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蒙陰趙秀芳自述遭受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1月10日】 我是趙秀芳,今年38歲,家住山東省蒙陰縣坦埠鎮南極山村,自幼多病,家庭貧困。1998年有幸得法,身心變得非常健康。自1999年7.20開始,坦埠鎮以鎮黨委書記劉志民為首的惡徒殘酷迫害大法學員,他們大打出手:抓、打、罰、抄家……惡人公丕謙、王端高進我家非法罰款100元,還逼迫摁了手印。

2000年底,我進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剛一到北京天安門廣場邊上,就被便衣惡警抓住,一群惡警橫眉豎眼,罵出一些下流髒話,經過一個辦事處逼問,我被送入地牢,地牢裏已經關滿了大法學員,一直關到下午。一群惡警,瘋了一樣對我們拳打腳踢。用橡皮棍拼命猛勁亂砸,把大法學員砸得鼻青臉腫,一些大法學員頭破血流,有的惡警抓住大法學員的頭髮惡狠狠的猛勁撞牆,撞的滿臉是血。一橡皮棍猛砸在我頭上,我當時只覺得頭暈目眩,差點暈過去了,緊接著又遭一拳,砸在右眼上,猛一下眼前漆黑,甚麼也看不見,眼球全成了紅的,眼眶全是黑的,眼角流血。當時邪惡的瘋狂,現在我難以寫出來。

一陣瘋狂過後,惡徒們又把我和一些同修用車送入北京懷柔看守所。這時天已黑了,在零下十幾度的嚴寒雪天裏,看守所的院子裏惡人一直折騰我們到半夜多,後來又把我和十幾個同修關進牢裏,強制讓睡在鐵板上,還開著大風扇,凍得我們睡不著覺,就開始煉功,惡警從探測器裏看到後,他們又瘋了,把我們各自拳打腳踢毒打一頓,還把一個同修打在鐵板上,用腳踢來踢去,踢的全身青腫。惡人還把一個同修弄到牢外,站在雪裏,頭上還潑上幾次涼水,她來了例假,頭上身上全成了冰塊。惡警還強制把大法學員扒了棉衣趴在雪堆上。

第二天晚上我被當地派出所惡警午剛、李強、副鎮長霍××、於花增、胡彥福、公丕謙、公丕德等找到,一見到我時他們個個大罵著抓住我頭髮一齊上陣,拳打腳踢、正反耳光打完之後,給我戴上手銬,弄進車裏拉回本地派出所。副所長惡警李強,穿著牛皮鞋,邊罵邊踢我頭,踢完之後又強制我坐在地上,站在我兩條腿上,卜繁偉、王繼全、午剛等邊打邊發狠「砸死你」;他們都各自毒打我一頓,又從我背後猛踢一腳把我揣在地板上,接著惡警抓起我頭髮,咬著牙,嘴裏還大罵著,惡狠狠的拖著我圍著幾盆冬青轉了好幾圈;惡警苗樹正用一本捲起來的新書,惡狠狠的把我的臉砸的直流血。我被戴著手銬,分別被銬在球架上、排椅上、樓梯上,蹲在雪裏。對我拳打腳踢已成為他們的家常便飯。我已絕食五天,就這樣在所裏折騰了兩天兩夜,後來我和幾個同修被從派出所用車拉到鎮大院。

在鎮黨委書記劉志民、副書記公方震、袁俊海、潘玉山的指使下,大約晚上十來點鐘,由邪惡頭子潘玉山帶領一群人又開始新一輪的迫害。惡人:張謙、張家昭、馮傳啟、張明壘、趙堅、公言棚、公維東、徐家東、於花增、張玉安、公丕武、孫紀方、公雪峰、公維早、公維國、公丕謙、公丕德、王友富、孫傳坤等,用4-5公分的木棍,開始惡狠狠的叫著打我和幾個同修。誰打大法學員狠,誰獎金多,十幾個惡人一齊上陣,木棍砸斷一根又一根,他們硬逼我罵師父和說不煉功,當我不罵時,惡人潘玉山咬牙大聲說:再給我狠狠砸,砸死無罪。於是打手更瘋狂了。在這種高壓下,又加上6天沒吃飯,連凍帶餓,渾身哆嗦成一團,上下牙碰的不分個,由於學法不深,沒放下執著,我違心的說了錯話。在這期間裏,打手們還把我丈夫馮傳峰(不煉功)綁架到鎮上,一群不法之徒圍著打正反耳光,把耳朵打的好幾天聽不見聲,牙打掉一顆,還巨額罰款1萬元。

2001年正月初八,打手張謙、張家昭、孫季芳、孫迪貴等,又到家裏硬逼我丈夫交款800元,定期當天下午4點交上,要交不上或交不齊800元,惡人張謙說:我叫你老婆在鎮上死一次。當定的時間到了,錢還沒交上,邪惡的張謙、張家昭、公言棚把我從鎮上弄回本村,逼我借錢,惡人張謙口口聲聲大罵。還在大街上當著眾人面前羞辱我。到了12日這天,又逼交現金500元,當時我家已經欠債累累,惡人張昭高興的搖頭晃腦,狠狠踢了我三腳。我被送到洗腦班被迫害。我家共被勒索了13450元。洗腦班辦了9個月,將要辦完時,610和鎮黨委又出一毒計──驗收,誰要罵師父、罵大法、不煉功就自由回家,誰要不罵,還煉法輪功就送縣610或繼續辦洗腦班甚至勞教。當驗我時,惡人潘玉山、宋丙江等硬逼我罵師父,我不罵,打手公維東、公言棚開始拳打腳踢,踢來踢去,打了一陣又一陣,最後還不罵就用一根鋁合金砸了我十幾下,砸得我昏過去,我的整個背部全是紫黑的傷痕。最後由同修幫助回家,惡人還不罷休,又跑到我家逼著摁了手印。

2002年9月29日,我和同修任良秀為了幫助人們不再受邪惡江氏謊言的矇蔽,向人們講清法輪功受迫害、誣蔑的真象,被本村不明真象的人告到鎮610,主管610的惡人申月友緊急派惡人於花增、張玉安、徐家東、張家昭、張明、公丕德,還有兩個女的(其中一個叫張麗梅)等到我家把我們兩個綁架到鎮610.到了晚上,打手於花增、徐家東、張謙、公方強等暴跳著拳打腳踢一陣,其中打手張謙橫眉豎眼,邊打邊罵,誣蔑大法。給我們倆又辦了二十多天的洗腦班。

有一天只有我兒子自己在家,惡人徐志剛、公維國逼迫我十三歲的兒子摁了手印。

從現在開始我嚴正聲明:我在這幾年的高壓迫害中,做過的所有錯事,兒子摁的手印,統統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交給我的三件事。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