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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大掛」及藥物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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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8日】「大掛」是一種酷刑,是明令禁止的酷刑,而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獄長徐龍江、獄長劉志強就任後,知法犯法、執法犯法,常採用此酷刑迫害大法弟子。一監區二隊是第一個用此酷刑的,用完後向其他隊推廣。

大法弟子張林文、於秀英在點名時,向獄政班幹部揭露二隊用「大掛」(雙手被銬、被吊起、腳尖離地)殘酷迫害大法弟子,張林文被一群犯人拖至一組,於秀英當晚被銬。

2004年12月21日晚,一監區二隊大法弟子關淑鈴雙手被銬坐在地上,周身散發出濃濃的藥味,眼睛紅腫、昏昏欲睡、目光呆滯,她說自己被打藥了,頭一歪又睡著了。用此藥後昏睡、噁心、嘔吐、走路搖晃、上廁所都得兩人扶著。

看到關淑鈴被「大掛」及藥物等折磨得幾乎不省人事,大法弟子張晶上床立掌發正念幫助同修,被犯人王文華等人一擁而上,強行將腿搬下,又叫來了監獄幹事劉小芳、何靜。她倆強行要她的口供,張晶不回答問題。劉小芳當時就兇狠的說:「別跟她費話,把她銬起來。」

同寢室的犯人一擁而上,強行給張晶穿上了勞改服,並將她拖至地下,劉小芳指揮滿運月用銬銬張晶,張晶拒不服從,高喊「法輪大法好」。這時犯人李鳳華按住她的頭部,使勁往下壓,頭部幾乎都撞在銬子上了,才停止下壓。

就這樣大法弟子張晶被從21日晚一直銬到29日下午,白天背銬,晚間前銬。其中21日晚-26日晚幾乎是坐銬,銬了五天五夜;27日─29日下午一直是立銬,將雙手銬至上鋪的床邊,銬了兩天兩夜還多。就這樣暴徒們還不肯罷手,29日下午3:00左右,一監區二隊監區長崔紅梅、夏鳳英等領著部份幹部及犯人強制給五名大法弟子上大掛。被上大掛的有:大法弟子陳偉君、張麗萍、劉學偉、關淑鈴、張晶。

上大掛的經過是這樣的:於麗、岳、呂翠君三名不法幹事領著犯人李豔萍、孫秀雲、劉超、馮小波等人進入大法弟子張晶所在寢室,將門的窗戶用大法弟子關淑鈴的床單擋上,然後強行將張晶抬起,讓犯人王金丹上上鋪,將背銬掛至上鋪的最高點,吊了約20、30分鐘,直至她同意穿勞改服才放下。放下後不肯罷手,逼迫簽字,強行按手印。這是張晶在2004年5月15日被犯人王博濤、滿運月等人強行按手印後,再一次被強行按手印。下掛時銬子已剎進肉裏很深了,銬進肉裏的印跡第二天才消失,其左手大拇指指關節至手腕處一直感覺不靈敏、發木。

大法弟子陳偉君2004年12月29日3點多鐘被暴徒們掛上的,掛她時有崔紅梅、夏鳳英二名大隊和五名幹警,惡徒們銬她時就銬進肉裏了,銬子把手脖銬得很細。陳偉君被掛了大約一個多小時,下掛時手脖被銬成了黑色,根本無法站立,是被抬回組裏的。這是她來到二隊第二次上大掛,04年7月10日她由於不點名,被掛至六樓空屋幹警室。下掛時,手脖上的肉都翻開了。


參與迫害惡警:監區正副隊長,崔紅梅、夏鳳英2名
惡警:魯敏、姓岳的、呂翠君、於麗、蘆恆5名
犯人:韓建英、馮小波、孫秀雲、劉超、李豔平、李豔晶、孫秀園、盛巧妹、沈顯豔、溫翠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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