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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共同體議員就香港法庭審訊法輪功學員事件致信前香港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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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9月3日】

2002年8月29日

尊敬的彭定康先生:

最近,一位選民(就香港審訊16位法輪功學員一事)與我們聯繫。由於您在香港問題方面閱歷豐富,在遠東問題上知識淵博,我們相信您能幫助我們處理這件事情。

此函望能引起您關注16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12位香港學員,4位瑞士學員)在香港被審訊的事件。他們原計劃在香港中聯辦前進行三天的和平絕食抗議,可是在絕食剛開始時就被逮捕了。抗議者們被指控阻街和襲警,可是他們聲明請願活動完全是和平的,而且是遵循法輪功的基本原則「真善忍」。我們隨信附上一份歐洲法輪功信息中心就此事發表的新聞聲明供您參閱。

迄今為止,我們已經為制止中國(江氏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進行了數年的努力,獲悉又一迫害的事例,我們感到震驚。未知閣下是否有可能提供更多的信息,或對當前的形勢施加一些影響?

謝謝!

羅潔-海爾默 (ROGER HELMER )
歐洲共同體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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