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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後得法的大法弟子以自身遭遇控訴江犯及其同伙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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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17日】我今年31歲,是7.20後得法的大法弟子,1999年10月喜得大法。

學大法之前,我有抽煙喝酒等許多不好習慣。大法教人向善,使我改掉了以前的缺點,成為一個對家庭對社會負責任的人。

通過學法,我知道了中央電視台說的都是造假。我雖然煉的時間不長,但我應該為大法說句公道話。2000年4月25日我到北京上訪,政府人員不但不讓我說話,反而把我抓起來。當地派出所非法拘留了22天,還要罰款2500元。家裏人東挪西借,交了2000元。派出所非要再交500元,我堅決不給,他們就強行把我們家的電視機搬走。警察本來應是為老百姓服務的,他們的做法使我更加不能理解。7月份我再次上訪,被帶回後,未經審判非法勞教我兩年。在唐山市勞教所,我受到了非人的對待,幾經折磨,精神和肉體受到極大的摧殘。這一切使我更加認清了江羅邪惡集團的本質,我只是說了一句「法輪大法好」,我沒有錯,更沒有犯罪。江犯及其同伙對大法弟子非法關押,毆打,殘酷折磨,迫害致死,罰款,綁架,強制洗腦,這一切針對的是堅修「真善忍」的好人,真正犯罪的是江犯一夥!

今天我把受到的迫害寫出來,並不是出於怨恨和不平,而是希望這樣的迫害立即停止,從此再不發生。我誠懇的呼籲全世界有正義感的善良人們,共同制止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我也希望所有在大法中受益的人和受到各種迫害的功友們,再次勇敢的站出來,將自己受到的所有迫害寫出來,告訴世人。為了人類和宇宙的美好未來,把江犯及其同伙推上正義的審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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