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我們全家因堅持信仰而被迫害的遭遇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5月2日】我們家除了孩子的爸爸,都是法輪功修煉者。沒修煉之前,孩子的爺爺奶奶都身體不好,孩子爺爺被省內幾家大醫院都鑑定是胃癌,奶奶常年腰痛、頭痛,四處醫治均無良藥。修煉大法後,經師父淨化身體,爺爺奶奶病痛全無,爺爺常年戒不了的煙酒也都戒了。我親眼見證了大法的超常,於是我也加入了修煉的行列。學了大法不但身體好了,最主要的是我們知道了怎樣做一個好人,以及做好人的道理,不管在任何環境都得為別人著想。

就在我剛得法的八個月後,還不知道怎麼回事,邪惡的鎮壓便鋪天蓋地而來,我們都蒙了。天哪!這麼好的法,這麼好的師父,怎麼會突然被迫害?

大法遭迫害後,孩子的爺爺奶奶都被關在村委會的辦公室,一連幾天不准回家,叫老人必須交出所有大法書籍並寫「保證」不修大法。還打電話叫來我們的親屬,包括孩子的爸爸和姑姑,利用他們逼老人放棄修煉。

由於法理上認識不清,我在壓力面前被迫交了一套書,後來知道錯了,根本就不應該交書,不管是甚麼理由,這麼正的法,怎能任由邪惡迫害,還去配合它們?

2000年正月初六,公婆與本村功友一起去了北京信訪局,去行使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依法去信訪局上訪,為大法與師父討還清白。善良的他們真以為信訪局會傾聽他們的心聲,哪知信訪局早就成抓捕大法弟子的一張網。剛到北京,從沒出過遠門的鄉下人根本就不知道信訪局的門朝哪,便打聽一個「崗哨」,「崗哨」一聽笑了,說:「你們是為法輪功上訪的吧,你們等一等,我打個電話馬上信訪局的人就來接你們。」一會兒功夫車就來了,把他們拉走了,但卻不是到信訪局,而是到了派出所。後被本地村書記聯合鄉派出所、鄉政法書記等一同拉回本地。

回來在派出所便遭到毒打,50多歲的人,被電棍、膠皮棍、拳腳毒打,直至壞人打累為止。老人被打得爬不起來了,又被揪著頭髮拽起來接著打。包括抻直胳膊打,坐在一個凳子上,腿抻直放在另一個凳子上,用棍子打腿。一些在門外看著的普通百姓見證了他們的暴行,都偷偷掉下了眼淚。後來他們惡意地威脅公婆再不寫「保證」就判三兩年,等你們出來的時候,你孫子都會罵你了(我當時懷孕在身)。婆婆便動情,以為真會判她刑,想我即將臨產沒人照顧,還有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常年臥病在床,便妥協了。在他們寫好的「保證書」上簽了字,但要交3000元錢作為押金,說是取保候審。

婆婆回來後全身青紫色,將近一年才完全恢復。孩子的爺爺被非法治安拘留一個月回來後,被關在村委一間空閒屋裏有專人看著,讓我們每天送飯,後來在我們一再要求下才放人。我們也沒有因此安寧,從此村裏便常年派人暗中監視,走親趕集都要找村書記請假,在地裏幹活,就會有人在地頭看著。

2000年夏天,丈夫在外地做生意需要幫手,我們孩子剛40-50天大,我去不了。於是孩子的爺爺便去了那裏幫忙。那知剛去了幾天,鄉政法委書記(女)和派出所幾個人來,說要看我們在不在家,第二天上午市裏和區裏要來人檢查,必須得見人,否則他們沒法交代,要我帶他們去找。我不答應,我說孩子太小,我哪都不能去。他們讓我把孩子抱上去。我說孩子太小不能坐車,我讓他們自己給孩子爺爺打電話,親耳聽聽孩子爺爺的聲音,證明他沒有去北京。當時天已晚了,已沒有長途車,但惡徒們就是不罷休,非要當夜雇車到外地把孩子爺爺拉回來。婆婆叫他們說清楚雇車費用誰付,村書記(男)惡狠狠地說:「當然你們付了,還得雇最貴的車。」

就這樣,這幫惡徒把我強行拖上車。平時40元就可以來回的路程,這幫惡徒連吃帶喝加雇車竟揮霍了800多元,這些都記在我家帳上。我們回到家時已經是第二天凌晨3點多鐘了,也沒有甚麼上級檢查。

2000年12月為討還師父和大法的清白,我全家抱著七個月大的孩子,抱著對政府的信任,依法去北京上訪,為防中途攔截和避開村裏追蹤、監視,我們不得不半夜起來轉路走,當我們到北京剛站出來就被抓,由於說出了姓名、地址,被帶到了駐京辦公室,在那裏待了一天就被早已等候在那裏的本地村書記、派出所、鄉長及鄉政法書記等人帶回,原來村裏監視我們的人一早不見了我們,找遍親戚沒找到就直接到北京等我們了。為了讓我們在北京不留姓名、地址,他們還給天安門派出所買煙,擺了幾桌酒席。然後根據去的人數每人兩千元錢買出來,給天安門派出所。它們連七個月的孩子也算上一千元,我們三個大人加一個孩子共七千元,還有來回路費、旅館費,共一萬多元,後來都要我們出,因不配合他們的迫害,堅決不給,村書記便記在我家的帳上,每次找村裏辦,都要難為我們。

回來後公婆被關在村委會一間閒屋,屋裏終年不見陽光,非常陰冷,還有同村另三位功友去北京,被他們半路截回,關在另一間屋裏。本村一位負責看管我們的村民,出於好心看我抱著孩子,就先讓我回家,但如果「上級」來就要我馬上回來,還得負責送飯給孩子的爺爺奶奶,還要照顧家裏的老奶奶。為不配合邪惡,他們就用絕食絕水來抗議關押,就這樣4天後,村書記不得不請示上級後放人。其間我不斷去找村書記,告訴他,關押絕食期間如果出現任何問題,他們要負全部責任,我們上訪沒錯,我們是在做好人,這是他們知道的:比如村裏應該上繳的提留、統籌都特別難收,可每次到我家,我們都是趕快給。

在公婆放回來的第五天,派出所在村委辦公室,又以找我們談話為名強行帶走了孩子的爺爺奶奶和姑奶奶。孩子的姑奶奶也是大法弟子,在去北京的半路上被截回後,第二天被非法刑事拘留二十四天後又被帶至黨校的強制洗腦班。

我也被騙到該洗腦班,整天被關在那裏,被強制看誣蔑師父和大法的錄像。由於在法理上認識不清,被邪惡的偽善所欺騙,寫下了所謂的「保證書」,又被所謂的鞏固了幾天後才放回來。回來已經是臘月二十二晚上七點了。回來二十天後,我們逐漸清醒了,看清了他們的偽善和欺騙手段,於是我們通過明慧網發表了嚴正聲明,聲明一切所謂「保證」作廢,重新回到修煉中來。

我們又被監視起來。但此時村裏已經發生了人員調整,原來那個村書記「下台」了,監視我們的人已經逐漸明白了真相,不再像原來那麼真正為邪惡賣力地看著我們了。

2003年3月3日,孩子的爺爺只因在家看大法書再次被抓,家裏的大法書被抄走。現在孩子爺爺還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