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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洪江市小學教師因堅持信仰被強行墮胎、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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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9日】我是湖南洪江市某小學的一名教師。我是1998年10月3日開始修法輪大法的。1999年4.25以來,由於我不改初衷,堅持「真、善、忍」信仰,不放棄修煉,與所有堅定信念的大法弟子一樣,遭到了江氏流氓集團的殘酷迫害。以下是我5年來的遭遇。

1999年6月,雪峰片教師演講賽中,僅僅因為我演講的內容是洪揚「真、善、忍」高德大法,證實大法是超常的科學而不是說教與迷信而被取消參加洪江市教師演講的資格。

1999年8月的一天,我不在家,塘灣鄉政府、鄉派出所的人到我家強行抄走大法書籍。1999年下學期開學時,塘灣鄉政府與派出所的主要領導人到我校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因我不答應,當天下午就有6個單位的電話接連而來。內容無非是要非法給我處分。塘灣鄉派出所還出動警車在校門口日夜巡邏,準備抓我。第二天,市公安局、610辦、鄉派出所的人一同來到我校,給了我7條非法處分。其中有一條是強令學校領導24小時輪流值班看守監視我。經濟上強迫我丈夫管好家裏的錢財,實行經濟獨裁。

到2001年8月止,市教委、公安局、派出所、610辦找我談話18次,給予我嚴重的精神壓力和迫害。放寒暑假時,鄉政府與學校都派人到我家騷擾。鄉書記陶秀平曾三次去教委,要教委與他聯手迫害我。並公然領著公安到我家威脅:只要發現煉功就拆我的房子,抄我的家。

2001年4月20日,市公安局、派出所、610辦突然對我非法抄家,抄走我所有的大法書籍,非法關押我7個多小時,在這期間,我遭到市610辦楊會安的毒打。他們還強行從我丈夫手中拿走2000元所謂的保證金。

2001年7月22日,我再次在家被市610辦楊會安等無理抓去,被非法關押了5天,因懷孕沒被送勞教。家人被強行勒索了3000元。他們卻並未就此罷休。接著,他們不顧我已絕食5天,身體虛弱,強行將我送到醫院打胎,並強制我支付醫療費1000多元。

2001年8月28日,市教委、610辦又來學校逼我寫保證,否則,交保證金10000元:本人4000元,單位6000元。如不順從,就送我勞教。為了抵制迫害,2001年8月29日,我帶著身心巨大的傷痛離家出走,經歷了11個月流離失所的生活。在我流離失所期間,我的工資被停發,丈夫被停課:被強迫隨同市公安局、610辦、教委、鄉政府在外追捕我。為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都強行我丈夫負擔。在流離失所期間,我還因給市教委寫了一封講真象的信,被罰款10000元。

2002年7月25日,我被洪江市610、教委、塘灣鄉政府的易少東、彭澤祥、鎳雲加3人組抓捕後,被非法關押在洪江市看守所4個月。被關押的第一天,洪江市610辦的余岳軍對我拳打腳踢。接著兩天兩夜不准我睡覺,把我隔離在一個不知名的旅社房間裏審訊逼供。參與者有懷化市610辦,洪江市政府、610辦、公安局、教委、看守所的不法人員。對他們的強行與偽善我都全盤否定,不予配合。並絕食抵制非法審訊與關押。

2002年12月3日,我心臟停止跳動,處於休克狀態時,看守所才通知家人把我接回家。在被關押期間,雪峰法庭曾未經我同意,非法判我與丈夫離婚。後在正義的呼聲中,做出判決10天後法庭撕毀了離婚判決書。回家後,到2003年元月份,單位才給我發了60元的生活費。我的身份證、工資卡、教師資格證等均被洪江市教委指使學校扣押。2003年上學期取消我上講台的資格,安排我下廚房做雜工。後在塘灣鄉學生、家長的強烈要求下,市教委才讓學校於2003年下學期恢復我上課。但至今還扣留我的身份證,教師資格證。

近5年來,我正常的晉級,加工資,評先進、職稱等,均因我堅定修煉法輪功而被取消。目前,我的一言一行還在眾多的監視之中。特此,我向全世界呼喚正義與良知,讓真理之光洒遍世界,洒遍天下!

附:塘灣鄉中心小學電話號碼:0745-7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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