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決議認為:中國(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是一種踐踏人權和公民自由的殘酷典型。市議會決定全力支持那些以平和的法輪功學員為榜樣的人們,譴責中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呼籲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東漢諾威市市議會通過的決議全文如下:
第51-2002號決議
鑑於,法輪功被視為是一種向體內輸送能量以達到身體健康和獲得平和生活方式的精神修煉方法;並且,
鑑於,美國政府對有關中國(江澤民)進一步加重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報導公開表示「深深的不安」;並且,
鑑於,在(去年)夏季,為了抗議中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大法追隨者系統而殘酷的迫害,許許多多法輪功支持者穿越美國大西洋沿岸各州步行到華盛頓特區;並且,
鑑於,中國(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是一種必須受到譴責的,踐踏人權和公民自由的嚴重例子。
為此,新澤西州東漢諾威市議會決定:本議會全力支持那些以法輪功學員為和平典範的人們,譴責中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鎮壓,呼籲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我,瑪麗林 J 斯諾特此證明:以上為東漢諾威市議會在2002年3月11日舉行的會議上通過的決議真本。)
瑪麗林 J 斯諾,市政府秘書 (簽名)
議員:潘努諾 (Councilman Pannullo) 同意
議員:迪泊拉(Councilman DePola) 同意
議員:安格裏諾(Councilman Agnellino) 同意
議員:蒂傑恩(Councilwoman Tietjen) 同意
市長:克拉索多(Mayor Colasurdo) 同意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26/21366.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26/21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