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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舒蘭公安迫害宋冰、宋彥群兩姐妹的事實(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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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2月6日】宋冰(女,31歲)畢業於長春郵電學院程控交換專業。畢業後在一家私人電腦公司任教,後在舒蘭市電信局工作。宋彥群(女,33歲)畢業於長春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國際貿易系。後在哈爾濱大德日語學校任英語教師,兩姐妹均剛剛參加工作,和所有的年輕人一樣有自己的生活和事業。

99年9月宋冰、宋彥群均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於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後兩姐妹都被勞教所加期,宋冰被加期六個月,於2001年4月份回到家中;宋彥群被加期八個月,於2001年8月份被放回來。

長期的肉體和精神摧殘折磨,加之超負荷的奴役勞動,從勞教所回來後,兩姐妹身體極度虛弱,尚未恢復,生活還沒有著落,舒蘭市公安局又將宋冰和宋彥群綁架,進行更為嚴重的殘酷迫害。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將宋冰非法判刑14年,宋彥群非法判刑12年。下面是宋冰和宋彥群遭受舒蘭市公安局殘酷迫害的經過。

[注]所有演示圖片為法輪功學員重組宋冰、宋彥群兩姐妹受迫害的情形。

* 非法搜捕,誣告陷害作偽證。

2003年11月27日晚7時左右,一群惡徒破門而入,蜂擁而上(為首的惡警叫郭威,帶槍闖入)。進屋就將宋冰和宋彥群摁住。他們抓住宋冰的頭髮把她的胳膊反扭著背到後背,頭和脖子卡在沙發撐上,即喘不過氣又說不出話,身子被扣摁著。(圖1、圖2)宋彥群被一群惡徒摁到海綿墊子裏,腿死死壓在她胸口上,喘不過氣,臉憋得脹紅,頭髮蓬亂。(圖3)摁著宋冰的惡徒看宋冰要被憋過去了,把她翻了過來。這時宋冰看到宋彥群被一群人死死的摁在那裏,幾乎快被憋死,發出最徹底的強音,厲聲命令道:放開她!你們還有沒有人性,你們也有兄弟姐妹,妻兒老小,我們不是壞人!我們沒有犯罪,你們放開她!你們的兄弟姐妹,妻兒老小被別人這樣對待你們忍心嗎?放開她!你們放開她!……惡徒們漸漸的平靜下來,很尷尬的互相觀望、對笑,把壓在宋彥群胸口上的腿拿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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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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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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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3

宋冰和宋彥群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抓好人了!」惡警們一聽趕緊把所有的門全都鎖上,窗簾全都拉上,把宋冰和宋彥群的嘴全部用塑料膠布封上,把頭都用衣服和褲子蒙死,後背戴上手銬,將她們架起,劫持上了警車,拉走了。(圖4、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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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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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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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6

他們把宋冰和宋彥群拉到了舒蘭街礦派出所,男惡警郭威對宋冰和宋彥群非法搜身。宋冰堅決反抗,他見宋冰奮力抵制,就氣急敗壞的對她大打出手,掄起胳膊,像瘋了一樣,對宋冰左右開弓打大耳光,宋冰被輪得身子一個接一個的折個。(圖6)惡警郭威打得滿頭大汗,氣喘吁吁,說:「好,你等著,一會兒回來我好好收拾收拾你。」隨後惡警郭威帶人去抄家,私自打開房門,把宋冰和宋彥群屋內的所有物品洗劫一空。

*酷刑逼供,暴力取證

他們把宋冰和宋彥群帶到舒蘭市公安局連夜非法審訊,宋冰和宋彥群沒犯任何罪,沒有傷害過任何人,更沒有危害社會,只是在遵循著「真、善、忍」宇宙法理努力學做品格高尚的人,何以論罪?後半夜1點,他們把宋冰和宋彥群送到舒蘭市南山看守所。

第二天下午,天陰沉沉的,舒蘭市公安局黑壓壓的來了一大群,氣勢洶洶的就把宋冰和宋彥群帶出去進行非法審訊。進屋就給她們固定的鎖在審訊專用的凳子裏,那個凳子鎖上以後,腳動不了,身子動不了,就一個姿勢。參與非法審訊宋冰的有:舒蘭市公安局的王庭柏、李甲哲、肖勇在旁邊坐著,還有另兩個年輕的,一胖一瘦。李甲哲揚言:那是他花100塊錢雇的打手;非法審訊宋彥群的是李卓、李耀臣和另兩個打手,其中一個中等個,小眼睛。

他們威逼宋冰配合他們作偽證。並威脅她說:「國家現在不讓煉了,你煉法輪功就是違法。」 宋冰說:「法輪功屬於思想信仰,我信甚麼,我腦袋裏想甚麼,我可以想左,我也可以想右,我想偏了我也不違法!因為那是思想問題和法律沒有關係!法律制裁的是行為犯罪,而不是思想!你們身為警察辦案要有法律依據,要依法辦事!而且作為公民,我有監督權,今天我就要行使我的法律監督權!」

他們理屈詞窮。這時,李甲哲給那兩個打手遞眼色,那個瘦子上來了,他脖子上套了一個白手巾,上身穿一個黑色夾克和深色毛衣,他說:「我們就不跟你講法律,你說也得說,不說也得說,今天你就得聽我的,我們今天問不出來,明天還折磨你,天天整你,孔繁榮怎麼樣,不也死了嗎?死了不也白死嗎?你不說就像孔繁榮一樣折磨死你。」說著打手們就把宋冰的胳膊和手向後反擰,另一支胳膊繞到頭上向後擰。一個胳膊在上,一個在下的緊緊銬在後背上。在後背手銬上繫了一條手巾,一邊向後壓上面的胳膊,一邊向後向上吊著抻手巾。(圖7、圖8)逼她說話,她不說話,那兩個打手又配合著一個在後面抻,另一個拿著不知道是甚麼東西專挫她臉部的敏感部位,往她耳朵和鼻子裏來回反覆插。(圖9、圖10)他們覺得這樣不夠勁,打手(瘦子)把挫宋冰的東西扔了,拿來了一瓶子芥末油(圖11),是用礦泉水瓶裝的,開始給宋冰灌芥末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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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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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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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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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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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11:芥末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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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12:鼻子裏灌芥末油

後面的那個打手薅著宋冰的頭髮,使勁向下拽,腦袋向後仰的幾乎要翻過去,胳膊被手銬勒的緊緊的硌在後背上。他們用手巾把她的嘴堵住,然後看她鼻子呼吸,她鼻子一吸氣,打手們就往她的鼻子裏灌芥末油。芥末油從鼻子被灌進氣管裏,嗆得肺子像要炸開了似的疼,幾近窒息。他們把芥末油瓶子按在宋冰的鼻子上灌,把她的鼻子裏灌得滿滿的芥末油,使她喘不了氣,幾乎要爆炸了一樣。(圖12)芥末油從宋冰的肺裏、氣管、鼻子一起向外反噴,噴得到處都是,宋冰劇烈的咳嗽、嘔吐。

打手們又堵住宋冰的鼻子往她嘴裏灌芥末油,她不張嘴,打手們就捏宋冰的兩腮,逼她張嘴,芥末油被灌進她的胃裏,使她根本就沒法呼吸。(圖13)她的嘴裏被灌滿了芥末油,嗆灌的反彈使芥末油從嘴裏往外反噴,噴得到處都是。打手們把芥末油倒了她滿臉,沙得她睜不開眼睛。(圖14)她的眼睛裏、鼻子裏、嘴裏、頭髮上、臉上、脖子裏、衣服上、地上到處都是芥末油。就這樣他們輪番地堵著宋冰的鼻子往嘴裏灌,再堵著嘴往鼻子裏灌,看她要憋過去了就緩緩,等她能喘上氣來就再灌,灌完一瓶再拿一瓶,灌沒了再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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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13:嘴裏灌芥末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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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14

宋冰的鼻子裏全腫了,只有窄窄的一條縫,呼吸困難。在這期間,打手們把她的兩個胳膊換個個,但是兩個胳膊和手已經無法動彈,剜心透骨的疼,也不知道是怎麼掰上去的。

隨著宋冰這邊被刑訊逼供,隔壁宋彥群也在被一群打手們瘋狂的灌芥末油,進行酷刑逼供。就聽他們將芥末油咕嘟咕嘟的灌進她的身體裏,嗆得她大口大口的嘔吐、咳嗽聲。因為迫害極為嚴重,當時所有在場的參與者目睹宋彥群被灌的慘狀全都嘔吐。宋彥群自此以後,胸腔裏被芥末油燒得像翻開了一樣疼痛了一個多月,呼吸困難,臉上被燒掉了一層皮,嘴角上的肉向外翻翻著,手和腳、嘴角至今事隔一年還留有深深的黑疤。由於精神受強烈刺激和驚嚇,出現精神失常、幻聽,無論白天夜裏都無法入睡,不論多遠的聲音,哪怕是半夜已經很靜,聲音的干擾也使她睡不了覺,整日整夜的瞪著眼睛,很快她的身體骨瘦如柴,脫骨露相,並時時昏迷不醒,看守所給她打點滴搶救,在宋彥群生命垂危的最後那段日子,看守所害怕宋彥群死了,把一直隔離的宋冰帶去見宋彥群,宋彥群摸著妹妹的臉,用微弱的聲音說:「小妹,我以為我再也見不到你了。」 妹妹拽著姐姐的手哭了,眼淚不住的默默的流,號裏的人都哭了。

在對宋冰進行非法審訊的整個過程中,李甲哲不斷的給打手們遞眼色,指揮著打手們給宋冰灌芥末油。宋冰曾對李甲哲說:「我看見,是你在給他們遞眼神,指使對我刑訊逼供。」李甲哲一看被揭穿,就說:「是我指使的,怎麼樣,我花100塊錢雇的,你們惡人榜上好幾年前就有我名,誰敢把我怎麼樣了?我現在不還是好好的!我才不怕呢!」宋冰問他叫甚麼名,李甲哲不說。當晚10點多把宋冰關進拘留所,目的是和宋彥群分開。

第二天一早,公安局長辛河隨同檢察院的人、北城派出所等都來了。一進屋辛河衝著宋冰大聲呵道:「宋冰,你大禍臨頭了,這一次你最低也得10年,檢察院來人了,你說說吧,你到底怎麼回事?」宋冰很鎮靜的說:「你們昨晚對我刑訊逼供來的!給我灌芥末油來的!」辛河一聽氣得火冒三丈,衝著宋冰歇斯底里的罵道:「像你這樣打死你都活該!打死你都不解恨!誰讓你不說話,問你為甚麼不說話?」宋冰說:「我有想法!」辛河說:「你有甚麼想法?」宋冰鎮定的說:「你們是因為法輪功抓我的,法輪功屬於思想信仰,在國際社會沒有思想犯罪!」辛河猛的一驚,一下子沒了精神,檢察院的人一聽樂了,開門走了。後來辛河搖著腦袋、擺著手說:「你犯罪不犯罪咱不說這事,你把這事兒給我說清楚,你不說也可以,我們通過其它渠道一樣可以給你定罪。」說完他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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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15:看守所野蠻灌食

由於抗議非法關押,自被抓的那一刻開始宋冰、宋彥群都絕食絕水抵制迫害。(每次灌食的時候,看守所調來勞動號的犯人,強行按住宋冰的身體和四肢,獄醫給下鼻管,用針管向胃裏推食物。鼻子出血、嘔吐、噁心,後來給付洪偉灌食基本都是犯人下管灌,期間折騰得死去活來。)(圖15)

* 非法開庭。

公安局開始把材料遞到檢察院被退了回來,後來公安局又重新編造,再次送於檢察院。這樣起訴書下來了,裏面的內容幾乎是天方夜譚,他們憑借他們自己的假想推理,把所有認為法輪功學員能做到的事幾乎全用上了。在非法開庭時,舒蘭市公安局長辛河向公訴人楊廣友擺手,旨意繞開法律。公訴人領會,在法庭上說:我們不談這個。在法庭上,宋冰揭露李甲哲刑訊逼供的事實,李甲哲在後面罵,回去後又給宋冰和宋彥群湊了足有三萬份真象材料作偽證。

判決下來以後,宋冰和宋彥群提出上訴,李甲哲怕再一次把他刑訊逼供的罪證曝光,讓看守所的同行捎話威脅,說:「上訴還給你們加刑!」

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來非法審訊,宋冰問:「你們警察怎麼判的案,這判決書誰看都覺得有問題?」中法人說:「那你為甚麼不在上訴材料上寫清楚?」 宋冰說:「我不敢寫,李甲哲說了,上訴還給我加刑,他給我刑訊逼供來的!」 中法人馬上說:「你記住,上訴是不加刑的,這個法律上有規定,你今天就是罵我,我也不能給你加刑。」

之後他又問:「那你有甚麼問題?」 宋冰說:「判決書所寫都是假的,是編造出來的!」 隨即宋冰提出疑義。中法人聽著也覺得有道理,他點點頭又問:「那你現在對法輪功怎麼認識?你還煉不煉?」 宋冰說:「煉不煉屬於鍛煉身體,信不信,怎麼認識是屬於思想範疇,這和法律沒有關係,不屬於法律管轄範圍,拿這個給人定不了罪,是違法的!」

宋冰說:「我骨髓有病,做過刮骨手術,我是在生命都面臨危機和終生殘疾的情況下學的法輪功,難道甚麼能有比挽救生命更重要?」 中法人點點頭,宋冰接著說:「你們現在對法輪功的制裁根本就不講法律,甚麼「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拖垮」「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這講法律嗎?而且你們對法輪功制裁的這些秘密文件正在上交和銷毀。」他點點頭說是。後來他說:「我給你時間找證據。」

在送判決書的時候,中法人說:「共產黨不讓你幹的,你就不能幹,幹了就要治你罪,不管對錯。」宋冰說:「共產黨也得講法律呀,它在讓中國人互相殘殺。你們天天喊:深挖余案、深挖人命案,如果把法輪大法網站公布於世,那將揪出1000多名殺人犯!那裏記錄了1000多名大法弟子因信仰被活活殘酷折磨致死的案例,上面有名有姓,具體事件的全部過程,都是執法人員幹的。」中法人說:我們管不了那麼多……

後來,公安局人說了,傳單不是在住處發現的,是……

* 知法犯法,收容傳染病患,監內肺結核漫延;投監不成,不管他人死活,強令違法治療。

2004年5月25日宋冰和宋彥群及其他兩名功友被非法送往長春鐵北監獄。在體檢時發現宋冰患有肺結核,因病返回。舒蘭市公安局及看守所不相信宋冰有肺結核,決定對她的身體再次複查,因擔心當地醫院不實,2004年6月份,派人拉著宋冰到吉林醫院複查,再次確診為肺結核。

於是看守所把宋冰的情況報到法院,法院把材料退了回來。這時就應該立即放人,可舒蘭市公安局副局長辛河就是不批。在這期間他們也費盡心機,四處投機,企圖把宋冰強行送進監獄或公安醫院,但都未能得逞。

2004年7月,看守所再次拉宋冰到吉林市中心醫院複查,並作法醫鑑定。短短幾日,宋冰病情極速惡化,由所作CT片可見肺部發展為3.4cm×3.6cm空洞。這時宋冰身體已經極度虛弱,發燒,咳嗽、胸悶、喘不上來氣、吃不下飯、心力衰竭。

看守所將宋冰的病情上報給公安局,公安局長辛河就是不放人,並強令宋冰在看守所裏治療。(圖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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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16

由於舒蘭市看守所沒有收容時的體檢醫療措施,只是在看守所內發現病情給以暫時維持治療。當時看守所女號內大約有近20來人,4月份整個女號滿滿的,睡覺都沒地方,晚上光站著的就得6、7個,曹彥文和梁雲華都是肺結核,曹彥文吐血。大家在一起天天臉對臉的對著咳嗽,宋冰就是在那時被染上了肺結核,由於宋冰在號裏天天咳嗽,號裏的人都胸悶,喘不上來氣、咳嗽,大家整日裏都提心吊膽,怕挨罵又不敢吱聲,後來查出又有人得了肺結核。

國家明確規定:肺結核必須在專門指定的醫院歸口治療,任何醫院無權收治。宋冰堅決拒絕這種極不負責任的違法治療,看守所孫所長拿來了紙和筆,叫宋冰寫明拒絕治療的原因,以便有據可查。

於是宋冰在上面寫道:「1、在世間上不只是吃藥可以治病,氣功、推拿、點穴、針灸、按摩等都可以治病。而且現在的藥毒副作用特別大,是針對現在業力大的人,對我不適合。2、這種治療是不負責任的,是違法的,肺結核的藥物毒副作用特別大,這樣不但治不好病反而又損壞其他器官。3、我的材料已經由法院返回,不允許強制收監,更不得留所治療,看守所羈押我是違法的。4、我的心臟病是在勞教所長期強制精神轉化的壓力下造成的,長期在那樣的環境裏,根本不是吃藥打針能使身體恢復健康的。5、我的材料現已送到了公安局,我知道是公安局長辛河不放人,那麼今後我身體出現的一切後果由公安局承擔全部責任。」看守所看了宋冰寫的材料,並把這份證明交給了舒蘭市公安局。

* 醫療診斷造假搪塞法律程序,置人於死地

2004年8月11日,在舒蘭市公安局長辛河的指派下,由看守所副所長孫廣玉及幹警張雲井一起將宋冰騙下山去,在舒蘭市中心醫院作假診斷。抽血、做假化驗、拍X光片子。片子拍出來了,右肺部大型空洞清晰可見,比先前又明顯的擴大了許多,很嚇人。可縣醫院叫「趙五」的大夫言不由衷地說已鈣化了。但宋冰卻發現這次的片子最明顯,病灶在迅速擴大,並且空洞周圍全是斑點。宋冰問:「大夫,你是不是看錯了,我到你這裏來就是患者,我有權知道病情。我現在的身體情況已經很重了,我自己清楚,你是不是再仔細的看一看。」 宋冰問大夫病情,大夫嚇得連連擺手說不知道,並一再解釋這事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宋冰從醫院室裏一步一步的挪出來,身子沉得像戴了重鐐,怎麼也邁不起來。這是用醫療診斷造假搪塞法律程序從而置人於死地!從醫務室裏走出來一個女大夫,她也看了片子,她焦急的跟宋冰說:「姑娘啊!你得趕快治了,再不治就要有生命危險了!」

由於不允許宋冰和家屬接見,具體情況她的父母根本就不了解,所有帶宋冰去醫院作的檢查根本不允許她知道,他們在違反法律的強制羈押,並在宋冰拒絕接受違法治療時,又推出了假診斷。

回到看守所,從門外走廊到內看女號兩三分鐘的路,宋冰不知挪了多長時間,病情的嚴重惡化已經使她很難支撐自己的身體。從醫院檢查回來,孫所長告訴值班幹警:大夫說宋冰的病已經好了,診斷為陳舊性肺結核已鈣化,當時聽著的人誰也沒有言語。

當晚宋冰很吃力的把自己遭遇的經過簡單的寫了出來。由於心力衰竭,手不好使,寫寫停停,一會兒就累得不行了。看守所一個內看值班幹警看見她在很吃力寫東西,看了好長時間,沒有阻擋,很理解地說:「等你的自傳寫完了,人還有沒有了都說不上了。」

第二天,宋冰連續三次昏迷不醒。號裏的人都嚇哭了,看守所內外從幹警到犯人全都對這次去醫院作的診斷大加評論和責罵,假診斷誤傷人命,弄巧成拙,反成罪證。舒蘭市公安局及看守所迅速形成一致至口徑,並在當天上午再次由孫所長匆匆去醫院把假診斷改了過來。

當天下午,孫所長在號門口告訴宋冰:診斷改過來的,是大夫看錯了,不是陳舊性肺結核,是TB型,不是鈣化,是看錯了。可自此以後,宋冰的腿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正常的走路了,手和胳膊失靈,抓東西不會抓,並揪心的疼。

由於假診斷事故重擊,導致宋冰病情急劇惡化,四肢失靈。舒蘭市公安局及看守所明知病情惡化原因,為給自己打掩蓋,隱瞞罪責,讓監管女號的幹警張雲井告訴宋冰:這是不配合治療造成,屬於自傷自殘。

宋冰的父母知道了宋冰的情況,到舒蘭市公安局要求馬上合法治療,公安局長辛河不答應,說:「歸口治療別尋思,一沒錢,二沒人。」後來從他們內部了解到,公安局的醫藥費別人都沒給報,只給辛河自己的媳婦報還不夠呢,說她已經花了很多錢了,也不見好,都替他犯愁。

假診斷事件敗露,為了將宋冰送進監獄,公安局再次強令對宋冰進行非法治療。於是由舒蘭市中心醫院的李法醫到看守所察探宋冰病情。他們私下裏談,宋冰的病情已經很重,現在治能不能趕趟說不上,(意思是:能不能維持現狀,送進監獄說不上)再晚就來不及了。當天中午由孫所長領著,勞動號的男犯們拽著宋冰的被子把她抬走了,(圖17)再一次強烈的精神襲擊,宋冰在顛簸中昏死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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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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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18

後來孫所長說在結核病防治所,幾個男犯架著宋冰,像槍斃一樣拍的X光片子。(圖18)拍了三個部位器官(心臟、肺、胃),全有病,結核大夫說這個患者,不能打強心劑,不能打激素針,如果打上,肺部結核會迅速擴散,人就完了!

* 邪惡安排了兩條路,一個是送進去,一個是死。

再次從醫院回來,看守所將宋冰隔離。由於宋冰精神壓力承受到了極限,嚴重心力衰竭,幾經周折,幾乎成了植物人。她飯吃不了,胃爛了一大半,上廁所要人背,靠著別人,坐在便池上,有時就倒在地上起不來了,一天只上1~2次廁所,有時一次也不去。由於病情急速惡化,後來導致全身血管疼痛,渾身發冷,全身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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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19

那段日子,她經常精神恍惚,昏睡不醒,有時就昏過去了。(圖19)在最後的幾天裏,生命隨時都面臨危機,他們(所長:莊潤江、指導員:關文志)讓看著宋冰的犯人上門外走廊裏坐著,不讓他在屋裏。可是在門外根本看不見宋冰死活,只是偶爾進屋薅薅她的眼皮,他們在等宋冰的死音。

在宋冰生命垂危的最後時刻,他們仍然想把她強送公安醫院,瞞天過海,讓法院下發強送令,被宋冰的父母及時趕到,告到了市人大及市政府,並向法院講明情況,將此事及時曝光和制止。

由於宋冰生命垂危,如不及時搶救,性命難保,宋冰的父母多次找到舒蘭市公安局向辛河要人,要求立即釋放宋冰,但辛河說:「放了宋冰,他的工作就得丟。」於是他為了不丟工作,拒不放人。

宋冰的父母去找到舒蘭市政法委,政法委書記趙偉說:不許跟他談法律,他不講法律。

宋冰的父母找到舒蘭市610辦公室,610辦公室主任李璞說:宋冰死了他負責,就是不能放人。

2004年9月4日,宋冰開始嚴重脫水,全身早已全部脫相,呼吸困難,肺子憋的喘過氣,水咽不進去,連著折騰了兩天兩夜,危在旦夕。這時公安局又出此毒計,他們不想讓宋冰死在看守所裏,又不想放她,他們曾提出大法弟子孔繁榮是在死前抬到醫院裏的。在確定宋冰沒有搶救價值的情況下,舒蘭市公安局長辛河欺騙宋冰父母,答應送新站結核醫院治療。

在新站結核病院,宋冰住院了。而此時,他們打電話讓把宋冰拉回去,即刻返回去。遭到家屬強烈反對。他們不肯為宋冰承擔昂貴的醫藥費,於是馬上辦了個監外執行手續,將癱瘓在床、身患重病的宋冰及預待馬上解決的昂貴治療費向家屬一丟,匆匆逃之夭夭。

由於延誤治療和精神摧殘,導致宋冰病情極度惡化。住院後大夫建議只能做肺部切除手術,否則無法醫治。這樣的結果,對於已年過半百的宋冰的父母如晴天霹靂,他們再也承受不了任何打擊與壓力。

宋冰的肺結核是在看守所得的,有大夫確診為證,而在辦理手續時,舒蘭市公安局向宋冰的父母提出索要14萬,被宋冰父母拒絕,宋冰的醫藥費他們還沒有拿,竟厚顏無恥向宋冰的父母明碼敲詐,勒索錢財。後來在辦手續時被舒蘭市看守所所長莊潤江以醫藥費為名無理勒索3000元。

宋彥群在長春女監,查出也患有肺結核,兩個肺子上都是病灶,具體病情被長春女監隱瞞。

聽到宋冰和宋彥群被抓的消息,熟悉兩姐妹的人們都哭了。當地大街小巷、附近的各鎮鄉村社到處都撒發著兩姐妹慘遭迫害的消息,知道兩姐妹的人們都很珍重的把傳單收藏起來。人人心中有桿秤,百姓就是那定盤的星。此事過後,舒蘭市公安局在電視台「舒蘭新聞」中以「功績」宣傳,可當地百姓看到後反感強烈,群眾怨聲載道,百姓議論紛紛,宋冰、宋彥群是現今社會難得的好人,舒蘭市公安局顛倒黑白,把好人抓進監獄,當地知道此事的百姓無不痛罵舒蘭市公安局黑幫亂黨,政匪一家,與黑社會打劫團夥有過之而無不及。

在此正告舒蘭市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惡人:迫害正法及正法弟子,罪責難逃。

附電話:0432
市委領導
職務 姓名 辦公電話 住宅電話 手機
書記 張玉奇 8234580 13804427255
副書記 張志敏 8222991 8234855 139044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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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書記 宋 傑 8230310 8223023 135963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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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 孫精昌 8212900 8239228 13904445252
常委 范雅傑 8302203 8235555 1359633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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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李學生 8232896 8225460 13704340100
副主任 李桂芬 8225116 8222892 138432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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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宋啟宗 8218309 8224958 13804440500
市政府領導
市長 張志敏 8222991 8234855 139044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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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長 李成發 8234990 8239309 1390444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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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副局長 吳俊箭 8222411 8223133 13704340678
常委 劉文傑 8218110 8219998 13079712000
常委 賀建國 8223849 8221028 13943259955
常委副局長 喬貴臣 8224086 8231066 13844693099
常委 張波 8211770 8218889 13844694477
市委辦公室 8223485
副秘書長兼主任 李大英 8219007 8223948 13904445128
副主任 姜金寶 8222074 8236905
政研室主任 侯鐵夫 8210323 8228468 13944665311
市人大辦公室 8223554
秘書長 李士軍 8223532 8237078 13904440436
代表辦主任 韓溫江 8225809 8922330 13844692001
經濟辦主任 鬱明傑 8225752 8224252 13704340312
政法辦主任 朱 力 8224737 82223973 13844692002
科教辦主任 劉長安 8225341 8236890 13944663500
辦公室副主任 張 智 8223554 8219820
市政府辦公室 8222351
副秘書長兼主任 馬景民 8224240 8223919 13944665999
副主任 曹洪罡 8226653 13844690600
市政協辦公室 8223771
秘書長 何慶華 8223828 8225451 13331726702
主任 周雲鵬 8224531 8220817 13804440298
主任 薛風銀 8224531 8732381 13844296092
副主任 馬守德 8223771 8238168
副主任 范 平 8223771 8226076 13596335300
市紀委辦公室 8223849
宣教室主任 王志千 8218411 8232886 13943242732
辦公室主任 白奎利 8223849 8213033 13634326066
市人民檢察院 8225577-6310
檢察長 王躍臻 8224271 4672598 13704312111
副檢察長 李勇敏 8225577-6309 8221876 13904440336
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 揚會軍 8225577-6304 8219922 13904440205
政治處主任 周 臣 8225577-6303 8226626 13843267796
市人民法院 8222574
院長 尹慶華 8239961 8224258 13904445631
副院長 宮興遠 8237620 8222668 13804445899
副院長 郝志國 8237621 8236338 13079710609
政治處主任 田洪潤 8231703-2008 8224606 13069172904
執行局局長 陳澤文 8231703-2033 8239125 13704445812
市委各部\委\室\
組織部 8223871
部長 *** 8223905 8222581 13904440013
副部長 張維吉 8221527 8219386 13844690003
副部長 陳曉軍 8219670 8226852 13844690015
組織部辦公室主任 朱英華 8224025 8237079 13079711153
幹部監督室主任 張成 8222654 8226175 13804445509
幹部檔案室主任 孫敬英 8224741 8233356 13844691118
宣傳部 8225795
部長 孫 昌 8212900 8239228 13904445252
副部長兼文明副主席 戴景新 8230506 8224570 13504755533
副部長 徐成憲 8225783 8228833 13904445077
副部長 張龍彪 8225783 8235868 13904440375
文明辦副主任 牛繼成 8230506 8225012 13596338222
市政法委 8210186
副書記 趙偉 8210186 8212628 13943255000
副書記 孫志富 8210186 8220193 13944298009
副書記兼610主任 李璞 8223745 8238899 13500900001
信訪辦 8223793
主任 劉方勃 8229009 8223899 13904440880
副主任 陳希君 8223933 8221573 13904440528
副主任 張雲江 8223933 8220863 13844299997
舒蘭市公安局:舒蘭大街29號。郵編:132600 傳真:8223551
局長室:8224808 副局長室:8224793 8218390 8230606 8235626
政治處:8222209 秘書科:8223551 督察室:8239078 經偵大隊:8234788 治安科:
8222562 戶政科:8225072 法制科:8234799
國保大隊:8225509 裝備科:8222261 巡警大隊:8227300 身份證辦公室:8236256 看守所:8251265 拘留所:8251226 消防大隊:8223591
刑警大隊:
大隊長室:8237561 教導員室:8232345 調度室:8223561
環城派出所:
所長室:8223069 值班室:8225074
北城派出所:傳真:8223932
所長室:8223932 值班室:8225923
南城派出所:
所長室:8223087 值班室:8224545
新聞單位信息中心主任 周海波 8219855  13704445212
       副主任 林宗祥 8229597  13704445557
  廣播電視台台長  崔鐵良 8223029  13844691789
    市有線電台  賈 飛 8258092(辦)7965258(宅)13944297333
    舒蘭轉播台  孫德長 8230655  1380444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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