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7日
關於:李祥春
親愛的國務卿先生:
隨信附上我的選民蓋爾.畢格歐、安那拜爾.鐵曼、潘洪義、瑪格芮塔.依力查德的來信。他們對李祥春的安全及健康表示關注,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查爾斯.李並使其立即返回美國。
我的選民們說,美國公民查爾斯.李於2003年1月22日到達廣州機場時被中國當局抓捕。中國當局毫無根據地指控查爾斯.李破壞電視/廣播設備。李祥春只是去中國看望家人,根本是無辜的。他是法輪功學員,我的選民認為這才是他被抓的唯一原因。查爾斯.李正面臨長期監禁和虐待。澳洲公民、法輪功學員南希.陳在同一天被抓,現在已被釋放。我希望您能盡一切努力促使查爾斯.李立即返回美國。
我想請您審閱我選民在信中談到的問題並予以答覆,同時謹請告訴我關於李祥春的近況。我已經將此案交給本辦公室的蘇姍娜.本納維茲處理。如果您需要關於此事的更多信息,請與她聯繫。期望儘快收到您的回覆。
謝謝
真誠的,
(簽名)
查理.岡薩雷斯
國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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