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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唐維武遭受迫害的經歷

——給有關部門和領導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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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3日】

昆明市東川區黨委:
東川區人民政府:
各位領導:

我叫唐維武,是東川區拖修廠的一名退休工人,法輪功修煉者,今天我給領導們寫個信談談我因煉法輪功遭到不公對待的情況,希望領導們能抽出一點時間看看一個百姓的陳述。

我出生在會澤縣駕車一個小山村,父母早逝,我10歲就參加了工作,當過印刷工人、市政府通信員、下礦當過風鑽工、後來又幹過板金電焊工直到退休。

我自小身體就非常單薄,由於過早的工作,身心發育受到影響,90年開始我又患了骨質增生、肺氣腫、食道腫物等10多種疾病,找了西醫、中醫都看不好;後來又拜師學過硬氣功等多種氣功,病不但不見好,反而越來越重,在我絕望之中有幸得到了法輪大法。

我是雲南少數幾個參加過李洪志老師親自傳授法輪功的人之一,94年12月21日我到廣州趕上了李老師最後一期法輪功傳授班,親身聆聽了李洪志老師講的課,受益匪淺。李老師告訴我們要:「按照宇宙真、善、忍的特性去修煉,把常人的慾望,不好的心,做壞事的想法去掉」。還告訴我們:「為甚麼有人長期煉功就不好病,氣功是修煉是超常的東西,不是常人中的體操,必須重心性才能好病或長功」的道理。使我明白了過去煉了那麼多氣功為甚麼不好病,就是因為只重視了「煉」而沒有重視「修」,聽完九堂課下來,我明白了我一生不得其解的問題。

人為甚麼活著?其實人活著不是為名為利,而是為了返本歸真。自煉法輪功以後,我不斷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努力做一個好人,由於心靈得到了淨化,思想道德得到了昇華,隨之各種疾病不治自癒,真正體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感覺,至今十餘年來我未再花過一分錢的醫藥費。

過去,我的家庭矛盾很大,妻子性急,脾氣大,我們經常吵架,為此而分居了數月,雖然經單位領導做工作我搬回了家住,但仍和妻子、岳母有隔閡,並產生了離婚之念,從煉法輪功後,我用善念善待一切,她們發火我再不動心,並主動孝敬老人,體貼和關心妻子,從此一家人和睦相處。

在工作中,我任勞任怨,不挑不揀;對待名、利不爭不鬥,我還主動把原來在氮肥廠工作時拿的工具全部上交給拖修廠,倉庫的保管員說:「別人拿都拿不到,你還往回交,你又不是在拖修廠拿的,我不好收。」我對她說:「這些工具雖然不是拖修廠的,可它是國家的,過去思想不好拿了,現在學了法輪功,明白了不能佔國家的便宜,我師父要我們做個好人。」後來找到領導才收下;廠裏規定職工做私活要開單交一定的材料費,有的同事找我做後不開單交費,我就代他們交了,如果我不是學了法輪功我是做不到的。

96年底,妻子工傷腳趾骨折,8個月骨頭都沒長好,她們車間主任找到我說:「職工有意見,一個腳趾頭8個月都不好。」我就帶她到醫院檢查,經拍片證實骨頭確實沒長好,為了不給單位領導添麻煩我動員妻子辦了退養手續,隨後她也開始煉法輪功,一個星期後她就丟掉了拐棍走路了,她激動不已,從此堅定了煉法輪功的信念。我修煉法輪功後在單位的表現和我妻子的變化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法輪大法教人向善,使人身心健康,告訴人如何做個好人,不做壞爭做好事,不賭、不偷、不搶、不嫖、戒煙、戒酒,做事首先為別人著想,遇到矛盾向內找,要求煉功人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這樣好的功法洪傳了60多個國家,受到1000多項褒獎,但是在中國卻被江××誣陷,受到殘酷迫害。我也和千百萬法輪功修煉者一樣,受到了不公的對待,公民的信仰自由被剝奪,人權受到了嚴重侵犯。

自99年7.20以來,只因我煉法輪功,見過李老師,輔導過別人煉功,我的家就被抄,2000年2月13日我和一些功友到外面煉功公安就以「擾亂社會治安」為名把我和其他10多名功友抓走,關送進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關押期間,威逼我放棄修煉,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並逼迫女兒、岳母及其他親人來勸我,三代人哭在一起,撕心裂肺,不知當時在場的警察是何心情?我師父講:「打擊善的一定是邪惡的」。20多天後,公安讓我妹妹將我保出看守所,但是,4月24日,幾個公安將我從家裏騙出,無任何理由又將我送進了東川第二看守所,關押了兩個多月後,送來了一張勞教三年的通知書,就這樣8月17日,我莫名其妙的被非法送到了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二大隊。

我到二大隊當天晚上,天很冷,教導員親自指揮幾名吸毒人員把我的衣服全部扒光搜身,進行人格侮辱,隨後叫兩個吸毒人員包夾我,上廁所都是一前一後跟著,不准我和其他人講話,不准和同修接觸,每天要幹10多個小時的勞動,下大雨都不准避雨,得繼續幹活,經常遭到管教幹部的侮辱、謾罵。

後來我被轉到六大隊強迫轉化,如不轉化就施加高壓:幹強勞動,限制人身自由,強行要你看污衊大法的錄像、叫「幫教團」的人圍攻洗腦,在高壓下我的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同時擔心女兒和岳母出事(我被抓後,女兒眼哭出了血,岳母受驚嚇血壓增高),最後自己在強迫之下接受了「轉化」寫了保證、悔過書

2001年4月27日對我做了所外執行勞教,其實「轉化」了回到家也不得安寧,政法委、政保科、派出所三天兩頭找我談話、每月還要寫思想彙報材料,住宅被監控,電話被竊聽,人身自由仍然被限制。 李洪志老師說:「不按法的要求做,就不是我們法輪大法的人,你的身體還給你退回到常人的位置上去,把不好的東西還給你,因為你要當常人」,由於我放鬆了用真、善、要求自己,骯髒的東西又回到了頭腦中,被師父淨化的身體又回到了原來的狀態,各種疾病又返出來了。我經常問自己,我這是向哪裏轉呢?做好人錯在哪裏呢?

我知道東川地區的杜茂、譚再芝等七、八個人,都因「轉化」後放棄修煉舊病復發先後去世了,還有兩人放棄修煉離了婚,吃、喝、嫖、賭,並患上了性病,這種人變壞後公安從此再也不去管他們了,難道就是要把堅持修煉法輪功的人這樣「轉化」才行?

面對這些問題,我開始重新思考: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到底有甚麼錯?犯了甚麼罪?李老師告訴我們:「作為一個人能夠順應宇宙真善忍這個特性,那才是個好人,背離這個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壞人」。我明白了真、善、忍沒有錯,我做好人沒有錯,我煉法輪功沒有犯法,是江××剝奪了我做好人的權利。

我衷心希望領導們能冷靜、理智的去思考思考,把鬥爭矛頭對準千百萬只求身體健康、要做一個好人的百姓,仇恨對真、善、忍的信仰,古今中外只有當權小人和失去理性的人才會幹這種蠢事。為了你及你的家人是該想一想。

願你們:
善待法輪大法一念給你及你的家人帶來平安和美好。

雲南法輪功學員 唐維武
200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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