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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阜新王世媛被非法秘密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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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11日】大法弟子王世媛,女,31歲,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被非法判刑五年,最近被送往瀋陽大北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王世媛於2002年11月6日被海洲區和平派出所李劍等惡警以詢問情況為由騙走,非法關押,其母也被強行抬上警車抓進看守所,後來母親被勒索七千元錢放回。王世媛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關押期間曾遭刑訊逼供,臉部被打腫,多處打傷。後絕食抗議,要求無罪釋放。在這期間,王世媛身體極度虛弱,不能站立行走,渾身哆嗦,在一次放風時,昏倒在地,不省人事。看守所女警察丁幹事通知家屬時說王世媛心臟有問題,向家屬要錢財,卻不許接見,不允許家屬陪同檢查身體。家屬拒絕了惡警們的無理要求,並要求立即無罪放人。後來家屬找到有關單位及部門,並請了律師,尋找營救措施,卻得到類似的答覆:「我們不能管,如果不是法輪功案子,馬上放人。」言外之意:對法輪功學員可以不按法律程序辦。大約在2003年11月,阜新市海州區法院在未通知律師的情況下,對王世媛秘密非法判刑五年。

王世媛學法輪功後,身體健康,性格開朗,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熱心幫助周圍的親朋好友。而此刻,她不能與親人團聚,精神與肉體遭受雙重的迫害,只因為她想做一個好人,只因為她堅持自己的信仰。她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沒有傷害任何人,卻遭到了這般的迫害。俗話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我們相信黑暗終究會過去,正義將戰勝邪惡。我們呼籲善良的人們、正義的人士,快快覺醒吧,喚醒你們內心深處的良知,一起努力快點結束這場災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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