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格納先生是在評論近日發生的電視二台起訴冰島司法部案例時說出上述意見的。
冰島電視二台曾在近日製作「黑名單」新聞節目時,要求冰島司法部出示一封司法部給冰航的信件(司法部在該信中要求冰航協助阻止全球法輪功學員進入冰島)。但是電視二台此項要求被司法部回絕。後電視二台為此起訴司法部。
信息獲取委員會最後裁決,司法部應該向電視二台出示其給冰航的信函,但是司法部不能出示隨信附件──一份列有法輪功學員私人信息的「黑名單」。委員會稱:冰島憲法規定了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權利,鑑於此,電視二台不能接觸該名單,因為名單內容必須保密,除非當事人同意。
電視二台則質疑此一裁決的公正性:若是如此,那冰島司法部收集法輪功學員私人信息,並給予冰航,是不是司法部也違反了冰島憲章呢?
拉格納先生就該案接受採訪時指出:「這份名單被經由冰航送至全世界各私人公司。這一做法是極其邪惡的,因為這不是這些私人公司發起的,而是冰島政府提供的。」當有記者問:「您是否認為(冰島政府)此舉違背了憲法?」拉格納先生回答:「在我看來這是毫無疑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