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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中國自由的最後防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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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10日】還有一個月,便是香港特區政府訂定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完成立法程序的日子,近二十個民間團體的代表和近十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昨天應由四十多個民間團體組成的「民間人權陣線」邀請,召開圓桌會議共謀對策,許多與會者同時認為,當今香港政府與立法會都受到中共中央的操控,條例草案背後的用意太惡毒,修修補補無濟於事,爭取擱置立法才是最好的做法。與會者同時一致認為應該把取締危害國家安全組織的條文,徹底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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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銘說:「我不肯放棄的,這條最後的防線」簡鴻章:「守住香港就是守住良心」與會團體

剛剛結束到美國「唱衰」二十三條的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議員昨天在首度召開的民間圓桌會議上表示,他在美國接受電台訪問時,頻頻接到中國大陸來的電話,對他說香港是中國自由的最後防線,囑咐他一定要堅持到底。

李柱銘說:「我不肯放棄的,這條最後的防線,因為如果我們輸了的話,我們所有的自由都會喪失。那我們大陸的十三億同胞甚麼時候才有自由?」

組織若被取締上訴無門

針對取締危害國家安全組織條文,政府完全扼殺受取締的組織申辯的權利,沒有公義、人權可言。大律師公會執委羅沛然表示,根據條例草案,若有組織被保安局局長取締,律師援助受取締組織屬違法,若有組織受取締後申請法律援助上訴,批出法援的律師也會犯罪,而若有律師義助打官司也會犯法。

政府日前提出二十三條條文修訂,使全港民間組織的存亡和成員的人權自由全部由局長一人的意願決定,司法機構的權力被架空。而二十三條關注組成員、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猛批由保安局局長一手包辦取締組織和制訂上訴的規則,出現基本矛盾,因為取締的決定由保安局局長作出,上訴規則又由局長釐定,他揶揄「不如叫局長也負責審理不是更好!」他又建議立法會議員提出多項修訂,把立法的損害減至最低。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則指保安局的做法「非常荒誕」,在保安局局長建議的規定下,被取締組織上訴成功的成功率幾乎等於零。

要壓制組織反政府運動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批評,政府要取締組織的精神是要壓制所有組織的反政府運動。她認為應刪除所有涉及取締組織的條文,要阻止通過有關條文,才可保障本港人權。

香港法輪功發言人簡鴻章指出,取締機制條文是中共極其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推動,致使港府要急急忙忙地進行二十三條立法。簡鴻章引用反對二十三條立法團體的一句話:「守住香港就是守住良心」,希望更多市民用和平理性的方式,促使當局擱置立法。

韓東方被定為「敵對分子」

代表中國勞工通訊的前工運領袖韓東方在會上透露,根據國內公安部門發出起訴一些遼寧省工人的文件,獲悉公安部已把他定為「敵對分子」。

對二十三條立法條文訂定煽動他人作出顛覆行為是犯法,他揚言作為工運領袖,「鼓動就是其中一個工作」,而造成的影響愈大就愈好。

在市民和民間團體極力反對立法、民主派議員批評審議過於倉促之下,香港政府仍無視民意,要求立法會《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於本月二十日前完成條文審議工作,下月九日在立法會三讀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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