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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豐寧縣大法弟子楊秀勇被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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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11日】楊秀勇,男,1955年出生。楊原來體弱多病,自98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得到了健康,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1999年7月19日,楊秀勇因向本縣公安部門申請釋放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10天。

2000年5月,因進京證實大法,被北京警察抓捕,隨後被豐寧縣警隊的潘振武、司瑞清、李春華等人從北京押回,被非法關押在本縣看守所近4個月。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因煉功被所內惡警牛所強行戴上腳鐐40天。看守所曹大隊長要燒大法書,楊秀勇對他說那是犯罪行為,曹便領幾個惡警對楊拳打腳踢,看守所李副隊長和另一惡警拿電棍電楊秀勇好長時間。

2000年10月,楊秀勇又進京證實大法被抓回非法關押28天。惡徒讓他交錢、寫四書罵師父就放他,楊秀勇不配合他們的邪惡要求,便被綁架到唐山荷花坑勞教所。那裏也很邪惡。他被嚴管35天,連吃飯喝水都限制,整天體罰坐小木凳。一次楊秀勇說了一聲「做好人無罪」,便遭一夥惡警毒打、捆繩、用電棍電(打手中有五大隊的姓王和姓楊的惡警,其它的不知姓名)。毒打完又把他的上衣扒光,讓他在樓道凍了三個小時,後被關入小號嚴管3天。惡警馬剛扇楊秀勇的臉,沒過多久,他自己的臉就腫起來了。一次,楊秀勇因煉功被楊姓惡警捆在椅子上,用變壓器搖他三次。惡警對楊說,只要說不煉了就放他,被楊秀勇拒絕。

在這期間,豐寧縣警隊潘振武、李春華、司瑞清到楊秀勇的單位縣建材廠以領進京抓楊秀勇所花車費為名,勒索500元,在看守所一天30元。多次去楊家裏非法搜查。一次家中無人,潘振武、司瑞清和李春華帶人翻牆闖入家中亂翻一氣,與土匪無異。

楊秀勇回家後,因在縣城貼真象傳單被惡人發現,再次被非法關押到縣看守所。惡警讓楊秀勇說不煉了並讓他罵師父,被楊拒絕。之後楊秀勇被送到高陽勞教所勞教三年。在高陽勞教所,因申請煉功,被折磨。惡警把他的兩個大拇指捆上電線用手搖電話機電、電棍電、搧臉、拳打腳踢、兩手用銬子銬到兩邊的鐵環上,人蹲在地上等。迫害他的惡警主要有高陽勞教所女子大隊的王國友、刁立偉等。

楊秀勇現仍被非法關押在高陽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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