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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廣東惡人殘酷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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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29日】我於99年春節期間有幸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前疾病纏身,有風濕痛、胃病、子宮炎、偏頭痛等。學法煉功二個多月,身體疾病全部消失,全身輕鬆,上樓也不累,家庭也和睦了。但是,江氏卻為了一己之私從99年7月20日開始鋪天蓋地的鎮壓「法輪功」,還散布欺世謊言,顛倒黑白,陷害誣蔑大法,誹謗我們的師父。那個時候,我更加珍惜大法的神奇和威力。毫不動搖,抓緊時間學法煉功,按照大法的要求做,遇到矛盾向內找,做事為他人著想,碰到別人困難能幫就幫,以自己的實際行為證實大法。

有幾次買東西,賣主給多了錢,我主動退還了錢給賣主。賣主說:現在這個時候還有這樣的好人哪!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還有兩次揀到手機,歸還失主。失主要送我禮物多謝,我說禮物我不要,要謝就謝法輪功吧。我們煉法輪功的人都是這樣的,我們師父教我們做好人,失主說:現在這社會一萬個人都找不到一個這樣的好人。

在2000年7月到2001年3月,茂名化州610五次到我家抄家,拿走了大法書籍和錄音機二台,還綁架我的丈夫三次,使家裏孩子無人照顧,妻離子散,孩子無家可歸。

2000年7月28日,我和丈夫在官山四路集體學法煉功時被抓,關進茂名第二看守所15天。關押期間,停水停電,每天勞動十四個小時,手磨起血泡。

2000年11月28日,我在化州市發資料被紅峰派出所抓,被關進一間二平方多米的黑房四天。十七個公安輪流逼供審問我,要我說出資料點,我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公安人員包括茂名610彭劍、楊偉傑、化州公安局副局長、610頭目,還有打手及幾個惡人,揚言一定要搞定我說出來,不說馬上拉去浸水,拿玻璃來叫我跪,用繩子吊起來,二個警察要壓我下跪,我說我不跪,我沒犯法,後來一警察用力壓我肩膀,用大力撞我左腳要我蹲下,後來用力撞了三下,我的腳一點不動,就像鋼鐵一樣插在那裏,力很大。我當時就背師父《洪吟》的「大覺」這首詩。當場幾個公安人員看到了就說我發功了,我看到幾個公安人員有點害怕,那個壓我撞我的警察第二天來上班路上被撞倒了,跌傷了手和腳,不能上班,真是現世現報了。

審問中化州公安副局長帶幾個人來問我:你們煉法輪功有法輪在肚子裏轉九轉是怎麼回事。我說《轉法輪》書裏說,法輪順時針轉度己,逆時針轉度人。他們又問煉功為甚麼不可以殺生。我回答說《轉法輪》書裏說,煉功人不能殺生,殺生就是犯罪。他們還問煉功人的親人去世為甚麼不能下跪。我說我們是修煉佛法的,他們是受不起的。我還舉了一例,高州市有一個煉功人,她的親人去世了,家裏的人逼她下跪,結果那個棺材蓋子馬上裂開了。他們問完就走了。就這樣警察審問了40多個小時,逼我蹲在那裏,結果甚麼也沒有得到,就逼我簽字送去看守所。我一看那裏有空白的表格,我就填寫大法的好處,我說我是個修煉的人,沒有做犯法的事,做我應該做的事。我被扣留在化州第二看守所15天。我煉功時被惡警和犯人用最下流惡毒的手段拿來電剪插上電要剪光頭,還被用鐵鏈將我兩個腳鎖在一起,使我拉不了大小便,沖不了涼。睡覺也不方便,睡不下,起不來,兩個腳要順這個鐵鏈移動,不能翻身,還被強迫睡在離廁所20公分遠的地方,一直到期才鬆開,鬆開的時候我的腳不能走路。

2000年12月17日我在去北京路上被抓,當晚被彭劍等人索取現金百八多元,後又被送茂名第二看守所。不讓我們煉功,每天勞動十五、六個小時,手指被磨起泡還流著血。當時我們幾個同修開始絕食抗議。我絕食22天,被犯人和惡警用暴力灌食。六七個人把我身體每個部位用重力壓住,後把膠管插進胃裏,壓得我死去活來,難以呼吸,後拔出膠管有鮮血流在地上。

2001年3月23日,茂名610和法院非法判我兩年勞教,拉去三水婦教所二大隊迫害。到二大隊我不配合邪惡的種種要求和不遵守所謂的甚麼所裏訂的紀律。我排隊不報數,點名不簽到,遭到惡警種種辱罵,被當眾污辱多次,還要坐小號,用髒毛巾塞嘴。有一次,幾個人抬我到早操場做早操,我就煉起第一套功法了,馬上受到打罵。第二天我又煉第二套功法,第一個動作剛完就被惡人壓住。第三天我在操場上立掌發正念,又被惡人和惡警壓住並開口謾罵。又一次強行拖我去工房做工並打傷了我的腿,有一個教育科科長拿藥給我,我說我不要,已經好了,她問誰給你治好的,我說我的師父給我調理好了,我告訴她「三尺頭上有神靈」,佛無處不在,那個科長眼睛睜得大大的,我看她有害怕的樣子,我知道邪惡被震懾住了,後來那個科長灰溜溜的走了。

兩年勞教時間到期後又被加了兩個月,為了得獎金,他們仿照臭名昭著最邪惡的馬三家迫害大法弟子手段,把我強行推進黑暗的人間地獄----洗腦學校,用高壓下流陰毒的邪惡手段逼我抄寫惡警早已蓄謀寫好的三書,逼害折磨了我13天時間,期間不准睡覺,不准大小便,面向20公分遠的牆壁站立,他們將誹謗大法和師父的話用錄音機放出來,調到最高音量震我的耳膜,逼我長時間蹲在地上,稍動一下,惡警和犯人就拳打腳踩,逼我把手反在背後,我一閉眼就遭到惡警重物敲打頭部及下巴,每天被逼看電視機(距離40公分遠處)裏播放的假自焚假錄像4-5個小時。惡警說上面規定放進洗腦班的學員不得超過十天時間,他們見現在已超過十天時間,拿不到獎金,就採用高壓手段。我被三個犯人及警察一齊按住身體,他們強行將筆塞到我手裏,用力拿住我的手不放鬆。另外一人抓住我手抄寫三書,當場我說無效,我不承認,後來他們又用最下流的手段迫害我,逼我抄書。

我已經寫聲明在三水婦教所用高壓逼我抄寫的三書作廢,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助師世間行,用正念鏟除邪惡、爛鬼、黑手。主動做好三件事,救度更多的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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