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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蘭市大法學員程兆麗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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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12日】我是吉林省舒蘭市大法學員,我叫程兆麗,1996年得大法,當時就覺得師父的話啊,句句都能打動我的心,於是我就開始修煉了。隨著學法後的不斷深入,我對法理有了一定的理解,我的性格、脾氣也有了相應的變化。以前我和公公不和,經常為一些小事打的不可開交,現在我不但不和公公吵了,一些事還勸丈夫不應該和老人計較,這在過去我是連想都不敢想的事啊。我自己知道,是大法改變了我。

1999年7月20日之後,江氏流氓集團開始誣陷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學員,太不可思議了!我們只是煉煉功,祛病健身,做好人、更好的人,難道做好人還有錯嗎?是不是國家領導人不了解我們?於是我決定到北京去上訪,說一句真話。上訪是公民的權,作為一個公民,我有責任說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我也應該把親身受益的經歷告訴政府,告訴每一個我認識和我不認識的人。

2000年農曆正月十五日,我決定去北京上訪,到了蓮花鄉讓我丈夫找了回來。回來後,第二天晚上鄉政府邢來學等四、五個人來到我家,問我煉不煉,我說「煉」。就為這一個「煉」字,他們就把我抓到派出所,理由是不許上訪。把我和二十多個同修像犯人一樣關在倉庫裏,我們睡在水泥地上。零下三十多度的夜裏不給我們暖氣用,不給我們飯吃,白天還得和同修出去掃雪。後來同修的家裏人知道了這件事,天天給我們送飯吃,關了我們12天後,邪惡之徒孫洪波加緊迫害我們,把一桶水潑在地上,我們站沒站處,坐沒坐處,派出所沒管過我們一頓飯,卻跟我們按一天五元要錢,額外又拿500元,才把我放了回來。

2000年農曆10月26日,我因為上訪,叫蓮花鄉派出所非法把我抓去,關在派出所裏。所長王喜民、孫紅波打我嘴巴子,把我牙打出血了,臉打腫了。關了我一天一夜,孫洪波和趙新江又把我送到舒蘭南山拘留所,吃的是窩窩頭,睡的是板鋪,關我半個月,要我伙食費150元。在舒蘭關押期間,黃金村村長李明財、楊守成和鄉政府把我家三頭豬趕走了,並對我的家人說:想要豬就拿1500元來。農村人都知道,我們就靠養雞、養豬,賣點零用錢。現在豬被趕走了,我又被非法關押著,孩子也不算大,接二連三的打擊對於我丈夫來說壓力實在是太大了。

在舒蘭半個月後,蓮花鄉孫紅波,還有我丈夫又把我接到派出所,不給我飯吃,沒有暖氣的情況下,挨冷受餓關了七天,才把我放了回來。

回到家中,黃金村治安鄭長富多次來我家進行騷擾、敲詐要錢。善惡有報。黃金村村長李明財由於在2003年搞傳銷把家裏的兩層樓賣掉了,在外逛了半年又回來了,連燒柴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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