家屬努力,並交5000元保證金才放人。交保證金時,惡警說:「這筆錢以後可以返回。」後家屬多次詢問,分局的惡警又說:「這筆錢已經作為警察進京接人的費用,不能返回。」其實費用均是單位出的。主要責任人:崔榮利、於進軍。

張惠茹、女、59歲、佳木斯市永紅區居民。2000年1月28日進京正法被抓,身上剩的1240元被永紅區長安派出所姓顏的幹警和單位的人分了。被非法關押43天,收伙食費860元,報刊費24元。單位和派出所人的吃飯、路費錢均由她承擔。共計3880元。永紅分局罰款2000元。2001年11月進京護法,被抓,由向陽分局姓秦的幹警帶回,勒索1884元,非法關押32天,收飯費640元,向陽分局罰款3000元。2001年夏,做真相時被抓,送看守所關押。抗議非法關押,絕食抗議9天,生命垂危後被無條件釋放。2001年12月做真相時被永紅分局非法抓捕,勒索家屬1000元人民幣。

許玉茹、女、49歲、伊春市南岔區立新街。2000年6月因抄經文,被惡人舉報,當時公安出動警車六人來家中,當時是晚上12點,她沒給開門,大約有1個多小時,惡警闖入屋內,進行搜查。然後把她帶走,進行酷刑折磨,坐「老虎凳」,帶手銬,3天4宿,然後逼踩師父像,因不踩,他們就抬起凳子將她和凳子一起放在師父像上。三天後,惡警把她丈夫也非法拘留了15天,就因為當時不給他們開門,然後她丈夫在單位待崗,工資損失1萬餘元。在精神上也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主要責任人:政保科李學民、張合林。

楊秀榮、女、36歲、伊春市男岔區。99年9月10日因修煉大法無故被抓,非法拘留15天,後又轉消防隊非法關押15天,被拘留所勒索150元。2000年5月1日前家中住房被廠領導無故賣掉,悟到應該去正法,在進京途中被抓,夫妻二人都被非法拘留25天,被拘留所勒索505元。2001年1月21日在街上賣貨被惡警非法拘留60天,勒索1000元人民幣,拘留所勒索650元。

徐代領、女、31歲、七台河市新興區。2000年2月進京後被於幹警毆打,且行政拘留,受所長辱罵,張幹警和所長不讓其睡覺達2天2夜,還拿三角帶打頭部。勒索家屬500元。第二次進京回來後,因不配合邪惡不簽字,遭到幹警的毒打,並被非法送勞教所教養。解教後,遭到當地派出所片警的污辱,並逼迫搬出他管轄的地區。街道主任還不讓房東租給房子。

李學芬、女、21歲、佳木斯市東風區居民。2000年5月26日因進京上訪,被非法抓捕,當日被帶到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非法軟禁。當時,室內有六名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在被送回佳木斯市時,每人每天被勒索60元床費,(室內僅一張床)在佳東分局被勒索所謂的接人路費1000餘元。2001年8月,和一名男同修在做真相材料時被抓,在向陽分局警察要她跪在地上,她沒依從,他們便惡語相加,誹謗師父與大法。半夜,惡警將她鎖在一個鐵椅子上,並說明天繼續問。當晚,她用正念離開分局,至今流離失所,不能回家與家人團聚。

單玉勤、女、55歲、佳木斯市職業教育中心。1999年10月15日,依法進京上訪,在山海關乘警無理搜查,發現同伴兜裏有一本大法書籍,就把她倆看管起來,送回佳市,被永紅分局送看守所,非法關押2個多月。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被單位非法開除公職,開除幹部隊伍,還被非法罰款,被邪惡之徒以各種名目勒索共11000元(其中單位非法罰款5000元)。造成家庭生活極其困難。從此以後,單位、派出所、永紅區多次騷擾,使正常生活無法保障。2000年2月被永紅分局石秀文勒索500元。2000年5月被非法關押15天,勒索伙食費300元。2001年9月被非法關押23天,絕食抗議23天,後被無條件釋放。

於秀蘭、女、60歲、佳光紡織品有限公司。2000年1月被市公安局無故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師父照片等。2000年6月因在省博物館書寫「法輪大法好」被當地公安扣留,遣送佳市看守所非法關押11天後被永紅分局郭維山勒索300元釋放。2000年12月因進京上訪,半路被截回,後送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6天釋放,被永紅分局勒索人民幣1000元。自2001年2月,市局由於她進京罰單位款後,單位一直非法扣發工資至今,她到單位兩次去講清真相後,給她1500元生活補助,至今還是不給開資。

莊會平、男、52歲、佳木斯市永紅區居民。2000年6月20日,在省博物館證實法被抓,被永紅分局送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被看守所勒索人民幣330元。2000年12月因進京,在天安門被惡警抓捕,勒索人民幣175元,無任何票據。

路國芳、53歲、佳木斯肉聯廠職工。2000年2月因進京上訪被抓,非法關押拘留15天,超期關押41天,被勒索伙食費600元,被東風區公安局勒索3500元才放人。2001年6月被單位騙出非法關押到紅興隆看守所18天,勒索200餘元,才放人。2001年11月在家被抓,非法關押15天,勒索350元伙食費才放人。

崔桂榮、女、35歲。2000年10月17日進京上訪被抓,10月30日當地幹警接回,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期間絕食抗議,被惡警灌玉米麵拌鹽水,帶刑具腳鐐,由於體罰,心臟病發作吐血,12月1日被釋放回家。當地民警強行讓搬家,當時她們沒有住處。2001年4月前進分局政保科長多次找她及她丈夫,於18日上午被惡警兩次非法抄家,無其它證據。最後,市局政保大隊無任何理由,把她非法關押長達11小時,陳永德等11個惡警對其毆打並要將其非法勞教。當時4點左右,她丈夫和孩子到公安局門前向過往行人和當地群眾訴說法輪功真相,圍觀群眾打抱不平,最後市局勒索家屬5000元保金,市政保大隊勒索400元才放人。第二天,她和女兒去市政保科,把《轉法輪》等書籍要回,這時真正體驗到偉大的師父慈悲,以後的日子裏,警察經常騷擾她的家人。2001年7月9日,她丈夫高空作業時,不慎從4米多的高處墜落,僅皮膚擦傷,經醫院X光檢查,其他一切正常。

原紅豔、佳木斯市三江食品公司工程師、黨員。2000年11月進京正法被非法抓捕,送往崇文門派出所,非法關押24小時,於11月24日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20天,勒索6000元才被釋放。單位對其進行迫害,非法開除黨籍、留廠查看一年,取消一切福利待遇,不發生活費,並說一年後如果不放棄修煉,將開除廠籍,至今無結果。

郭風海、男、39歲、佳木斯市電機廠職工。2000年11月,因進京正法,被非法抓捕,在駐京辦事處被勒索400元,在不足20平方米的小屋,同時關押男女共19人。單位來接人,向家屬索要3000元路費,在佳木斯市看守所不到一個月放人時,被辦案人員勒索6750元,沒有收據。非法關押期間,停發工資2個月,1000多元,上班後,單位610扣1000元所謂押金,在單位強行洗腦,集中聽邪悟人員的演講,否則送勞教所強行洗腦,並要交1000元,再不放棄修煉就被直接勞教。由於不承認迫害,被迫流離失所,當月工資被扣掉一半。

林桂梅、女、58歲、永紅區居民。2000年7月在省博物館證實大法被非法抓捕,送拘留所15天,被勒索所謂的伙食費300元,所謂買書錢30元。2000年12月17日在街上貼真相標語又被非法抓捕,向陽分局勒索人民幣3000元釋放,無任何票據。主要責任人:崔榮利。

韓豔秋、女、31歲、佳木斯市永紅區居民。2000年12月17日為了證實大法,在做真相時被惡人舉報,被向陽分局非法抓捕,後抄家,搜走了師父的法像,和兩本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經文等,並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18天,家人為見一面就花了700元,後被層層勒索,共花掉15500元,而未開任何票據。主要責任人:崔榮利。

孫秀榮、女、49歲、永紅區居民。2000年7月22日因省博物館掛展污衊大法的圖片,去說上幾句真話:「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而被無理關押15天,被佳木斯市看守所勒索所謂伙食費330元。

張瑩、女、33歲、永紅區居民佳木斯市第二製藥廠。2001年2月5日由於在單位複印資料,被單位員工丁偉飛舉報,廠長夥同董事長,上報給浙江紹興縣公安局,當日4時被非法傳訊,並送看守所,2月15日由浙江紹興送回佳木斯市,在此期間被非法審訊4次,強行終止與亞太製藥廠的三年工作合同,損失人民幣7萬8千元,並被告之今後不得給任何人寫信或打電話。2月15日被押送至佳木斯市公安局,移交永紅分局,由政保大隊郭維山及杜某審訊並送佳木斯市拘留所,2月16日下午獲釋。獲釋前被逼迫寫「保證書」。回家後方知家人已被勒索2000元人民幣。2000年10月22日被佳木斯市610在媒體通報開除公職,本人失業保險費3000元多元被保險公司拒絕發放。

徐傳英、女、68歲、永紅區居民。2000年12月進京上訪,在長春站被非法扣押2天,又被送佳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週,後被永紅分局勒索3000元放回。還有400元錢、手錶一塊被永紅分局惡警郭維山搜繳,說幫助保管,至今不還。

張清姣、女、48歲、佳木斯市地質大隊。2000年12月進京上訪在長春站被非法扣押,後送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勒索人民幣200多元。2001年9月3日做真相時被抓,被永紅分局非法關押26天,在絕食抗議26天的情況下仍然被惡警非法報勞教兩年,後經勞教所體檢不合格被釋放。主要責任人:郭維山。

劉新宇、男、24歲、佳木斯市向陽區。西林派出所民警多次到家裏逼寫保證書,多次到單位騷擾,嚴重影響了正常生活。2001年7月在家聽師父講法錄音,楊懷軍領一民警衝入家中,無任何理由,未出示任何證件就抄家,收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及錄音帶等,並揚言再煉就抓去勞教,至今流離失所。

馬桂香、女、37歲、佳木斯市電機廠。1999年7月21日在哈爾濱火車站被惡警無理抓捕,關押在永紅區政府6樓至7月22日下午4點交80元人民幣後被放回。2000年2月18日至3月31日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42天,交3000元保釋金,840元伙食費被放回,進京被押回的路費由單位交納後從本人生活費中(因已下崗)扣除,近2000元。2001年7月下旬,在功友家被永紅分局3惡警非法帶到分局所謂的「反省」2小時,並打了2個耳光,功友家被抄,大法書籍被搶,罰款1000元,並被警告以後不准去功友家。

餘光明、男、35歲、佳木斯市萬力木業家具有限公司。因堅定修煉法輪大法,單位領導劉屹東勾結惡警郭維山等對他進行毆打、謾罵,並非法關押三天,罰金200元。2001年1月10日因進京上訪,路經綏化地段被佳木斯市鐵路防暴大隊綁架至鐵路公安處,非法關押一天,勒索500元。2001年1月11日單位領導夥同永紅分局將他騙至永紅分局,逼迫表態不進京上訪。因不配合邪惡,被非法送進看守所30天,並勒索他姐3000元人民幣。單位怕他再次進京,逼他買斷工齡。(在這期間,經常有人監視,在家附近蹲坑)。

王素華、女、69歲、永紅區居民。2000年6月22日去省博物館正法被非法扣押,回佳市後被永紅分局非法拘留15天,後家屬花錢托人將其釋放,並被勒索1600元。主要責任人:郭維山。

秦明友、男、69歲、佳木斯市鐵路房產段。1999年7月份被房產段紀委書記牛文清等人無故抄家,搜走大法書籍及錄音帶、錄像帶等,並勒索500元人民幣。並辦洗腦班,還必須按時參加,不准遲到、早退,必須提高「認識」,本人沒有人身自由,並被無理停發工資。

王學春、男、45歲、佳木斯市農藥三廠。2000年2月16日去北京上訪,被警察強行押入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將20多名男女大法弟子關在一個十幾平方米的小屋裏。當日他帶的一百多元錢被警察勒索去。2月21日,被農藥三廠一名保衛和佳東分局的一名警察用手銬押上火車,2月22日被押送看守所非法關押50天,家人被勒索人民幣3000元,看守所勒索1000元整的伙食費後被釋放。釋放後,單位不讓上班,5月份單位還逼迫交4150元人民幣說是接他的費用。其中有票據的2117元,其餘沒票據的包括:抽煙,買手銬、手提包、罰款等,這真是荒唐至極。(你迫害我,我還得花錢請你迫害我,還得我給你買刑具!) 加上其他的共計損失萬餘元人民幣。

姜國勝、男、50歲、佳木斯市化學製藥廠。1999年9月到北京證實大法被惡警非法抓回送進看守所,12月末家屬被永紅分局石秀文勒索人民幣後被釋放,數額不清。在這期間,給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痛苦,老伴和孩子經常以淚洗面,(回到家時身上長滿了疥瘡,長達數月之久)。2001年到同修家串門,被友誼派出所民警鐘強一夥又抓到看守所,因抗議非法關押絕食5天後被無條件釋放。自進京上訪後單位就將他開除,至今沒有生活來源。

劉玉珍、女、63歲、佳市印染廠。2001年7月做真相時被抓。惡警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搜身,說交錢就不送派出所,聲稱:「不能讓我哥倆白跑,得對付兩個飯錢」,搶走身上的200元錢。

趙秀華、女、62歲、黑龍江省依蘭縣達連河鎮居民。2000年2月25日因進京上訪被抓,在北京被惡警勒索180元人民幣,負擔接人費用(在丈夫單位扣)900元,被勒索所謂的保證金5000元。自進京後,常常被監視、騷擾,至使正常生活無法保障。主要責任人:趙世晶、張煥友。

金喜貴、男、40歲、依蘭縣亞麻原料廠。1999年10月進京上訪,被當地公安局非法拘留1個月,勒索2000元人民幣放人。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絕食抗議,被依蘭縣公安局副局長張煥友指使犯人孫輝多次毆打。2000年2月因進京上訪,被送依蘭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28天,期間被帶過28斤腳鐐,絕食抗議13天,被惡警強行灌濃鹽水迫害,一天灌兩次。勒索家人5000元人民幣放人。2000年11月下鄉做真相,被依蘭縣林業派出所送依蘭第二看守所,於2001年1月20日被送哈林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在被非法勞教期間,被4次軟禁,送去禁閉,3次絕食抗議,最長一次達22天,絕食中第4天就被惡警野蠻的迫害性灌食,一天兩次濃鹽水。主要責任人:依蘭縣政保科龍科長。

李守田、男、56歲、依蘭縣達連河鎮。自1999年7月22日後,電話和被人被監視,警察經常到家騷擾,甚至無任何理由就抄家。2000年12月7日分局以核實材料為由,將他騙至公安局,送依蘭第二看守所,在此期間被刑訊逼供,打得昏死過去,去醫院搶救,回來後照樣打。2000年1月20日惡警以莫須有的罪名將他非法勞教2年。期間全身長疥,不能自理。2002年1月1日開始絕食抗議迫害。絕食抗議第五天開始被惡警迫害性灌食,後病危,送醫院搶救無效,怕擔責任,被長林子勞教所送回家。

卜寶玲、女、53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正月十三進京上訪,被達連河分局押回,送依蘭第二看守所,絕食抗議5天後被釋放,家屬被勒索6000元人民幣。(主要責任人:公安局政保科龍科長。)7月20日去省政府正法,回來被非法關押5天。被礦勞保辦孫建國勒索900元人民幣。多次被公安局非法傳喚、到家非法抄家。

宮鳳強、男、31歲、黑龍江省依蘭縣達連河鎮哈煤公司二區。2000年2月去北京上訪,被依蘭縣公安局非法抓捕,押回後,遭到公安局刑偵科惡警的毒打,他們除了對他拳打腳踢之外,還用牙籤扎手指肚,扎指甲,用鐵盒刮肋骨(此刑罰非常殘忍)以及「站馬步」等體罰。後被關進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34天,並且在非法關押期間多次遭到公安局惡警劉晨的毒打及電擊,由於電擊,造成嘔吐、腹瀉等,惡警劉晨還威脅將他推倒到樓下。家屬被張煥友勒索人民幣8000元後釋放。上班後由於堅定修煉法輪大法,依蘭煤礦不但不給開工資,還非法勒索900元。2000年8月,依蘭縣公安局、依蘭煤礦保衛處、和達連河鎮分局三家二十多人,帶著記者和攝像機,跳牆闖入家中,翻箱倒櫃,進行非法搜查,就連坐月子的妻子和十幾天的嬰兒也遭野蠻搜身。當時,正在伺候月子的老母親被此場景嚇得接連兩次心臟病復發,休克在院子裏,警察非但未予救助,竟把老人抬到屋後,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宮鳳強抓走,非法關押15天,勒索人民幣150元。2000年12月末,宮鳳強又一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非法抓捕,並遭酷刑折磨。頭被踩在腳底下,令人慘不忍睹。在豐台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遭惡警毆打,後被依蘭煤礦押回,返回時正值嚴冬,他卻只允許穿夏天穿的單鞋,回家後遭到依蘭政保科韓雲傑毒打,後被關進依蘭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多月。家屬被勒索12000元人民幣被釋放(主要責任人:鄭軍)。獲釋後,又遭依蘭煤礦二區逼迫、騷擾,精神上造成極大傷害。現被迫流離失所。

劉啟陽、男、60歲、依蘭縣達連河鎮哈爾濱煤炭公司達連河煤礦。2000年11月14日進京上訪,16日被惡警送回依蘭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勒索家屬1000元人民幣放回。

劉玉敏、男、43歲、黑龍江省依蘭縣達連河鎮小學。2000年7月6日與妻子、孩子劉寧進京證實大法,被當地公安局抓回。在北京期間,孩子被北京警察毒打審問長達40分鐘,因孩子不說是哪裏來的,就又被惡警第二次提審,抓住孩子的頭往牆上撞,有半小時之久。他與妻子被送回依蘭看守所非法拘留37天,受盡非人折磨,後來由家屬交2000元罰款放回(主要責任人:政保科龍科長)。2000年12月22日被當地公安局抓到分局強行辦洗腦班,非法關押8天之久,勒索1800元。主要責任人:鎮學校邢會計。

孫宏大、男、31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2月28日被非法拘留一個半月,依蘭縣公安局張煥金勒索2000元人民幣被釋放。2000年9月因進京上訪,被達連河煤礦接回,扣接人費用900元。自此半年多時間全家流離失所。14個月只發了180元生活費。

溫一玲、女、46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因進京上訪,被當地610及公安局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罰款5000元)又被送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裏,被打罵、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滿身疥瘡,生命垂危才放回家(非法勞教期滿)。工資不給,生活上很艱難,被迫夫離子散,經濟、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解教回來後,當地「610辦公室」還是經常騷擾她丈夫,無奈辦了離婚手續)。

孫成珍、女、57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6月20日因進京上訪被抓,送看守所非法關押53天,勒索3500元人民幣才放人。在看守所期間,每天兩頓窩頭、白菜湯,整天在地裏幹活,不讓煉功,學法。由於煉功遭到惡警毆打、水澆,背法被罰暴曬,打罵是家常便飯。抗議非法關押絕食而遭到野蠻灌食、打針,灌的都是濃鹽水。為了保護大法書籍被惡警踢得腰疼好幾天不敢翻身。

杜秀波、女、29歲、哈煤住宅樓家庭婦女。2000年6月26日在家被惡警抓捕,勒索1000元人民幣釋放。共非法關押57天。交看守所伙食費300元。因堅定修煉,她丈夫受單位威逼,如不離婚就開除(他是一個殘疾人),無奈離婚。使她生活十分艱難。

林樹清、女、56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4月4日因進京被抓,被勒索人民幣2000元,單位非法扣丈夫9000元人民幣。經常受到非法監視、無理騷擾。2000年1月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單位扣丈夫900元人民幣接人的路費。主要責任人:趙世晶、張煥友。

周研、女、30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6月22日進京正法中途被抓,非法關進拘留所,一天兩個窩頭,不讓學法煉功,整日裏站在太陽底下曬太陽。因抗議關押絕食,遭到惡警野蠻摧殘、打針,無奈,家屬被勒索了人民幣1300元後放人。每當年、節敏感日居委會就來監視。

閆子新、男、29歲、依蘭縣三道崗鎮畜牧站。2000年3月10日因堅持修煉和講真相,在家被惡警非法抓捕,非法關押30天,每天兩個窩頭一碗沒有一滴油的湯,卻收飯費300元。被勒索人民幣3000元釋放。主要責任人:張煥友。收款人:王樹軍。單位還非法撤銷了他紅星畜牧站站長的職務,停發半年工資,直接損失近2000元。

郭香玉、女、63歲、依蘭縣三道崗。2000年3月10日在家被抓,非法關押52天,勒索人民幣1000元釋放。天天被監視、時時被騷擾。主要責任人:張煥友、趙世晶。

李桂娟、女、36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6月22日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於依蘭第二看守所4個月。2000年12月22日被達連河分局非法關押8天,黑白不准回家,強行洗腦,回家後,被非法監視3個月。

錢術珍、女、51歲、依蘭縣護林鄉。2000年7月在家集體學法時,派出所將她女兒、女婿帶走,留下一個十幾個月的孩子無人照看,因此沒有抓她,可是卻來了一個大抄家。把錄音機和書等全部拿走,並大罵。從此以後,被非法監視,騷擾,不讓出門。連親屬看望也被村委會找去詢問。2001年5月被迫流離失所。

武桂芹、女、36歲、依蘭縣。2000年6月依蘭縣公安局和保衛處非法抄家三次,拿走大法書和老師照片,勒索2000元。

賀秋平、女、54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11月末,因進京上訪,被依蘭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半個月,被勒索人民幣6000元。(主要責任人:張煥友、趙世晶。)回來後,被惡警非法監控4個月,多次到家騷擾和打電話騷擾。2001年被開除黨籍,並以開退休為手段金威逼寫保證書,威逼上電視曝光。因拒絕上電視曝光,又以兒子和女兒每月僅開180元生活費相威脅。

曹如傑、女、29歲、依蘭縣達連河鎮。2000年12月23日因進京正法,由家人找回,單位進行非法監控,遭丈夫毒打,有家不能回,被迫離婚。2000年12月廠內普調工資45元,因曾進京上訪,被非法免去晉級資格。由於進京,被長期非法監禁三個月之久。現在還時常刁難、詢問。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7/19509.html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4/19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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