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不堪長期騷擾 哈爾濱市王光英含冤離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8月3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大法弟子王光英因堅持信仰和言論的權利屢遭惡警迫害,於2004年7月15日含冤離世。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果園街新區大法弟子王光英,女,40多歲。2000年12月去北京證實大法堂堂正正回來後,就一直受到公安局方面的騷擾,王光英被迫於2002年初流離失所。

在流離失所期間,王光英在舊病復發後雙目失明。2003年在租住的房屋中被南崗公安分局非法抓捕,警察在搜查中發現哈爾濱市中醫院2002年對王光英診斷的「晚期糖尿病」的證明後,通知王光英的家人把其接回家中。王光英回家期間,南崗分局多次騷擾,最後一次4個警察抬著全身浮腫、雙目失明的王光英上了警車,到市公安醫院檢查。在去醫院的路上,王光英一直嘔吐、哆嗦,身體極度虛弱,下車是4個警察抬到大夫跟前的,說是要做CT,公安醫院的大夫看了就說:「這麼嚴重,眼睛裏全是水腫,還做甚麼CT?」警察才又用警車把王光英送回家後不了了之。

回家後,通天派出所的民警田恆多次到王光英家中搜查、騷擾,2004年前夕,通天派出所的片警又到王光英家中騷擾,並強行搜走了師父的講法錄音磁帶,並揚言要抓王光英,當時王光英全身浮腫、大小便失禁、不能自理,在痛苦折磨中,王光英於2004年7月15日含冤離世。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