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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華華接到加卑詩省最高法院傳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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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0月22日】(明慧記者李華溫哥華報導)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段凱文因在廣州勞教所和洗腦班遭受殘酷迫害,在這次廣東省省長黃華華帶隊訪問加拿大之際,於2005年10月20日向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提交了訴狀,控告黃華華在任職廣州市委書記和廣東省省長期間加劇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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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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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會旁的真象圖片展

黃華華在到達加拿大溫哥華的第二天(10月21日)上午,就在其去維多利亞島(卑詩省府所在地)的船上,接到了卑詩省最高法院的傳票。法輪功學員於21日中午時分在溫哥華市中心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宣布段凱文起訴黃華華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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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凱文發言

段凱文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我來自中國廣東,是一名電子與機械工程師。我要告訴大家我為甚麼要控告黃華華。

段凱文介紹說,僅僅因為信仰法輪功,並告訴大陸民眾法輪功的真象,2000年底,他在廣州市被非法抓捕,隨後遭長達7個小時的毒打至昏迷,全身青紫。後被送到勞教所,被強制進行5個半月的奴役生活,平均每天勞動16、17個小時,最長的達20個小時。

2001年5月,他被非法送勞教,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的法輪功專管大隊,遭受了更為有系統的精神、人格和肉體上的迫害。密集洗腦,強迫觀看詆毀法輪功創始人的相關錄像和書刊,連自己的妻子也不許見面,逼迫他放棄自己的信仰,強迫寫三書(悔過書、決裂書、揭批書)等。

段凱文說,我的個案只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冰山一角。如,與我同時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饒超元(其哥哥饒卓元已於2002年8月被廣州市第一勞教所迫害致死),據說現在已經被折磨成了殘廢人。

作為當時主抓法輪功問題的廣州市委書記黃華華,他難辭其咎。2001年底,黃華華還親自到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法輪功專管大隊視察,之後,該勞教所加重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迫害還在繼續,段凱文說,就在我10月13日新聞發布會上作證的第二天,在國內的母親就被綁架至順德市大良鎮中區派出所。多名警察審問我母親4個小時,「你的子女去哪兒啦,從事甚麼工作」,以及是否知道有九評,看過九評等問題,要求她下週一參加洗腦,並強行給我母親做了指模,留取指紋。

現我母親已被迫離家出走,與家人失去了聯繫。

段凱文說,對已經60多歲的母親在國內的處境十分擔憂。但是,面對中共公安的這種非法行為和恐嚇,我絕對不會被嚇倒。

最後,段凱文說,昨天,我根據加拿大法律,向卑詩省最高法院正式對黃華華提出訴訟。今天,我希望提醒卑詩省省長和所有加拿大官員,黃華華是一個犯有酷刑罪和反人類罪的罪犯,他不能代表中國人民,加拿大也不應該歡迎這樣的罪犯。最後,我也呼籲,加拿大政府和人民伸出援助之手,營救正在遭受迫害的我的媽媽。

溫哥華法輪功學員Sue表示,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6年多了,法輪功學員6年來一直堅持和平理性的講真象,給其改正錯誤的機會,可是迫害還在繼續。

法輪大法學會10月9日已經發布公告,公告說:「從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員及中共頭目如再有參與或繼續迫害法輪功者,從事新的犯罪行為,一旦其離開中國大陸,將受到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原告的刑事起訴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尋求經濟賠償。」

Sue說,黃華華的被起訴是公告發布後的第一例。中國傳統文化歷來講善惡有報,迫害修煉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的惡人,一定會受到正義的審判。希望中共政權內的明白人,立即懸崖勒馬,棄惡從善。如果繼續執行江氏流氓集團的鎮壓政策,就是罪不容恕,定將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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