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證實大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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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26日】在2000年秋一天晚上,我出去散發真象資料時被惡警發現抓到共濟派出所,又送到公安局。遭到毒打,有一個警察上來就給我兩個耳光,又拿腳踢,拿打火機燒我嘴巴,問我材料哪來的,我都沒有說。後因知道家裏電話號碼,就到家非法抄家,把所有大法書,師父法像、香爐、香全部抄走,並把我丈夫和兩個女兒也抓到公安局。因他們都說自己也學大法。到了下半夜兩點多鐘也沒問出甚麼來,就把我和丈夫送到了看守所,把我女兒放了。在看守所裏我丈夫也遭到毒打,審問時甚麼也沒問出來,關了十多天就把他放了。每天都幹十多小時的活,幹不完不讓睡覺,吃得太差,非人待遇。

2001年陰曆三十,中央電視台播出天安門自焚栽贓案,看後,看守所惡警叫每個大法弟子寫出自己的看法。當時看完我就想,這決不是修煉人所為,真正的大法弟子決不會這麼做的,這是破壞大法,是造假,欺騙世人。

春節過後,我們十幾個同修決定集體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到第六天看守所決定把已判勞教的同修,還有別室的同修送到大連勞教所。我和另兩位同修因絕食情況下體檢不合格被拒收,當天又送回看守所,回來惡警馬上進行野蠻灌食,我們不配合就上來五六個惡警按住、強行插上膠皮管往裏灌鹽水。過了兩三天我出現嚴重病態,惡警怕有生命危險,怕擔責任,就放我回家,回家後派出所街道社區派人黑白天都監視。聽說好點還要送到馬三家勞教所。我和陳姐一同離家出走,陳姐也是絕食後放出來的。

在流離失所期間和陳姐一起學法,發真象光盤,散發真象資料。兩個月後有同修被抓說出了我們倆,半夜11點左右,房東把門打開,進來六七個便衣警察,把我倆強行抓進馬欄派出所。問我們姓名家庭住址,我們不說,就把我們各關在小屋裏。我就開始背法,後來在地上看到一角錢硬幣,我就在牆上寫「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寫學大法能使人心向善道德昇華、無病一身輕,能變成更高尚的人,能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的人。

第二天上午惡警又審問我們,我們還是甚麼也沒說,惡警要給我們照相,我們不配合,惡警就抓著頭髮強行照。下午惡警就把我倆送到姚家看守所,檢查身體後不收,又給帶回來。回來後,我想不能在這呆著,想辦法走出去。夜裏11點左右,陳姐說要上廁所,我說也要去,警察帶我們上二樓廁所,回來時看見二樓窗戶開著,趁警察不注意就跳下去,一把沒抓住也沒跳成掉下去了,當時腰不敢動、痛得厲害。後來把我送到大連中心醫院檢查拍片,問我叫甚麼名,我告訴說是大法弟子,他們沒辦法只好寫上法輪功。給我輸液,我說不輸,我是大法弟子用不著。三個警察怎麼勸也不輸,只好罷了。我就向他們講真象,有一個年輕的保安警察說:以前學過大法,因為怕心不學了,書也交了。我說不學放棄多可惜,得大法都是有福份的,別錯過機緣。另兩個歲數大一些的是派出所警察,都說偷拿《轉法輪》看過一遍,說也沒寫甚麼不好的。我告訴說,《轉法輪》是寶書,內涵相當深,反覆多看會明白很多道理,身心受益,道德昇華,還告訴他們善惡有報是天理。有一些他們不明白的問題都給解釋明白了。第二天中午,瓦房店公安局來車到醫院說送我回家,叫兩個護士把我扶到車上,陳姐也在車上。沒有任何手續就把她送到大連勞教所,把我送到瓦房店看守所。關了七天後跟家人要五千元押金,叫家人接了回去。派出所社區來了幾個人叫我寫保證,我沒有寫。身體好些我又出去講真象發資料,繼續走在正法洪流中。

2001年10月11日,第三次被綁架,一早來了五六個便衣警察和社區兩個女的,強行把我帶到派出所,後來又把我劫持到大連勞教所。在勞教所裏,幹甚麼都不配合,經常發正念,時刻想著師父的教導,心中裝著大法,正念正行,反迫害。超期十三天出勞教所時,楊惡警問我說:回家還煉不煉?我坦然笑笑的回答:我不會放棄我的信仰,放棄真理。就這樣我堂堂正正走出了勞教所。很快又投入到正法洪流中去,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同時牢記師父的話《放下人心,救度世人》

最後請允許我引用師尊《洪吟》中的講法與同修共勉:

快講

大法徒講真象
口中利劍齊放
揭穿爛鬼謊言
抓緊救度快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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