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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買兇和「白道」買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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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9日】中國是1988就在《禁止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上簽字的國家,可是在江氏集團專制統治下的中國,僅僅因為民眾信仰『真、善、忍』就要抓起來,對他們濫施酷刑,把對世界各國承諾的義務和責任變成一紙空文。聯合國專責調查酷刑的專員范博文,原定六月底前往中國開展的酷刑調查,又一次被中國政府推遲,這次推遲的理由竟然是:「沒有準備好。」這種承諾、被推遲,再承諾、再推遲的循環往復已經10年了。更為可笑的是:中國政府把酷刑調查一再推遲進行還說成是:表明中國對酷刑調查的重視。就這些理由、說法和推遲10年尚未成行的調查,讀者就可以想像中國濫施酷刑的狀況了。

隨便點開任何一天明慧網的網頁,在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受到各種酷刑迫害的案例便撲面而來。像野蠻灌食、毒針──成都市青白江區蒙瀟被虐死、陸幸國被上海市青浦三所活活打死……據不完全統計已有1,00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被曝光的血案都有目擊者提供可查證的時間、地點、被迫害人的姓名,有的還有行兇者的姓名;作者在抽樣明慧網曝光的被迫害致死的100名法輪功學員中,竟有14名在被抓後的15天內被打死,可見濫施酷刑的慘烈;各種酷刑迫害及死亡的案例在逐年增加,從明慧網站有關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報導數量來看:2000年是1750篇,2001年是7594篇,2002年便上升到8299篇,2003年達到了11155篇,到2004年的6月30日就達到9127篇,半年的時間已經超過2002年全年的迫害報導。這些還只是冰山一角的報導就足以揭示江氏集團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的滔天罪行。

一、是誰播下了對法輪功仇恨的種子?

執法者本來與法輪功學員並無仇恨。是誰讓這些執法者變成了濫施酷刑者、是誰給他們播下了對法輪功仇恨的種子?江氏集團控制的媒體對法輪功誣陷造謠固然是其中的一個原因,更主要的是江××用魔鬼的誘餌──利益進行買兇,使許多「白道」的執法者變成了一個個「黑道」的殺手。

* 用連坐煽動仇恨

負責鎮壓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在1999年12月簽發命令,告訴地方官員,如果一個省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超過若干名額,省委書記就要做檢查。

原山東省省委書記吳官正在一個會議上說:每個城市的官員都必須知道「不和中央保持一致的嚴重性」。言下之意就是:「我檢查前先撤了你們的職,你們要保住你們的官職就必須堅決執行中央的決定。」這種只要成功而不分是非曲直的做法、只要保住我的利益而可以不擇手段的層層加壓的手法,使山東省成為迫害法輪功死亡案例高發省之一,截止到2003年10月,山東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93人,山東地級城市濰坊,能知道姓名身份的迫害致死學員超過30名,死亡人數居全國地級城市之首。吳官正因此深得江澤民的賞識,十六大後被提拔為中共政治局常委。

原廣東省委書記李長春為討好江澤民達到升遷的目地,竟親自在法輪功一些學員名單上圈圈畫畫,向有關部門施壓:「此人為何不抓?」「這人為何不判?」

2004年春節期間,河北邢台、沙河電視插播法輪功真象後,河北省委責令邢台市必須限期「破案」,否則市長就地撤職。市長為保自己,就把更大的壓力、用更短的限期、更嚴厲的處罰再壓到下一級,一級壓一級,最後瘋狂的程度便不言自明。

有一位法輪功學員被派出所抓過多次,當他問警察煉法輪功哪兒不好時,警察回答:「我不知哪兒不好,你煉法輪功,我的獎金都扣光了,你要再煉我就要下崗了,法輪功好不好我不管,你要砸了我的飯碗,別說我對你不客氣。」

* 轉化率指標驅使「執法者」酷刑濫施

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目地是: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即所謂的「轉化」。江××把「執法者」的利益和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指標掛鉤,達到轉化率指標的升官、獎勵,達不到的就下崗、扣獎金。

執法者在利益的驅動下,他們看不到江××這種掛鉤的險惡用心:是要把這些執法者一起拉到迫害法輪功的行列中,卻把法輪功學員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看作是對自己利益的侵犯,因此而仇視法輪功學員。馬三家勞教所幹警是這樣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感化教育』的:

『你不是說我迫害你嗎?我今天就迫害迫害你。』

『你不轉化叫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甚麼是忍,就是強姦了你也不許上告。』

『你們都想做好事,做甚麼好事呀,那最好的事就是你去死,你知道你死了給國家節省多少錢和人力、物力嗎?這才是真正的好事!』

發出這種惡言的人它將如何對待仍然堅持真善忍信仰的的法輪功學員呢,那就是:「酷刑濫施、殘忍無比。」有個法輪功學員講:『到了馬三家,我才知道甚麼是人間的地獄,才看到人間還有如此喪心病狂,人性全無的惡人,可是它們卻是身著警服,戴著國徽帽子。』轉化率指標驅使「執法者」酷刑濫施。

2002年底,遼寧省公安廳下達「密令」轉化率達標95%以上。而錦州教養院院長張海平為了邀功請賞,表示錦州一定達到100%。該院把所有警察三兩人一組,三小時一換班,晝夜不停輪番對不放棄信仰的學員開始施暴;

2004年以來,瀋陽市龍山教養院為升「省級文明教養院」,加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和加大酷刑迫害的力度。4月以來已導致學員王秀媛死亡,高蓉蓉致殘。
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所長蘇境,她策劃了一幕幕迫害大法弟子的慘劇,致使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殘,雙手沾滿了大法弟子的鮮血。因其心毒手狠、陰險狡猾,博得了上司以至羅幹等人的賞識,在2001年被評為『一級英雄』,獲獎5萬元,馬三家教養院全體惡警也被評為『集體二級英模』。

……

警察們也知道,可能有一天他們的罪責會被追究,因此許多罪行是他們唆使獄中的犯人去幹,用減刑的誘惑指使犯人使用酷刑,把罪責推給犯人。哈爾濱各關押場所的犯人成了第二警察,使用的刑具逾二百種。而西山坪勞教所「先進的、典型中隊」就是在警察的指使下,從全所選出一些人員來當所謂「幫教」。而這些人大多數是吸毒、販毒者,或者是偷、搶、嫖、賭等數案在身的罪犯。

* 殺人指標為濫施酷刑大開綠燈:

有人說這樣濫施酷刑不得死人嗎?江××實施的就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罪惡方針。「殺人指標」為濫施酷刑大開綠燈。

黑龍江省鶴崗市幹警在用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譚延軍時揚言:「張興福市委書記說了,打死法輪功有名額,出了事上面領導給擔著。」

45歲的法輪功學員陸幸國,2003年10月15日在青浦區第三勞教所被活活打死。中隊長項建中說:「上面給我們有指令,5%死亡率屬於正常,打死了白死。我們不怕死人。」

瀋陽大北監獄的警察說:「對法輪功的人我們怎麼做都沒有問題,不轉化就別想活著出去。沒辦法,我不這麼做,老江不給我飯吃。」從2002年6月到2002年底的半年時間裏,大北監獄就有10多名學員被迫害致死。

遼寧省鐵法市段家溝前峪村法輪功學員仲宏喜2003年4月13日在吳家堡教養院死於酷刑下。勞教所聲稱:「在上級指標範圍內打死法輪功學員,不用承擔責任。」

2003年5月26日被關進汕頭市看守所的廣東汕頭市法輪功學員陳多,被警察多次毒打,於6月9日去世。警察對其家屬威脅說:「你丈夫已被我們打死了,我們好不容易才完成一個指標,你還敢說!找死?」

湖南省祁陽縣縣委副書記彭開發,對執法人員公開說:「對法輪功弟子可以超法律制裁,出點事不追究你們的責任。」不久該縣法輪功學員江來生在看守所被活活打死。

死亡指標不夠用,可以申請特批。2003年4月20日,鄭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為了暴力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勞教委等部門研究還批了兩個死亡指標。

……

當每個「執法者」被告知你的一切利益、升遷都以能否達到上級的要求作為考核標準時,當那些「執法者」被告知任何過頭的行為都是被鼓勵而不會追究你的責任時,當「執法者」被告知濫施酷刑不必有所顧忌,有死亡指標作保證你「無罪」時,酷刑將是多麼慘烈、虐殺將是多麼的無所顧忌。而那些「執法者」在不斷地交流濫施酷刑的經驗時,又有多少執法者成為當代的周興、來俊臣式的酷吏。

* 對法輪功學員從來就沒有甚麼法律保護。

有人問:為甚麼在『依法治國』的中國會發生如此的人間悲劇;為甚麼罪惡累累的惡人不但沒有被嚴懲反而受到表彰獎勵;為甚麼中國的媒體沒有把罪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對於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從來沒有講過甚麼法律:

上訪是公民的權利,可是你要為法輪功上訪,那就被勞教;

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可是你要堅持對真善忍信仰的結果就是被酷刑濫施,甚至迫害致死;

而中國的勞教制度是違反《憲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條和1998年10月中國政府簽署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可是千夫所指的勞教制度依然存在。

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的主樓上方噴繪著橫幅大字「現代化文明勞教所」,下面寫著:「公正執法,文明執法。」2004年2月15日,該所對所有堅強不屈的法輪功學員30人集體動刑--手銬、腳鐐、蹲弓步、「坐飛機」、「上大掛」、電棍等,隊長王梅等人竟然大聲咆哮:「這是省裏批准的,打人、上刑也是省裏允許的,不轉化死路一條,這官司到哪都打不贏!」這就是文明勞教所的「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曾任長春市公安局寬城分局南廣場派出所警長的霍××2002年3月親眼目睹本局警察打死法輪功學員劉海波及警方如何合謀說劉海波死於「心臟病」的。在劉海波被虐殺的當天,長春市市委第一副書記常小平,連夜到了寬城公安分局裏,就這一事件如何處理對公安分局局長周春明幾人做了指示:1、對法輪功是一項艱鉅政治任務,不怕流血死人;2、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出現洩密,造成國際影響;3、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法輪功人員出現的死傷不要介入調查。一切以大局為重。

要想為法輪功進行法律辯護,只能是招來禍端。2003年4月曾為廣西百色市法輪功學員梁長英進行法律辯護的律師韋君,當天上午在右江區法院第二刑審庭出庭為梁長英進行無罪辯護,公訴人面對韋律師以嚴謹事實為根據的辯護,理屈詞窮,而十分惱怒。休庭後,公訴人立即找到相關人員質問:不是有規定,律師不能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無罪辯護嗎,誰允許律師給法輪功無罪辯護。隨後警察就找到韋律師的主管部門司法局,要吊銷韋律師的律師執業資格,並要判處韋律師勞動教養三年。這就是江氏集團的「依法治國」。

二、「白道」買兇比黑道買兇更具欺騙性和危害性

買兇殺人在道德大滑坡的當今社會也算不上甚麼新鮮事兒,可江惡首的「白道」買兇比黑道買兇有更大的危害和更具欺騙性:

黑道買兇者都是偷偷摸摸的,唯恐第三者知道,而江惡首卻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公開下文件、下指標買兇;

黑道買兇者,也是事情逼急了,在個別地點買兇殺人,而江惡首的買兇殺人範圍是要在全國各地買兇殺人,甚至把這種買兇延伸到世界各地,如最近發生在南非的雇兇殺人;

黑道買兇者買兇只是一時的,而江××的買兇已經持續五年了;

黑道買兇者買兇用的錢是黑的,可江惡首買兇隨便在國庫拿,用人民的血汗錢買兇;

黑道買兇者買兇找的都是亡命之徒,江惡首買兇找的都是那些手握各種權力的「執法者」和追逐名利之徒;

黑道買兇者收買的行兇者,行兇後會被通緝、追捕,而被江惡首收買的行兇者在獲得巨額獎金後,居然還恬不知恥地上電視大講他們的『愛心』;

黑道買兇殺人,人人都反對,而江××買兇在國內還要別人表態買兇殺人是如何的有理、在國際上用主權大於人權來掩蓋罪惡;

黑道買兇是殺個別人,而江××買兇是實施群體滅絕。

高陽勞教所的女子大隊隊長楊澤民說:「在白道上我是大隊長,黑道上我是老大。」一個目擊河北省高陽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瘋狂迫害的人說:「這裏沒有正義,沒有文明,這裏只有血腥、殘酷和迫害。」

三、濫施酷刑者停止虐殺是給自己留後路

江××出於妒忌發動的這場鎮壓法輪功的運動,許多人都認為那只是在鎮壓法輪功修煉者,只是迫害法輪功,殊不知江××把每一個世人都拖到迫害法輪功的行列中,這也是對每個世人的迫害,不管你是意識到還是意識不到。

江××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通過那些「白道的執法者」實施的,有些人認為這是升官發財的機會、有些人認為這是在執行上級的命令,即使將來法輪功平反了,也與他(她)們無關。他(她)們想得太簡單了,不管是黑道買兇還是「白道」買兇;不管是誰的命令,誰殺了人誰就要抵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送上歷史審判台的絕不是希特勒、東條英機、墨索裏尼三個人。1976年4月5日清明節時,北京市長根據中央的指示,下了鎮壓令。當事件被平反後,北京市長被免職,北京公安內部槍斃了一百多個警察,到那時可沒有上級來替你頂罪。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對那些兇手而言,江××用金錢去買兇,這金錢絕不是去天堂的通行證,而是把他們拖向地獄的誘餌,每筆獎金背後都是迫害致死的人命和血跡斑斑的見證,都是用自己的良知和魔鬼一次次交易的結果。江××因犯下群體滅絕罪、酷刑罪被告上國際法庭而惶惶不可終日。那些被江××用金錢收買、追隨江××迫害法輪功的兇手,還不都將成為江××的殉葬品嗎?不管你是決策者還是執行者、不管你是親自動手的還是唆使犯人動手濫施酷刑的,都逃脫不了歷史的懲罰!馬三家的蘇境也自知作惡多端,而憂心忡忡,她和好友嘮嗑時曾說:「我將來無論怎樣都沒有好下場……。」

濫施酷刑者即使為自己考慮也要及早驚醒,停止虐殺是給自己留後路,是給自己一個悔改贖罪的機會,否則「請君入甕」只是早早晚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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