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自從99年7.20當權小人江XX出於妒忌迫害法輪功以來,我被降職、扣發工資、拘留、勞教,最後被逼流離失所。生活不能自理的母親需要服伺,我卻無法盡到做女兒的責任,反而她要為我牽腸掛肚、寢食不安。三年多來,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被江澤民迫害得失去學業、失去工作,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哪一個大法弟子沒有一部血淚史啊!中國大陸的司法系統已被江澤民一手操控,成為他迫害法輪功的暴力工具。我們只得呼籲聯合國人權組織、各國政府和善良的人們主持正義,制止江氏流氓集團公然踐踏人權、殘害生命、反人類的罪行。
近日欣聞美國聯邦地區法庭受理了控告江澤民一案,我感謝貴法院對人類文明的維護和對正義的支持。現將我受迫害的經歷如實寫出如下,作為起訴江澤民的部份證據。
99年7.20以後,由於我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單位降職、停崗、行動受監控。2000年9月因為給同修送大法真相資料,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關押進臭名昭著的馬三家教養院,見證了那裏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種種卑劣手段,見證了那裏對外宣傳中的「春風化雨」,而實際上的淒風苦雨和腥風血雨。
從到教養院的第一天起,就被猶大圍住洗腦,睡眠時間也被減少,已妥協的人在勞動任務完成後,可以在晚上九點睡覺,而堅強不屈的法輪功學員則被延長到午夜11點、12點直至下半夜3點,才可以睡覺。幾天後,我仍然不放棄信仰,就遭到女二所副所長王XX的當眾辱罵,所在分隊隊長黃海燕也開始施加壓力,對我進行體罰。在深夜的走廊裏,我看到其他分隊既有年輕的女大學生,也有60多歲的老人,與我同時被體罰(長時間罰站、罰蹲)。
這樣過了大約40天,隊長對我「失去了耐心」。一天,在一頓拳打腳踢之後,將我送入「四防」的屋子裏,開始對我進行一個多星期的殘酷折磨,在這段時間裏,不讓我上床睡覺、不讓上廁所、晝夜連續進行體罰,如:蹲著;雙臂平舉馬步站樁,姿勢不符合標準就用針扎;手握腳脖倒控,當我體力支持不住時就幾個人抬起來把我往地上摔;還把我雙手綁到背後,上身和腿貼在一起壓平,為防止我慘叫的聲音讓別人聽到,就把我嘴堵上,用棉大衣把頭蒙住;在此期間還多次打我,用柳條枝抽打我雙手,使手腫得跟饅頭一樣大,呈黑紫色,衣服被扒下抽打身體,用手掐敏感部位。
有一次它們拽我的頭猛烈地往牆上撞,牆上濺滿紅色糊狀物,我感到顱骨被撞裂,天旋地轉,四肢抽搐倒在地上;還有一次,它們用棍子沒頭沒腦的抽打我,我感到後腦勺有一釐米見方的地方被棍子打碎,右眼被打瞎。
在我被折磨虛脫之後,它們還把我塞進廁所裝髒手紙的筐裏,又澆了兩盆涼水,全身濕透的衣服是我在冬季12月份的走廊裏用體溫暖乾的。從此被允許後半夜可以坐在小凳子上睡覺,白天面對牆壁坐在小凳子上,不許回頭,每天只能去3次廁所,它們還得事先看一下廁所裏沒有人才行。有一天夜裏,我被人看管著去廁所,同隊的一個女子,看到我腫得鼓起來的眼睛和半邊腫得與鼻樑平齊的、青紫色、歪著的臉嚇得犯了精神病,回去總是不斷的往身上穿衣服,還說:「甚麼時候批鬥我?不要打我。」
最後,隊長在我手、腳、嘴裏、脖子上施展了一通電棍之後,看我還不放棄信仰,說放棄對我的「轉化」。當我的面部不那麼嚇人時,我帶著滿身傷痕和黑腫的眼睛,被送回到法輪功學員監室內,只能在牆角面壁蹲著,每天早五點半到晚十點,不許回頭、不許說話。同隊的其她人被惡警告知甚麼我精神有問題,眼睛是自己撞的,誰也不許和我講話。
惡警們就是這樣採取單獨、隔離的方法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甚至是同監室的人都不知道法輪功學員是怎麼被折磨的。幾天之後,每隊接納幾名男隊的法輪功學員,由女隊給他們洗腦。我被允許坐在小凳子上面壁了。然而,右側頭部的傷,一個半月之後才敢接觸枕頭,一年之後還隱隱作痛。失去知覺的腳趾也是一個多月之後才有了屬於自己的感覺。在那一個多星期裏,我還看到一個叫趙素環的法輪功學員,也被隔離、體罰、被打、不讓睡覺。隊長的辦公室裏,經常傳出電棍電的聲音。
一天半夜,別人都睡覺了,警察和一個守門的四防人員,從樓上拖下兩個低聲呻吟慘叫的法輪功學員,鬼鬼祟祟地拖進辦公室,過一會又拽到樓下去了,不知道又對她們幹一些甚麼。在馬三家所有一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都是見不得人的,都在掩人耳目的、黑暗的角落裏進行著。
隨著外界對馬三家邪惡的不斷曝光,惡警開始做欺騙輿論的表面文章,對剛送來的人擺出一副偽善的面孔,每當有記者採訪和外來人員參觀,就把我們堅定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集中關到另外的地方。有一次外國記者來採訪,還要採訪堅定信仰的,惡警就把本來兩人睡一張床偽裝成一人一張床,還把我們這些見證了邪惡嘴臉的堅定法輪功學員送到青少年教養院關了一天,只把已被洗腦的和剛去不了解內幕的法輪功學員留下來接待記者。由於我們長期不放棄信仰,惡警又怕我們向後來的人洩露它們的罪惡行徑,成為它們的「不穩定因素」,於2001年4月,我連同另外9個人(其中有幾人非法勞教期已滿,但因堅定信仰被隨意無限加期)被調到瀋陽張士教養院有名的「轉化樓」裏,每個人單獨一個房間,剝奪睡眠,由四個男的和一個女的「包夾」,強制進行洗腦。後來我們幾個又被調到沈新教養院。
無論哪個教養院,在江氏集團的高壓下,對大法學員的迫害手段都大同小異。我個人在張士和沈新教養院雖然沒再遭受馬三家那樣的肉體折磨,但精神摧殘是一樣的,都是被強制看荒唐的謊話連篇的洗腦錄像、聽錄音、讀材料、誘騙和逼迫去褻瀆、誹謗、誣陷學員最敬仰的師父和玷污自己的靈魂,每個教養院都籠罩著令人窒息的高壓氛圍,呈現著一幕幕殘忍的、惡夢般的場景。
2002年3月,雖然我被釋放,但迫害還沒有停止。僅過3天,單位領導就強行把我帶到派出所,送解教證明。派出所警察聽說我仍然堅定信仰,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就公然到我家破門抄家,一無所獲後,將我帶回派出所,關進鐵籠子裏,扣在鐵椅子上。因單位領導與其交涉,才把我放回上班。十餘天後,又強迫送我進洗腦班。我走脫,被迫流離失所至今。
我所經受的和所看到的迫害,只是窺豹一斑而已。有多少大法弟子遭受了比我更殘酷的滅絕人性的摧殘啊。三年多來,在江氏集團不斷升級的瘋狂鎮壓下,迫害手段駭人聽聞,被迫害死亡人數急劇上升。在此,我懇請國際機構,各國政府和善良的人們,特別是受理此案的美國聯邦地區法院,伸張正義,制止江氏集團無視聯合國公約、踐踏人類文明、滅絕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群體的行為,因為江氏集團不僅是在殘害本國善良的群眾,同時也把魔爪伸向海外法輪功學員,查爾斯-李被捕就是例證之一,江澤民是在敗壞全人類最基本的道德,它在向全人類的良知與公理挑釁,是在對整個人類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