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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巨額罰款、注射不明藥物

——我因堅持信仰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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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4日】得法前我患有多種疾病如白內障,腸粘連,手腳麻木,胃病,高血壓等,經多方治療無效,真是生不如死……96年10月底得法修煉,身體受益巨大,所有病狀沒有了,感到一身輕。我不但能為家裏承擔家務,使家人和睦了,還為家裏節約很多醫療費。從此以後,我走上修煉之路。

99年7月20日,當權小人開始打壓法輪功。22日,街道辦主任給我一份中共中央文件,「關於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7月19日)」並叫我看下午3點的電視新聞。當時我感到莫名其妙,真想不通,教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對人類社會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大法,為甚麼遭打壓?

2000年6月23日早上,我拿上自己做好的橫幅「法輪大法好」,買好當晚去北京的火車票於25日早上到了北京火車站。下車後,我隨路牌走到天安門廣場,正好碰上本市6、7位法輪功學員。我們剛見面還來不及打招呼,他們就被公安攔住。我只有直往前走,到了金水橋,又碰到功友們,有成都的,溫江的。我和他們一起走進天安門廣場,不一會(大約8點),公安人員發現我們,叫我們把橫幅拿出來。我立即從內衣中拿出橫幅展示。隨後,橫幅被公安奪走了,我被帶到一間小屋。警察問:「還師父清白」的橫幅是誰的?一位60多歲的女功友說是她的。不一會公安人員說要帶我們天安門廣場逛一圈。回到看守所,我看見很多功友,橫幅很多,功友們齊聲背誦師父的經文。

提審我時,他們想知道我的原籍在哪,我不說。一公安說,你們師父教你們真善忍,要說真話,說了就放你回去。我就說出了自己的真名,真地址。警察就把我投進監獄關了起來,我才知道上了他們的圈套。法輪功學員大約有千人以上,有進來的,有出去的。屋內有30來人,男女老少關在一起,都坐在地上盤著腿,背師父的經文。不久,警察又把我們帶到一個陰森恐怖的地方,有許多小屋,關的都是法輪功學員。後來聽說這是駐京辦,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要經過搜身檢查,我隨身帶的390元被沒收。審訊時,警察問我,你來幹甚麼?我回答,我是來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要求釋放被關押的大法弟子,要求大法書籍繼續出版,還大法和師父的清白,……

我又被關進屋內,男女功友8~9人,都是50至70歲的老人,小屋有十多平方,地上有兩個木板。我聽見外面有打罵聲,哭聲。從門縫看去,有個彪形大漢叫法輪功學員跪下,拳打腳踢……有的功友排著隊面壁,惡人叫站好,我看見一個女功友50多歲,被惡人打得鼻青臉腫,她還堅定地背法。到晚上,警察說叫我們排好隊,要送我們回家,先坐汽車,再坐火車。

28日中午,我被劫持到本市戒毒所,搜身檢查,後來把我們5~6個功友送回當地公安局。下車後審訊的是個男公安,大約50多歲。因我們背師父的經文。一位20多歲男功友被公安人員扯耳朵,頭髮,踢他跪下。它們用報紙裹成一團打我的頭,扯我的頭髮。後來又把我們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說放我們回家,誰知又把我們轉到看守所。20來歲的搶劫犯牢頭監管我們法輪功學員,不准我們煉功背法,只要發現就體罰、謾罵。它們隨時叫我們為它們撿煙頭,胡豆殼,擺好她們的鞋,沖廁所。

2000年7月一天,我看見一位30多歲的女功友,雙手背銬著,用繩子吊在水泥柱上,汗水直流。她不停地背師父的經文「難忍能忍,難行能行」。吊了好長時間才投入監室,她站不起來,想嘔吐,由我護理。後來她絕食抗議,還背法,女管教拉扯她,踢她叫跪下,她抵制。我也被多次提審。它們叫我喊報告、背監規,我都抵制。後來我被罰站,面壁,曝曬。關到8月14日才被釋放。

被非法關押期間,我們跟女犯人講真象,她們都知道我們煉功做好人,有人表示今後也要學煉法輪功。有一個20多歲的女犯夥同別人用假鈔騙人,被抓捕時家裏有老人,還有幾個月的小孩。她很後悔,愛哭。我跟她講做人的道理。她很感動,表示也要學煉法輪功。環境好多了,我們學法煉功她們也跟著學起來……

2001年1月5日晚上9點過,6~7名警察非法闖入我家,其中一位惡警大聲吼道,把書交出來!對我進行威逼,恐嚇,抄家。家裏被翻得亂七八糟。它們把我綁架上車時,我心裏很平靜,我煉功做好人怕甚麼,上車我問他們,你們為甚麼不白天來呢?一個回答說,白天來對你影響不好,我說,有甚麼不好,應該讓群眾知道怎麼回事的嘛。他們不吱聲。

我被非法綁架到派出所後,他們對我進行審訊,問我為甚麼要煉法輪功。我回答:我想有個好的身體。另一個警察說就不要你有好的身體……直到深夜,我被送市拘留所,不久又被轉看守所。期間,它們對我搜身、謾罵、照相,不准親人見面,……使家人親屬遭受很大的傷害和打擊。

2001年3月,一功友80多歲的老母來找人,說農田急需要人種,要求放人,警察根本不管。我們就絕食抗議。管教叫我們出去,強行給我們戴上手銬,拉我們到縣醫院注射不知名的藥物。逼寫保證,保證不上訪,不聚會,不參與社會活動,在印好表上簽字才放人。每天要交生活費10~20元。我丈夫交了現金7300取保才釋放我。

回家後,我失去人身自由。不准我走動,每天要到派出所報到。它們還派人監視我,鎮上,派出所人員常來我家騷擾。2001年春節期間,壞人強迫我們看電視新聞天安門「自焚」。我一看就知道是假的、栽贓法輪功。《轉法輪》說得很清楚,「煉功人不能殺生。」王進東燒成那個樣還坐得好好的,兩腿中間的塑料汽油瓶也是好好的。十二歲的劉思影燒成重傷,還包成那個樣子,怎麼能行呢?警察怎麼能背起滅火器巡邏呢?……可見,全是騙人的假話。

希望全世界的善良正義之士,伸出援手,儘早制止發生在我們中國的這場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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