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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太華公民報報導法輪功學員請求司法部長允許起訴中國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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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17日】(明慧記者周杉、周海倫編譯報導)加拿大公民張崑崙教授3月12日向加拿大司法部長遞交請願書,要求刑事起訴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等二十二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指揮者和執行者。該請求一旦被獲准,張的兩位律師就可申請向那些被指控企圖對張先生洗腦的中國官員發出逮捕令。

渥太華公民報(Ottawa Citizen)3月15日報導說,一位因修煉法輪功而被中國政府監禁並被酷刑折磨六個月的渥太華公民正在敦促加拿大司法部長開法律界先例,允許他以個人名義對中國警官及政府官員,包括前國家主席江澤民進行起訴。

報導介紹說,加拿大公民張崑崙是一位雕塑家,於2001年被關押在中國的勞改所。他請求司法部長艾文-考特勒(Irwin Cotler)允許他運用刑典法中一項很久未經啟用的法規,在加拿大法庭起訴對其施暴者。

談到張崑崙的律師將著手採取的行動,報導說,張先生請求考特勒先生批准渥太華刑事律師勞倫斯-格林斯本(Lawrence Greenspon)和溫尼伯(Winnipeg)的國際法專家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擔任他的個人起訴人。該請求一旦被獲准,兩位律師就可申請向那些被指控企圖對張先生洗腦的中國官員發出逮捕令。儘管對張先生的酷刑發生在中國,該法規允許對這些官員繼續起訴,因為張先生是加拿大公民。一旦得到考特勒先生的首肯,兩位律師將著手引渡被指控的施暴者。

報導還提到,張先生在獄中記下了他們當中一些人的名字。張先生昨晚通過翻譯說:「那真是不堪回首的經歷。對法輪功學員來說,中國就像一個大牢。法輪功學員們遭受了各種嚴酷暴刑,但卻投訴無門。作為一個生活在自由國度的加拿大公民,我有這樣的機會。」

公民報轉述麥塔斯律師的話說,至今還沒有一個司法部長被要求首肯這樣的起訴,此案將如何進展尚不得知。麥塔斯先生承認,引渡或逮捕這些嫌犯不是件易事,但政府對訴訟的首肯有重大的象徵意義。他說:「加拿大人民曾一直認為酷刑只發生在他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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