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放在心上 正念破除邪惡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2月28日】我是河北省撫寧縣大法弟子,在作被轉化學員工作時,因沒有時時在法上認識,被邪惡鑽了空子。由於放鬆發正念被她家的人把我告到了縣610.當時聽到消息後用正念鏟除邪惡,不承認這一切。一個星期後,不是從法上認識,而是用人的思維認為沒事兒了,就這樣被邪惡鑽了放任了的思想空子,出現了下面的一幕。

2003年6月12日下午,石門寨鎮派出所和撫寧縣公安局沒有任何手續抄了我的家(當時我不在家)。像土匪一樣在我家翻箱倒櫃。把師父的照片、《轉法輪》、《經文》和正法標語全部拿走。並多次來我家抓我,上單位(臨時工作)找我。使我有家不能回,有班不能上。給我妻子、女兒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壓力。

2003年7月5日晚,我回到了家中。6日上午鎮惡警從家中把我帶到鎮派出所,像審犯人一樣審問我東西是從哪裏來的。我心想:我不是犯人,我做的是最正的事,你們沒有資格問我。我不回答他們,他們反覆問我,我就向他們講真象,他們又問:「你的東西到底是從哪來的?」我不告訴他們。他們說我不老實,就打我,我用胳膊擋,他們就把我銬起來打。這時我想起了師父,我說我有師父,他們馬上就住手了。把我鎖在專給犯人用的椅子上,他們吃飯去了。下午回來又問我,我就用眼睛正視他們,他們的目光不敢和我對視,就問我:「你那樣看我幹甚麼?是不是恨我們?」我說:「不恨!我看你們太可憐,給你們講真象是在救你們。」他們說:「我不用你救,你再不說實話就把你帶到縣裏去。」另一個說:「到那裏你這小身板可夠嗆。」

去縣的路上,我發正念清除空間場,清除他們背後的一切邪惡因素。到那兒,他們說:「我問你甚麼,你就答甚麼,要有法律程序。」我一聽就想起師父說的「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他們問我姓名、住址那些東西我都不回答,他們很有氣,其中一個年輕的手裏拿著多半截拖布把兒,啪啪打門框,以示要打我,我就動了一念:他不能打我,我是大法弟子,我做的是最正的事。最後沒辦法,他們就自己寫了過程,讓我簽字,我堅決不簽。他們就寫「拒絕簽字」。決定拘留我15天。我想:你們說了不算,我6、7天就出去。(這一念也不純)當晚把我送進拘留所。

第二天早上,我煉功,一個叫劉國的管教把我銬上了,到吃飯時把門打開,把我也放開了,他們吃飯我就煉功,為此劉國和一個姓付的管教把我背銬起來,劉國用手一拍手銬咬合齒,那手銬齒就吃到肉裏。把我和其他犯人都鎖在屋裏,他們吃飯去了。時間不長我感覺很疼,手在脹,有點難忍。我就想叫別人找他們給我打開,我又一想不對,我哪能求人呢?我有師父。我就這麼一想,手腕像注油一樣滑,手銬就能動了。我知道是師父在幫我。一會兒犯人叫管教開門,他們出去方便,管教打開門,犯人說:「把他也放了吧。」管教說:「你別煉了。」我也沒理他,就把我放了。過了兩天,他們看我還不吃飯就說:「總煉功不吃飯可不行,明天再不吃就給你灌食。」我說:「那你們就在犯法。」別人對我說:「老馬吃飯吧,明天真要把你綁去灌食,那可就完了。」劉國說:「你不吃飯就是和共產黨對著幹。」我說:「哪個憲法上規定不吃飯就是反黨?」他們沒話說。又過兩天,他們威脅我,再不吃飯就灌大糞,我說:「那你就是在做壞事,做壞事就會遭報應的。」我心裏想起師父說的「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他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610的、科協的都來找我,他們說:「國家制止的就不能再煉了。」我說:「按照真、善、忍要求做好人沒有錯,我沒煉以前,身體有很多病,修煉後病都好了。以前家裏不和,通過修煉、學法、修心、重德、與人為善、忍讓,從此家裏都和好了,能說這大法不好嗎?」他們沒話可說,就說我中毒太深了,別執迷不悟。他們沒辦法就拿出一本書來叫我看,書皮上寫著破壞大法的假案例,我堅決不拿。所長就拿書打我的臉,我還是不拿,就讓別的管教送我到屋裏。我想不能讓這本書再毒害別人。我帶走把它銷毀。

我向犯人講我的修煉過程,我如何受益,講自焚真象,他們都相信。開始他們多次叫我吃飯,給我水果,我全不要。開始他們不理解,通過向他們講真象:我是被迫害的,沒有犯法。我們只是信仰真、善、忍,在做好人,江澤民不讓人民有好身體,不讓人民有好的道德,把人民推向滅亡,我絕食就要他們無條件放我。

我絕食第六天的時候我想我得出去了,還有好多大法的事要做。還得學法,我就求師父。第七天上午9點左右,犯人告訴我說:「老馬你勝利了,他們給你家打電話了,叫你回去。」我一聽,人心就出來了,高興了。我想11點就能來人接我,結果沒來,我還不悟,還想下午3點準能來接,結果還是沒來。我想不對,得找自己了,師父說:「在修煉的其它方面和過程中也要注意不生歡喜心,這種心很容易被魔利用。」(《轉法輪》)我這不被魔鑽了空子嗎?我就馬上發正念鏟除一切迫害我的邪惡勢力和邪惡生命,叫它們解體。我剛發完正念,管教就來了,問我家怎麼回事,打好幾次電話也不來人?就叫我去打。打通後管教問我會寫申請不?我說會,他說那你寫一份,說你身體不好,提前出去,幾天以後再補。我一聽,還想迫害我,絕不配合邪惡。我說:「會寫也不寫了。」沒辦法,還是把我放回來了。

通過這件事,我悟到,大法弟子做事一定要在法上,正念正行,一思一念都得在法上,才能破除邪惡,更好地救度眾生、證實大法,走正自己的路。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