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迫害法輪大法,誹謗師父、誹謗大法,我們修真善忍,使社會道德回升,使人身心受益的好功法為甚麼要禁止?在這種情況下許多大法弟子進京上訪,因為上訪也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我也於2000年11月12日兩次進京上訪,去為師父、為大法說一句公道話。
到了北京之後,當我來到天安門時,警察攔住我叫我罵師父,我不罵他們就上前抓人把我扔上警車,我就大聲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後被送天安門前門派出所,晚間又送大興拘留所。當時由於學法不深,沒有認識到這是惡警對我們的迫害,叫我報姓名、地址我就報了,把我送到駐京辦事處,在那裏我被勒索700元錢放回。
回來後,認識到我們進京上訪沒有錯,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有上訪的權利,我再次進京在天安門打開了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惡警把我抓上警車送往石景山看守所,在那裏惡警叫我報姓名、地址我堅決不報,給他們講真象,他們不聽就對我拳打腳踢。由於北京上訪的大法弟子人數太多,裝不下了,把許多大法弟子分送到各省市,我被送到拘留所十五天被放回。
我們學「真、善、忍」做好人,利國利民,卻遭到迫害,我熱愛我的國家,我沒有做對不起國家和人民的事,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對人類正義良知的踐踏,他迫害的是人類所賴以生存的道德和尊嚴,因此有罪的是江澤民,是他對人類在犯罪,所以我們要伸張正義審判邪惡之首江XX,江XX對迫害法輪大法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