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到阿壩州黑水縣探親。迫害新聞尚未播出之時,當地公安局在未出示任何證件和法律手續情況下,非法傳喚、抄家,收繳了我的書籍《轉法輪》。
2. 二零零零年元旦,我因想去北京上訪,被成都市鄉農市派出所超時關押3天後,被治安拘留15天。在拘留所,因不願讀誣蔑法輪大法的報紙,被長時間罰站,惡警施以拳打腳踢。每天被強迫站著聽刺耳的高音喇叭廣播。後又轉為刑事拘留32天。因煉功被加戴腳鐐手銬30天(前15天被反銬著)。
3.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被釋放回家後,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勒令家人每天要有二人看守,不發生活費,不准出門,除了他們指定的人員外,不准其他人來訪。在成都市政府駐京辦事處被關押時,時值寒冬,房間裏面不開暖氣,不給被蓋,睡在一片木板上,吃的是打手們的剩飯。
4. 二零零零年三月初,被從北京押回後又被治安拘留15天,刑拘30天。因不同意在四川電視台「今晚十分鐘」節目中製造假新聞,不願稱「自己被法輪功迫害了」,放出後即被送金牛區洗腦班被變相拘禁。連四歲的小孩上幼兒園也被禁止。
5. 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安排門衛、院內住戶、小商販在我居住的院子裏、門口進行監視。隨意敲門、闖進室內、或在陽台窗外窺探,甚至於半夜三更拍門,嚇得小孩大哭,說「警察又來抓人了」
6.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日,帶小孩到公園玩,遇到功友閒談,被便衣警察聽見,稱我們非法集會,被漿洗街派出所警察抓捕。警察當眾用瓶子、雨傘敲打我們,
肆意辱罵。後來,鄉農市派出所把我帶回去,要我作偽證,讓我說是以前的輔導員陳××「聯絡」我們的。我拒絕作假供詞。又被刑拘30天。
在看守所裏因煉功,被加戴手銬和腳鐐。銬成「龍抱柱」。我絕食抗議,警察為了逼我進食就用又粗又長的管子鼻飼,灌食後過了一天一夜後才取出,管子上滿是鮮血。造成低燒、呼吸困難。同舍在押人員都不忍目睹。
7.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我回黑水縣探親,當地的修煉者進京上訪,當地公安局說是我叫他們去的。聲稱我不離開就抓我。為了避免家人被牽連,我只好離開。
8. 二零零零年七月九日,我帶小孩到功友家玩。祠堂街派出所警察闖入功友家中,以我沒有身份證為由(我告訴他們身份證被派出所沒收)幾人把我拖到派出所。警察在拖我時,撞翻了實木沙發椅,「啪」地夾住小孩子。孩子痛得大哭。警察卻罵「活該」,揚長而去。
派出所警察採用拖來拖去,擰胳膊,風扇開到最大檔貼背吹,收音機開到最大音量噪聲貼耳朵,辱罵等手段對我迫害了十幾個小時。其間,他們還叫來一個婦女,強叫她當眾取下我紮頭髮的橡皮筋,胸罩,叫她扔進垃圾桶去(她沒有扔,把這些交給小孩,叫他放好了)。
晚上,鄉農市派出所警察又把我和小孩子帶到鄉農市派出所,關在派出所院內。深夜一點多了,我和孩子都沒吃沒喝,我據理力爭要求警察立即放人。值班戶籍警惱羞成怒,把我推到院子中間,欲動手打人。當孩子哭喊著跑過來時,失去理智的警察反手打了孩子一掌,孩子身體向後倒下橫著衝出幾米遠,後腦勺「咚」的一聲摔在地上。半晌才哭出聲音。這裏出來兩個人把他勸走。然後,他打電話叫我家人將小孩子帶走。又要把我關進拘留所。因上面不批,又將我關進留置室內。
9.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因我去成都市公安局信訪處反映七月九日祠堂街派出所、鄉農市派出所非法拘禁,濫施暴力事件。信訪辦將我的控告信私自轉給了鄉農市派出所。於是鄉農市派出所的警察們就編造了我在「營門口天橋上撒傳單」的謠言。又把我刑拘30天。
在看守所裏,因煉功我們三個大法弟子被手腳互連銬成一串。我們絕食抗議。警察們就讓幾個犯人把我們摁在地上,踩住手腳,強行灌食。他們為加大迫害,一次就灌一洗臉盆的羹糊糊。造成高燒、吐血、食道和口腔潰爛、化膿。全身淋巴結起包塊。
10. 二零零零年國慶節,許多警察圍著我家又想借所謂「敏感時期」抓人。由於鄰居相告,我只好外出躲了七天。在這七天中,他們不斷監聽電話、打電話騷擾、威嚇我的家人。節後回校上班,學校迫於壓力只得安排專人負責跟蹤監視我。他們甚至於採用欺騙我只有四歲的小孩,企圖誘使他說壞話來達到造謠迫害的卑鄙行為。
11. 二零零零年十月中旬,成都市公安局一處馮××讓鄉農市派出所警察以談話為由將我騙到派出所,銬在派出所院子中的椅子上。十幾個警察到我家中抄家且不出示任何證件。他們詭稱只是看看,不叫搜查。家裏人質問他們為何抓人,他們支支吾吾不回答。後來馮××給我扣上「企圖顛覆國家政權」的大帽子,又是一番威脅後才釋放我。由於馮××聲稱要開除我和我愛人(不煉功),不准小孩上學,要沒收住房充罰款,他一句話就可以讓我去勞教三年等等。我只好離家出走,流離失所。
12. 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我在發放揭露「天安門自焚事件」真象資料時,被青羊正街派出所警察抓捕。警察們對我拳打腳踢,扣押了我的錢物。
在看守所裏,為了抗議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我絕食抗議。看守所警察又把我雙手反銬起來,強行鼻飼灌食,而且灌後不拔管子。我兩次扯出管子咬斷。後來七、八個人把我強行按在地上,用捏鼻子、掐脖子、鋼匙、竹板等物撬開嘴巴等殘忍手段借灌食之際進行迫害。
在四川楠木寺勞教所,警察們唆使吸毒勞教人員借灌食之際對我進行毆打,用鋼匙打臉、灌辣椒水、冷油,長時間掐脖子、捏鼻子不准呼吸,潑水、辱罵等手段進行折磨。
中隊一些邪惡警察不准我睡覺,日夜盤坐、罰站直至昏倒等方法進行長時間連續不斷折磨。他們隨時找藉口圍攻辱罵、毆打、電棒電擊。長時間面壁罰站、夏天長時間曝曬,蚊蟲叮咬,不准睡覺,不准說話肆意辱罵,各種方式迫害。我絕食半年多時,身體極度衰弱,背駝胸凹,雙目經常處於失明狀態。在一次折磨中我一下昏倒,後腦勺在床沿上磕了個大口子。勞教所叫來家人把我接回家去。四天後,鄉農市派出所警察稱手續不全,又把我抓回勞教所。不管家人怎麼哀求也無濟於事。此時我的血壓只有15~20抽血都很困難,多處器官功能衰竭。在勞教所裏我被捆著輸液、每日鼻飼灌食。
二零零一年九月,我在勞教所絕食七個月後以所謂「保外就醫」送到郫縣紅光醫院變相關押。我堅決反對,撞牆抗議,警察方才撤走。
13. 二零零一年十月中旬,我回到家中。他們派了六個人日日夜夜在我家前、後門口輪番看守,不准我出門,不准其他任何人來訪。甚至於在窗戶外邊又釘了一層鐵防護欄杆,窗戶無法打開。他們還要院內住戶們都監視我家裏人的動靜。鄰居們上下都不敢交談,唯以目示意。在被非法單獨關押五個多月後,我不得不再次出逃,流離失所。
14. 二零零二年十月四日,我在阿壩州茂縣被抓。茂縣公安局長和政委及另一個男警察對我大打出手,抓著我頭髮撞牆,搧耳光,拳打腳踢。
十月十二日被抓回去成都,先關在鐵西賓館12天,一直被銬坐在凳子上,惡警不准睡覺。幾個警察輪番審訊幾天後,把我關進了成都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患上疥瘡並嚴重感染,輸液後全身嚴重浮腫。經青羊第三人民醫院診斷為慢性腎衰竭。因看守表示無力支付治療費用,醫生建議這屬於重傷重症範圍,應當保外就醫。看守所不但不同意,還竭力隱瞞真實病情。經我絕食抗議才承認事實。
15.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我被關進成都市龍泉驛川西女子監獄。因不願穿被打上囚犯標誌的衣服,只得每日披著鋪蓋。
歷經四年多殘酷的迫害,無論面對何種形式的不公正對待,我們始終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對待這一切。用事實講真象,實踐著「真、善、忍」的要求。但是這持續幾年的迫害,不但給廣大修煉者和我們的家庭、親朋好友帶來了痛苦,而且造謠惑眾的宣傳也毒害了世人。「善惡有報」這條天理是誰也逃不過去的。執政者也是常人。「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這場鎮壓在全世界已經遭到越來越多的譴責。
我以自己近五年來遭受的迫害經歷提出控訴:控訴江羅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大法和千百萬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控訴中國少數警察野蠻殘暴行徑;控訴製造謠言欺騙毒害世人的宣傳媒體,控訴他們對全中國人民以至全世界人民的欺騙和毒害。
但願我被迫害的經歷能喚起那些仍被謊言矇蔽著的人們的良知,不要再受騙上當了。願你們心中的人心法庭、道義法庭作出正義審判,把那些邪惡之徒繩之以法。為自己開創美好的未來。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