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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普通農婦在馬三家教養院受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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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1日】我今年38歲,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1995年9月1日有幸得大法。法輪功使我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村裏要求出義務工、交地稅等我們煉功人都積極回應。村民和村幹部都深知這些事實。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因小人之心妒忌煉法輪功的人多,不顧百姓受益的事實,通過歪曲造謠、栽贓陷害,非法取締了法輪功。作為一名法輪功受益者,作為一個公民,我有權利和義務向政府說明真象。

就在7月20日當天,我憑著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去北京上訪,我要告訴政府: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無償地為煉功人祛病健身,沒有任何政治目的。但走到平泉時被朝陽市龍城區公安分局綁架押回,他們不准我進京上訪。

1999年7月28日,我去龍城公安分局,告訴他們法輪功是被誣陷的,電視上播的都是造謠,栽贓陷害。他們根本不聽我說,把我送到拘留所關押了15天。出來後我又去北京上訪,結果又被龍城公安分局押回拘留了15天。1999年9月17日,我第三次進京上訪,還沒到信訪局就被北京公安綁架,通知當地龍城公安分局押回。政保科長惡警韓亞勝審了我一夜沒讓睡覺,他不知道打了我多少耳光,又拿鞋底子打我,第二天早上惡警韓亞勝用手銬把我銬在一樓的暖氣管子上,站站不起來,坐坐不下,只能半跪著,它一邊打一邊說:「我叫你煉功,上北京(上訪)。」惡警孫旭等人來了這後,把我帶到樓上,用電棍電我的嘴,問我怎麼去的北京,和誰去的,我不說。那時去北京的各個道口都有警察把守,車輛都必須停車查看身份證,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孫旭、黃殿相見我甚麼也不說,就把我非法拘留了15天,15天後送到了在西大營子教養院開辦的洗腦班,在那被關了30天後,於1999年11月1日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讓我們收拾行李,被送到了瀋陽馬三家教養院,此時我才知道自己被非法判了兩年勞教。

在馬三家教養院,我更是失去了人的基本權利,不准上訴,不准有信仰,在馬三家女二所不准我們煉功、看書。我晚上起來煉功,那些勞改犯就把我拉到走廊裏打,值班隊長用電棍電我。回到屋裏,功友們看到我被打得臉上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眼眶青紅,臉都變形了,她們都哭了。儘管如此,我天天堅持煉功,於是天天挨打挨電。惡警路玉榮經常用電棍打我,還有其它的刑具不知叫啥名。有一次惡警卲利、路玉榮、戴玉紅一起迫害我,有的拿狼牙棒、有的拿電棍、有的揪我頭髮,折磨了很長時間。十多天後惡警們晚上不讓我睡覺,有時讓我用磚頭蹭便池,有時讓我穿著襯衣、襯褲把我銬在暖氣管子上,此時正是嚴冬。第二天早晨別人起床洗漱吃飯才把我放開,吃完飯我還得搞衛生。有一次惡警卲利值班,她指使吸毒犯馮林打我,打完後把我用手銬吊在了廁所的水箱上,懸了起來,大約吊了2個多小時,馮林不時地看看,邊看邊向惡警卲利報告,最後看的時候手銬勒進了肉裏,馮林嚇壞了,急忙去報告,惡警卲利來了一看,馬上叫馮林打開手銬,怎麼也不開,卲利還有兩個惡警全上手也沒打開,前後大約折騰了10分鐘,才打開手銬,我的手腕露出了骨頭,手青紫,都腫起來了。在馬三家女二所魔窟裏我呆了22天,全身被打的沒有好地方,眼前冒金星,往那一坐哪都痛。

1999年11月24日上午,我們好幾個人被送到馬三家女一所大隊。我白天到車間幹活,晚上睡覺時起來煉功。被刑事犯花秀娟看見,一群值班惡警過來,不分頭、臉,打的非常兇狠。惡警拿電棍電我,問還煉不煉,我對她說:我不影響他人,用自己的休息時間煉功健身,不行嗎?!惡警讓我在走廊上站著(有人看著),直到早晨別人起床才讓回來。雖然如此,我白天上車間幹活,晚上別人睡覺時我還起來煉功,還是挨打罰站到天亮,持續了幾天。後來,晚上別人睡覺了,她們強迫我剪衣服上的線頭,一直幹到凌晨1-2點鐘,幹了好幾天。後來我想這樣下去不對,她們憑甚麼這樣對待我,我就罷工不幹了。惡警王廣雲把我叫到辦公室就走了,一會來了幾個勞改犯,把我兩胳膊擰向背後用手銬銬上,然後用繩子把我身體全捆上,當時我只穿著襯衣、襯褲。惡警李書環、張君倆人一起電我,專電我的手心、腳心、頭頂、脖子和嘴,邊電邊問我有甚麼想法,不說不行,大約電了1個多小時,電的都能聞到肉皮被烤糊的味,我有點承受不住,就說幹活,她們才住手。幾天後,我想明白了:我沒有罪,不應關在這裏。於是我放下執著,爭取我做人應有的權利,開始罷工,惡警王廣雲這回火了,晚上下班也沒回家,別人都出工了,把我留下,在她的辦公室裏用電棍電我,大約電了半個小時,她沒勁了就開始罵我,問我到底想怎樣,我說我就這樣了。她叫杜文豔把我拉到大廳裏讓坐在地上不准動,啥時候說幹活,啥時候起來,不說就永遠坐在地上。此時正是嚴冬,我只穿著襯衣、襯褲,這樣我在那裏坐了一夜,天亮後她們把我關進了小號銬在暖氣管子上,成天成宿站著,不讓睡覺,上廁所得值班的犯人同意才能去。從那以後我開始絕食抗議,不吃不喝,快到春節才把我放出來。春節那天我煉功,一個惡警叫吸毒犯王某毒打我一頓,又把我關進了小號折磨。

2000年4月份,馬三家女一所統一給勞教人員檢查身體,有個姓畢的大夫看我瘦成那樣很好奇,非把我拉到秤上秤秤,當時她驚呆了,才24公斤多點。沒過多長時間,一次出工,她們讓人把我背到車間,剛放下來,我便癱倒在地,她們叫人把我背到診所,大夫說脈不跳了,她們害怕了,請了大夫開始搶救,過了8個多小時還是那樣,最後把我送到瀋陽醫科大學醫院。前前後後花了4000多元醫藥費。她們向我丈夫要錢,我丈夫說:我們家人來時是活蹦亂跳的,這人怎麼弄成這樣的?為啥我來一回不讓見,來一回不讓見?惡警們誰也不吱聲,也不敢再提錢的事了。

2000年4月7日,教養院怕出人命,怕擔責任,讓我回了家,當時我還掛著氧氣瓶。

回家三個多月以後,我的身體恢復了正常,我又去了北京上訪。抓到我時因我不說姓名地址,他們看我像山東人,就把我送進了山東省的一個看守所。在那裏他們還問我是哪兒的人,我告訴他們我是馬三家教養院的,他們給馬三家教養院打電話,馬三家教養院不要。他們就給我買了一張火車票,說:願意上哪就上哪吧。這樣我又回到了家。

2003年5月3日上午,我出去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張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的不乾膠,走到西大營子福利院的上坡處,有兩輛警車挨著我停下了,從車裏下來四五個警察,我大聲喊「法輪大法是正法!」,幾個惡警打我一頓,把我抬到車裏,吩咐另一個惡警在後面騎著我的車子,因車框裏還有沒發完的資料,拉到了西大營子派出所院內。下車後我一直喊「法輪大法是正法」,進來很多圍觀的百姓,緊接著上來一幫打手,其中一胖男惡警說:我讓你喊法輪大法是正法,我打死你!邊說邊打把我拖到門衛的屋裏,接著打。一惡警說:讓她喊,這有不粘膠,把嘴給她粘住。另一個惡警把不粘膠揭開,把我的嘴給粘住了,一下粘了好幾層,一邊粘一邊惡習狠狠地說:把你糊死算了。門外圍了不少人往裏看,我當時就聽一個百姓說:這煉功人真堅強,真是煉功人呀。看門的老頭說,我看你們別打了,她可能修成了,這些人打她,她都沒怎麼樣,換一換別人,也得鼻青臉腫,頭破血流的。這時只剩兩惡警打我了,他倆聽了才住手。

惡警們把我一隻手銬在一張床上,另一隻手銬在另一張床上,我雙腿打坐在地板磚上,就像煉靜功第一個動作,一直到下午2點多鐘嘴還被粘著。一個惡警問我叫甚麼名,不管使用甚麼法,我也沒告訴他們。惡警把我剩下的真象資料查完後登記上讓我簽字,我不簽,他說審了半天你也不說話,我給你打開銬子你簽個字,這是法律程序。我不語,他走了。我一看上邊寫的都是X教,我拿起筆不到一分鐘就把「邪」字全改為「正」字。他回來一看都改了,大罵門衛老頭一頓,又打了我幾個耳光,拽著我的頭髮問我是不是某某,還拿了某某的照片,看來看去。我想;你不知真象,服從邪惡,迫害好人,誹謗大法是要遭報的,把字改了對你有好處。

他們怎麼審,我甚麼也不說,他們沒招了,說咱們往上報吧。一會兒,某市公安分局國保隊長黃××就來了,一看說:這不是×××嗎?又對惡警說:就你們,整不了她,太頑固。接著黃××開始問,資料那來的,是不是從某某處拿來的,問東問西,我一概不語。他說:只要說出資料是哪來的,就放你回家,要不,就你這些資料,坐20年牢都不行。他又威脅我:你不配合我,我出去找10個人打你一頓,把你扔在路旁,你帶這麼多資料是不是要去北京。不管他說甚麼,我就是不語。他沒招了,讓我把我改的幾個正字和叫我簽名的地方按手印,我不按。他打了我兩個耳光,然後和西大營子派出所的4個惡警一起拽我的手硬按上了手印。黃××又讓一個惡警把我放在椅子上,他說你會背《論語》嗎?我當時大聲背《論語》,背師父寫的詩,一會他走了。又過了一會兒,我家人來了接我回家,走時有一個警察說:以後白天別做了,這是有人舉報,我也不願抓,以後別叫我們看見就行了。

雖然遭了不少罪,但我心裏很坦然,很欣慰,畢竟有人因此明白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

我也想在此勸告那些為了幾個錢而舉報大法弟子的人:法輪大法是正法。大法弟子是為了你們知道真象、不受謊言的欺騙才去發傳單的,是為了你們好,為了你們的未來,千萬不要為了眼前的利益去做傷天害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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