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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吉林通化市派出所、看守所等處迫害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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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8日】2003年5月 29日上午8點30分左右,由於惡人舉報,吉林省通化市民主派出所兩個惡警非法將我劫持到派出所,並對我非法進行搜身,搶走現金(150元)、手機等,並對我的住所非法搜查,劫走大法書籍、磁帶、光盤、大法資料等物品。

在民主派出所裏,惡警逼迫我必須供出兩個大法弟子,和資料、書籍的來源。我不說惡警就將我一隻手銬在暖氣管上,另一隻手銬在水泥地環(它們特製的)上,把我的上衣、褲帶、鞋扒去,對我實施暴力:用腳猛踢頭部、胸口、後背、小腹、胳膊等處(導致胳膊紅腫化膿,在看守所裏一個多月才好),並對我進行謾罵和人格污辱,從上午10點一直到下午2點。隨後又將我帶到中心醫院強行體檢(因為當時是非典時期)。後將我挾持到東昌區公安局6六,關在一個只有2平方米的鐵籠子中,強行將我按在特製的鐵椅子上,雙手用手銬銬在鐵椅子的豎桿上,腳尖不能著地。三個惡警中的一個從室內暖氣片後面拽出一個帶血跡的內褲,走到我身後,將我嘴從前向後勒住,用塑料方便袋2層套在我頭上悶,悶一會見我不說就使勁向後搬我的頭,我身後的惡警用手掌砍我的喉部,另一個惡警在前面用拳頭擊打我的胸口。見我不行了就放開塑料袋緩口氣再悶。就這樣從下午3 點一直到晚上8點鐘,反覆的折騰。最後它們把我送進通化市看守所。

在市看守所我又被非法關押了97天,每天惡警都強行逼迫我坐板纏牙籤。由於超長時間的蹲坐不動,使頸脊、胸、腰脊疼痛難忍,刑事犯為討好獄警,在我的帳上給惡警買被褥約花140元。一些惡人利用家人救我心切,又騙、勒索2萬5千餘元。

在通化市看守所遭受3個多月的折磨迫害後,惡警又將我非法判一年半勞教,於2003年9月2日送往吉林長春朝陽溝勞教所關押。

在被非法關押勞教所期間,五大隊惡警姜成才對我進行人格侮辱、謾罵、毒打,9月4日上午,將我叫到2號寢室,對我轉化不成就用拳頭猛擊我的頭部、耳部,使我的聽覺不靈、耳朵長鳴、頭昏,直到今日還未好。姜成才還利用和唆使犯人對我24小時監控,每天十多個小時坐板,還要摺紙頁等勞動。秋收背苞米時更是超時超體能的迫害性勞動。

10月因為我利用寫思想彙報的機會揭露邪惡迫害,被分到一大隊一小隊。12月初我再次利用寫思想彙報講真象揭露非法迫害,被惡警王濤唆使刑事犯人李繼發等人對我進行毆打,並以全中隊不准休息來要挾我重寫思想彙報。

由於長時間折磨、迫害,我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12月中旬,我的身體出現病業狀態,先是四肢麻木僵硬,後來全身麻木、大小便失禁、視力下降看不清物體、雙耳失聰、體重急劇下降(160斤一個月降到100斤左右)、口腔長時間嚴重潰瘍、長咳不止、心律不齊、心慌胸悶、腎衰竭、整天發燒不退、精神恍惚、不能自理,連說一句完整話的力氣都沒有。

家人知道後拿錢於2004年3月17日和23日兩次帶我出外到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就診,做了磁共振、彩超等一系列檢查,在體檢時由於神志恍惚,聽家屬過後講:當時獄警勒索500元錢。還有一些事家屬不跟我講。做磁共振時由於咳嗽不止,在家人不同意的情況下警察野蠻強行給我打了一針麻醉神經的藥物,注射完我甚麼都不知道了。

檢查結果,醫生要求馬上保外住院治療。然而,勞教所王建剛所長和局張處長等人以我不轉化為藉口,百般阻撓。在辦保外就醫期間,通化市派出所以我未轉化不接收,惡人又利用此機會向我家屬勒索500元錢。同時勞教所一大隊一中隊惡警紀某又以給我買營養品、日用品等勒索騙取約400元錢。當時我神志不清,錢由紀某掌管(出外看病就醫費用),刑事犯包夾李福軍負責記賬。要到期時,惡警紀某又通過犯人放風要好處費200元,我未給,惡警就又以未轉化為藉口非法超期關押10天。

以上是我在非法抓捕關押期間所遭受的迫害,也是中共江氏邪惡流氓集團對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犯下罪行的又一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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