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抵制迫害 以純善的行為證實大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7月11日】我是2000年6月19日去天安門證實大法被抓的,當天晚上被劫持進北京某看守所。因為不報姓名,被犯人脫光衣服,十幾個人用塑料底鞋輪流打了一個多小時。臉腫起來很大,左眼成了熊貓眼,後背和臀部也變成紫青色滲著血點,打完後還不讓睡覺,讓靠牆站著。她們說是管教讓打的,人人都得參與,不參與就給加刑,如果我說了就給她們減刑。

一星期後我被單位領導接回家。第二天派出所管片民警叫我去派出所問話,我的回答她們不滿意,從早8點到次日21點把我關在黑屋子裏,後把我送進看守所。28日,我家裏到處求情說好話,於9月23日保釋出獄,同時出來的有二個同修,回家後派出所所長問我們要1050元錢,不給開票。一星期後讓我去廠裏上班,每月150元的生活費,一年多以後給我補發了部份工資,還有五個月的沒有補發。我是內退工人,這是我的退休金,我理所應得。我多次找過領導,分廠同意給發,可到如今不了了之。據說這裏包含著單位接我們的差旅費和派出所的400元汽油票。我們書記是老公安,在派出所4、5個人的陪同下到看守所提審了我並和我談了話,後來老書記含淚走了。這就是派出所400元汽油票的由來。

我的家人因為惡人們經常騷擾我,而不能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尤其是我愛人整天提心吊膽,常常出事故,幾次摔倒後從樓梯上滾下來,有一次險些要了命。我找到單位領導,希望能把我的情況如實的反映給上級領導,我的所作所為都在他們眼中。再這樣下去,我還得去北京討個說法。後來惡人們就去的少了

我從2000年回廠工作後,時時處處按著「真善忍」要求自己,每遇到煩惱時一個洪亮的聲音就在耳邊響起:「遇到問題都向內心去找,看看自己哪做的不好……」找到自己有漏的地方,去掉執著。我把所有見到的人都當做應該救度的對像,用我的實際行動來證實大法、證實法輪功對人類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師父常告誡我們「要忍常人難忍之事,吃常人難吃之苦。」單位廁所我打掃乾淨了,有人不愛護,單位就把這件事編成節目,叫大家樹立講衛生的美德。大家知道我用揀破爛的錢義務搞綠化,就幫我撿。我幹不了重活,領導就組織義務勞動幫助我幹。看到我這個50多歲的老太太在太陽下面幹活,給我送來了草帽、涼茶。我的生活費也改成了返聘工資,從150元開到了300元。同事們知道大法真象後,悄悄的告訴我讓我注意安全,別再被抓起來。雖說是一頂草帽、一杯清茶、一個悄悄的問候,可那是明白了真象的眾生得救後的一顆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