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歲老年弟子十次去北京證實大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5月17日】我今年71歲,是1998年3月初七得法的,自99年7.20受迫害至今,我共10次去北京證實大法。

一次我被非法送入看守所,當看守人員叫我喊報告進審問室時,看守對我說:「我叫你說甚麼,你就說甚麼。」她說:「你喊報告進去」。她說:「我叫你說……」,我說:「我叫你說……」,好半天把看守急的不得了,最後她先進去了,我也沒有喊甚麼報告的。在審問室我要煉功,她們只好把我送入看守室,有兩個大法弟子被強制戴著手銬,管教立刻也給我戴了手銬,幾個看守人員連連說:「我們就為幾口飯吃啊……」

2001年10月4日,我去天安門打橫幅時,被非法抓回當地派出所,當天下午,我兒子、孫子就把我從派出所接回來了,大法真象橫幅也還給了我。

2002年看了師父的新經文《用正念看問題》,我帶上光盤和緊急呼籲書,4月4日找單位領導講真象,不法人員們又把我送入縣看守所。當他們問我名字時,我就喊:我是主佛的弟子,大法弟子。當時我心態特別正,他們不但不問了,還說:您別著急,我們都明白……。

我被非法判了一年半勞教,可都沒送走。5月3日早上,我一煉功,看到師父了。中午,他們把我上了大板,我放足聲音喊:「師父好,法輪大法好」。當時他們說:下回判你三年。我說:三天也判不了,我師父管弟子一管到底。

我終於又被送回了家。不法人員用三千元僱人看著我,我不停的貼自己寫的「法輪大法好」。

我用布做了12個法輪,其他弟子幫做的一朵蓮花,我等著敬給師父的。

同修們啊,師父在《真修》中說:「佛為度你們曾經在常人中要飯,我今天又開大門傳大法度你們,我沒有因為遭了無數的罪而覺得苦,而你們還有甚麼放不下的呢?」

咱們快點跟師父回家吧,師父把萬古久遠的好東西都給咱們大法弟子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