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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煉大法眾病祛 進京上訪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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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0月11日】我於九六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修煉前我的身體有多種疾病,如貧血、低血糖、神經紊亂等,二十幾歲的人都不能正常上班,還要別人照顧,對人生失去了希望。在這種情況下,喜得大法,修煉後身體有了非常大的變化,不但身體變好了,心情也好了,再也不需要別人的照顧,幹活兒有使不完的勁兒,是法輪大法給了我的新生活的力量和勇氣。

可是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迫害法輪大法,誹謗師父、誹謗大法,我們修真善忍,使社會道德回升,使人身心受益的好功法為甚麼要禁止?在這種情況下許多大法弟子進京上訪,因為上訪也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我也於2000年11月12日兩次進京上訪,去為師父、為大法說一句公道話。

到了北京之後,當我來到天安門時,警察攔住我叫我罵師父,我不罵他們就上前抓人把我扔上警車,我就大聲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後被送天安門前門派出所,晚間又送大興拘留所。當時由於學法不深,沒有認識到這是惡警對我們的迫害,叫我報姓名、地址我就報了,把我送到駐京辦事處,在那裏我被勒索700元錢放回。

回來後,認識到我們進京上訪沒有錯,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有上訪的權利,我再次進京在天安門打開了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惡警把我抓上警車送往石景山看守所,在那裏惡警叫我報姓名、地址我堅決不報,給他們講真象,他們不聽就對我拳打腳踢。由於北京上訪的大法弟子人數太多,裝不下了,把許多大法弟子分送到各省市,我被送到拘留所十五天被放回。

我們學「真、善、忍」做好人,利國利民,卻遭到迫害,我熱愛我的國家,我沒有做對不起國家和人民的事,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對人類正義良知的踐踏,他迫害的是人類所賴以生存的道德和尊嚴,因此有罪的是江澤民,是他對人類在犯罪,所以我們要伸張正義審判邪惡之首江XX,江XX對迫害法輪大法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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