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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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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9月23日】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之所以今天才把這些寫出來,是因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河北某勞教所,沒有渠道向各級政府和人民訴說真相。

99年大法被江氏集團打壓後,我幾次走出來向各級政府反映真實情況:我修煉後,身心的變化,家庭及社會因此受益的情況。但每次得到的都是被罰款、非法關押、和毒打。

2000年10月6日,我又一次走出來講清真相。上午11點左右,我在天安門舉起「真善忍」的橫幅,喊「法輪大法好!」,立刻被5-6名公安拳腳毒打,當時打的左眼流血,腫的根本睜不開,鼻樑也被打腫了,口鼻流血不止(當時被拉上110警車時有人照相)。後我被拉到海澱看守所,看到我的情況,看守所不收,於是我又被拉至雙榆樹派出所非法關押70小時。在此期間警務人員把我帶到海澱醫院進行檢查,結果左眼因睜不開無法確診,鼻內大量充血,軟肋骨折,肋骨損傷(當時的照片結果可證明)。之後,我又被送回海澱看守所,因傷太重,看守所無法收留。我被砸了一副腳銬,直接拉到溫泉療養院第三病區,銬在床上強制治療達半月之久。

18日我又被拉回看守所。20日,我被當地帶回,並送往勞教所。11月7日,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我被送至A勞教所,同車被勞教的有5人,我向他們說我有傷痛,要求檢查。他們說,別找麻煩。在我的一再要求下,我在唐山的一個小醫院做了檢查,說沒事,就把我留下了。

11月8日,所有法輪功學員全部轉至B勞教所(被、褥我都沒有)。我被分至2大隊。我向他們講,我作為一個國家公民向政府反映情況沒有錯,為甚麼這樣對待我?我不接受。我沒有在勞教票上簽字,我拒絕勞教。

11月10日晚8點左右,他們把我及一個大法弟子送至五大隊,從此開始了滅絕人性的獸行。大概9點左右,他們把我帶進了辦公室,當時在場的是一個姓冀的主任、一個姓方的打手,還有一個姓王,聽說是司機,體壯高大,還有五大隊教導胡某。

冀讓我跪下,我不跪,冀與方豹用電棍,拳腳猛打,打的我口鼻流血,牙齒鬆動並有豁口(現在還能看見)。之後,他們要我答應不煉功、不弘法、遵守所規,我向他們講,我只是煉功,是一個好人……他們根本不聽,後給我搖直流電話,達兩個半小時,那種痛苦撕心裂肺,痛苦不堪。後五大隊長楊某指使他們行惡,用電棍打我,電我的頭、臉、嘴唇、手、腳……,由於忍受不了他們的酷刑,我被迫答應了他們的條件。

11月18日,我被分至某毛毯廠勞務點勞動,每天工作12小時,吃飯時間只有半小時左右,在那裏聽到的只有一個字就是「快」。兩個人抬著幾十斤重的印板,而且必須是小跑印刷,否則就會影響後面抬板的人,值班者(他們選出的打手,都是花了錢的)手提棍棒隨時毆打幹得慢的……總之一切都是棍棒,況且沒有你分辯的權力,只有打、打、打,每天都看到多個被毆打的人,遍體鱗傷,我也被打過幾次。

回到休息室是四塊對在一起的單人床板,要睡9人,只能立板(即側直身)睡,否則睡不下。如去趟廁所回來很難躺下。13平米的室內要睡22人。因我被他們打傷,很痛根本無法休息,但還必須到點出工。

那裏根本不把人當人,伙食方面每天早上疙瘩湯(鹽水白麵)、饅頭可以吃飽。中午、晚上是白菜湯,其實就是鹽水、白菜,有時都能數清幾片白菜。勞教所目無國法,把國家下撥的生活款項都佔為己有,衛生方面極差,有一次,還在一個勞教人員的湯中撈出了一個死老鼠,蒼蠅處處都是……由於這些原因,再加上連續工作得不到休息。2001年2月20日,滲透機(機器)把我的左手中指、食指壓成粉碎性骨折,縫合15針,由於大法的神奇,後恢復正常,至今留有傷痕。

4月2日我年邁的母親到勞教所看我。他們把我送至五大隊,待我母親走後,楊等把我拉至女隊,把我銬在籃球架下,逼聽被「轉化」者的謊言,我因不能接受謊言,被他們帶回銬在院中他們釘好的鐵環上……

5月27日因我拒絕「轉化」,被送到另一毛毯廠。在此的一年多裏,那裏同樣是值班者打人成風,有些隊長也是打人成性,值班者明目張膽的敲詐勒索,有些隊長也與他們同流合污,伙食仍是很差。

2002年4月某天,接到省廳要檢查的通知後,勞教所為了蒙混過關,達到要求,把包括我在內的33人藏到外面未蓋好的樓房內。每個床鋪買來新床單、被罩,哄騙上級部門的人說,這裏一人一床。

6月5日,我因長期勞動得不到休息身體極差,在夜裏工作時突感心臟極為不適,就暈倒了。中隊長唐某叫值班隊長王某把我拉出去,唐摸我的脈後對我講,你甚麼事也沒有,只是心臟跳的快一些。我對他講,我稍休息一會就會好的。我考慮到幹活的人少,就硬撐著回到車間繼續印刷,因身體沒有恢復正常,我只把印染的工作做了,沒去幹其它活,唐瘋了似的喊我出去,並喊值班隊長把我拉出去,我聞到他身上有很強的酒味(它每天每頓飯都喝酒)瘋了似的罵我,我心平氣和的與它解釋,它根本不聽,並大打出手。我當時覺得,它的行為與其身份不符(二槓二星),實在有損人民警察的形像,就指責說「你憑甚麼打人,你是人民警察,而且作為執法者,國家也有嚴明的紀律,你對得起你頭上的警徽嗎?」聽到我指責它,它已沒了人性,獸性大發,瘋狂的打我、電我,並指揮兩個值班者抓住,拼命的打我,打的我滿臉是血,口、鼻都被打出血,臉也被打腫了。那天晚上連續打了我三次,而且還要求我出工,被我拒絕,最後他們把我銬在了冰冷的水泥地上,此事發生在夜裏11點左右,12點多五大隊段、李教導員來到勞務點,看到情況後,不僅不解決反而說我是尋釁滋事,並強令我出工,被我拒絕。

6月6日早,惡警來到,把我及兩位同修一起戴上手銬帶到五大隊,拉到後面舊車間銬在了地環上,由張某及兩個值班者看管,開始晚上根本不讓睡覺,精神肉體,加上蚊蟲的叮咬,長期折磨達49天之多。

6月10日,下著小雨,段、李及一姓趙的司機等幾人把我拉出去,在後面一個破舊的廠房內用電棍打我、電我、用傘把打我,並強令我吃飯,看到此景我知道了他們的意圖,並非讓我吃飯而吃飯,看來他們要開始行兇了,因自己曾受過他們的迫害,而且聽到他們閒談中講,後面房中也有正在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當時只有一個念頭,不論在任何時候,也不做傷天害理、欺師滅祖之事,決不妥協,因為妥協就意味著謾罵偉大的師父並編造謊言,欺騙世人,愚弄百姓。

後我因傷重,被送到醫院(夜2點左右)治療後,又被關在大庫內並又銬在了地環上……在所銬的49天中,我受盡了折磨,有時解手它們都不允許。更有甚者,還有一弟子因堅持真理,不向他們妥協,被他們在手上釘竹籤(本人的文章已上網)。還有一弟子被電小便……7月24日我及兩位同修都打開了手銬,在外界大法弟子的聲援下,他們的獸行暫時停止了。

8月9日,我及另外兩位同修被分至各勞務點,我被分到了A縣某銅廠燒結班,就是煉銅。每個班要往煉銅容器內添五噸左右的原料,在燒製過程中還得進行攪制,而且3天還有一個加班。我的身體很弱,這麼重的活我難以承受,但是我想吃再大的苦我也一定走過去,決不做誣蔑大法、欺騙世人的事,不給大法、大法弟子丟臉。

2002年10月20日夜,樓內值班王某(現已被辭回家)把屋門關上,去了其他屋,這裏每天晚上關門,並且不定時開門。我因急於小便就敲門約7分左右,中隊長把王從另外屋叫來開門,到廁所後,他追我到廁所兇狠的講,「我剛開過門(其實它在撒謊)你就敲門,」並滿嘴髒話。我問他,「解手還有時間嗎?」看我質問,他伸手就打我耳光,我告訴他這是違法行為,並指責他的醜行,他瘋了似的打我。出廁後,我敲中隊長的門,未開,王見後在樓道又瘋狂的打我,並拉到屋中毒打。第二天我拒絕出工,以絕食抵制迫害,在我的正念作用下,中隊長向我保證以後不會再發生此類事情,並答應處理他。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我沒有再追究王,做到了任何常人都做不到的寬容。

2003年6月1日,勞務點跑了一人,抓回後對他進行了捆綁、刑罰。6月3日夜12點左右,我被人拉開被角,醒來後一看,是值班隊長喬某,他叫我下床並到他的屋裏,進屋後問我知不知道為何叫我,我說不知道,他又說值班說是否睡覺要頭朝外,我說說了,他當下就打我一個耳光,緊接著狠狠的又是一記耳光。我指責他,你憑甚麼打人,你知法犯法。他兇猛的一拳打到我胸口上(正打在肋骨曾傷過的地方)劇痛無比。此時值班者被叫了進來,喬又向值班者發淫威,我因很痛讓值班者把我扶進屋並上了床。其實當天喬打了好幾個人,因為一日跑人的事,他和另一個隊長被扣了1000元錢。

第二天我拒絕出工並絕食抵制這種違法現象,要求處理喬,在我的正念堅持下,把他下到了料廠工地。大法弟子有著寬容的胸懷,而且現在在救度世人,可對那些沒有人性、沒有正念的邪惡生命一定要義正詞嚴,用正念正行來抑制邪惡。只要你做好,邪惡在你的正念面前就會退縮,這也是在樹立大法弟子的威德。此後我一直不配合他們給我安排的任何工作,況且我是被非法判三年勞教的。

8月27日我被釋放,只差39天我就被非法關在勞教所三年,他們視國家的法律、法規為兒戲,貪贓枉法。釋放時,我的父親到五大隊辦手續,他們說,我欠款600多元,問其何款,只是說轉來的,不予解答,而且在五大隊的250元錢及3年勞教費分文不給。為了不讓家中的老人再為我擔憂,我未去找他們。

這就是我,一個善良百姓只是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真善忍」,講真話的結果,在中國受到的迫害。我的妻子在社會及各方面的壓力面前也與我離了婚。

現在勞教所的不法人員仍在用各種非人的手段迫害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弟子,望世界上有正義感、有良知的善良民眾聲援制止在中國勞教所、看守所發生的一切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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