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位學員A因為家境本身就不是很好,但是不知何故也須借錢,常人借不夠,就往學員中借。有一學員B家中開店,A學員就專往此學員家跑,三番兩次打電話求援,這位學員告訴他,他的業力應該要自己承擔,不是讓別人來承擔,況且學員也不是都有錢的,開店的錢也是向銀行借的。B學員家中還有丈夫不修煉,對此行為也頗為不解,並且此B學員的丈夫一次載他去中部交流,交流室外面居然有學員告訴B學員的丈夫關於美國某個項目的事情,而且帶著執著心一知半解的講,結果導致這位B學員的先生回家去後質問太太,那個大項目的錢從哪邊來?
我和B學員交流後覺得,當我們碰到跟我們借錢的學員時,時時刻刻都要提醒他,用法理上的提醒使之不要因為金錢壓力,而向常人的境界妥協。我覺得很多時候,台灣人因為比較講情面,覺得「要錢」好像就要撕破臉,而且又因為修煉人要修口,所以大家也都不對外說,那姑息的結果就是很多人被借錢了。
現在很多學員都急需用錢,我也認為個人的業力應該要自己擔當,不然只會變成干擾學員的魔,因為確實有學員因為被借錢了,而不能買攝影機,不能出國參加法會,或是生活陷入了困境。
我希望這些被借錢的學員也能夠一起交流,而且台灣被借錢的學員很多都是出名的負責人,適當的催討是有必要的。金錢關很容易導致修煉人層次垮垮往下掉,因為生活的壓力,使得正念有所歪曲,更容易有執著而將法理倒著解釋。目前為止,因為借貸關係引申出的問題已經很多不屬於個人範圍了,很多是常人理解不了的,也影響很多正法工作,個人修煉上的嚴重行為,我不建議摻雜具體重大的大法工作,尤其該工作又牽扯大筆錢。
因為借貸沒有處理好,學員間的信任就會有問題。事實上,我覺得這還是處於常人的層面,常人有一種觀念,覺得錢借出去就像是送的,別想要回來!這樣的事情沒有做好,當然連常人中的好人都比不上了。
如果修煉人的場所不純了,就容易被干擾,討論意見當然不容易被認同。好在我們不是常人團體,我們是修真善忍的,同修一時做的不好,我們可以體諒的,但是做不好一定要及時行動,只要彌補,就可恢復原來大法弟子純正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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