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黑暗的日子是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邪惡之徒出於小人妒嫉之心而發動的對法輪大法的血腥鎮壓,惡人對大法弟子進行了非法查抄大法資料、抓人、打人、關押、判刑、勞教……這樣的迫害給我們全家帶來了極大的不幸。惡人對我兩次非法抄家,把我和全鄉的大法弟子強制抓到鄉里,一通大罵,還說一些胡言亂語的鬼話;辦學習班,強迫每人交二百元的培訓費,有的大法學員被強迫交了六百元,否則不讓回家;惡人強迫我們放棄修煉。此後派出所的惡警經常到大法學員的家裏騷擾。
2000年的冬天,大概是10月3日上午,鄉派出所和幾個打手,強行用手銬銬上我,連拉帶推的弄到警車上。一下車所長對我又打又罵,一連用盡了力氣打了我四個耳光,當時我甚麼聲音也聽不見了,只覺得臉像火燒似的發脹發麻木。他還說:「再煉法輪功就打斷你的腿,我這是執行的上級的命令。」惡人打累了就把我拉到易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兩個月。那裏的生活度日如年,條子上寫的是拘15天,可硬是把我拘了兩個月,還勒索了我兩千元錢。
出拘留所的那天,2000年的12月29日上午,拘留所的所長劉偉在公安局政保股股長馮德成和局長張建國和指使之下,讓四個一米七八高的罪犯把我從床上拉到地上坐下,一個人把我的頭往後壓,臉朝上,一個掐住我的額頭,使勁用指甲壓住我的兩眉之間,一個使勁用兩手按住我的雙膝,一個犯人用一個小擀面杖撬我的嘴,當時我使勁掙扎,眼睛快被摳出來似的難受,牙齒也被撬流血了,當時的情況像是快要了我的命,身體毫無力氣,就這樣足足折磨了我有半個小時。這還不算完,惡警說下午繼續灌食。回來後鄉長還讓我出錢,還惡狠狠的說:如果發現我煉功,就讓我死在拘留所裏。
2003年,鄉派出所所長和610頭子等又非法把我抓進易縣洗腦班,一關就是20多天。縣610頭子宋某(女)和她的手下多次威逼我:如不寫保證書就送我去涿州洗腦班。在這二十多天裏,我就是絕食不配合他們,於是他們把我拉到外面凍著,直到凍得我失去知覺。他們還不罷休,宋某又命令8個邪惡之徒把我摁倒在床上,用輸液管插到胃裏強行對我灌食,當時我感覺呼吸困難。最後他們揚言,一頓飯不吃也得交伙食費,當時說每天交15元,由於我不配合硬是每天要了20元。他們這樣迫害了好多大法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