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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出我遭受迫害的經歷控訴江XX及其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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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4日】自99年7.20後,派出所兩民警到我家強迫要走我的身份證、照片,每逢敏感期派出所打電話,威脅干擾,干擾家人的正常生活。(身份證、照片至今未還)

市聯社每逢所謂的敏感期就打電話干擾,讓交大法書。讓家屬寫「揭批書、轉化書、保證書」等。

2001年11月25日我去北京證實法,在駐京辦被非法關押10天,扣伙食費100元。12月6日被派出所接回,當時送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還被610勒索2000元路費。在押期間被強迫灌食2天,遭所長辱罵、刑警辱罵毆打。

2002年1月8日(農曆臘月二十七),派出所六、七人無任何理由、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家,強行綁架。當時惡警們瘋狂極了,對家人威脅、恐嚇,把我十三歲的孩子嚇得都鑽到床底下去了。到所裏後,四、五個惡警對我進行逼供威脅、恐嚇、辱罵,逼我聞他們的臭鞋,讓我站立不准動,讓我在拘留表上簽字,我不簽,所長等五、六個人把我帶到二樓(因一樓有同修在場)連踢帶踹,打嘴巴,硬把我按在地上,胳膊擰到背後按上了手印,戴上手銬子。過後胳膊、右二拇指腫得半個月不敢動。強行送到拘留所(第二看守所)。半個月後仍不放,又轉到第一看守所,我就絕食抗議無限期關押。絕食期間,惡警讓我睡死人床,後來昏迷不醒,把我送到縣醫院,胳膊、腳都扣在床上,後來輸液出現反應,手腫得像饅頭似的,渾身抖成一團,他們還不罷休,還給我打杜冷丁。我不打,大夫、獄警不肯,兩個犯人就按我,我就拼命跟他們掙扎,最後我喊他們太殘忍了,他們才肯罷休。610指使第一看守所勒索家屬3000元錢。在第一看守所時,一女獄警對我進行非法審訊,強行逼迫我在筆錄上簽字。她指使坐班犯人對大法弟子辱罵毆打,強迫背監規,穿馬甲,碼坐,勞動。邪惡獄醫用聽診器往我左腳外踝骨上打,腫得疼痛難忍,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摧殘,11天後被放回。

回來後,民警繼續打電話威脅恐嚇,說甚麼這次絕食回來,下次讓你全家老小哭都沒用。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3惡警到家威脅家人說甚麼送我勞教,還打電話騷擾我女兒,挑撥我母女之間的關係。要照片,如不交,明天早上8點就抓人。指使門衛監視我,指使街道上門騷擾並監視,使我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家屬為了減少邪惡對我的迫害,找關係、交醫院押金、醫療費共計8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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